李定,明朝嘉兴府人,有隐恶扬善的品性,凡是遇到有人谈论男女隐私及淫秽之事,即严肃的劝诫他们。并为了使人明了妄论人是非,诋诲人名节,好谈淫秽等事的过错,特撰写了一篇口孽戒文,用以训诫后学。因此受他训诲改过迁善的人很多。本来他为了屡考不中,对于功名已心灰意冷。但在晚年,强被他的学生请去一齐赴考。他也怀著陪伴的心情参加考试,原没指望能获中。然而当他考试完,于放榜的前一夜,忽然梦见他父亲说:‘你前生少年及第,但恃才傲物,不知谦恭待人,故今生上帝罚你终生屡试皆不如意。但此次因有一个应试的人,注定今科该中解元,来年复可进士及第。只因好色贪淫,前月淫污了一个未出嫁的少女,功名已被削去。文昌帝君因你作口孽劝戒文,受你劝化而不敢再谈淫秽之事的人很多,所以阴功也很大,因此把你名补上,希望你以后能更加善体天心,勖勉后学进德修业,以报天恩。’他醒后,惊喜异常。经放榜后,果然中了解元。次年也很顺利的得进士及第。他原已无意功名,但竟以平日劝人为善,意外的天赐功名。所以为感天恩,立身处世更加谨厚,并随时砥砺后进。后来他以为官清正,仕途一帆风顺,做到侍郎及御史的官。 编者按:淫恶之害,败人贞节,玷污德行。故淫邪之徒,其报必酷。而遵德行,勉后进免涉于邪者,上苍还报亦极厚。观古人之行,能不振奋,努力为善乎。
蓝润玉,宋时人。少年时英挺俊拔,才学极受师友的器重。而他也颇以他的聪敏自豪,视科举有如拾芥之简单易得。他住在当时某部尚书住宅的隔邻,而尚书适有一女,是当地才貌俱全的美女。他曾在尚书府前,偶然见她一次,心神极顿为所迷,日夜思慕不能忘怀。有一天他正在家里的后园散步,突然听见隔墙有女人的声音,遂心生窥视;当一见后,即认出她是曾惊鸿一瞥,使他日夜牵怀的美女,不禁喜出望外。但因畏于尚书的权势,不敢公然越规亲近。于是只有在墙上凿下半块砖,以便能时常偷窥,俾满足他的单恋。如此不断的偷视,经过有半年之久。直至尚书之女出嫁后,他因无复再睹她的姿容,心里甚感落寞空虚,并有点失魂落魄,因此作了一篇相思赋,以发抒他的恋慕之情。作好后又时常的吟咏,有一次适为一个同窗好友看见,被抢去烧毁,并义正严词的劝诫他,嘱其不可如此,以免亏损德行。但他不但不知悔悟,反责怪他好友的干涉,并笑骂好友迂腐不解情呢!后来他去应科举考试,在考场中他似梦非梦,于昏沉中,好像被人用针刺他的双眼,一惊突感眼睛痛得不能睁开。因而唯有缴白卷出场。回到家后,依然眼痛不止,结果竟因此双眼成瞎。而毁他相思赋,并劝诫他的友人,却一试而名列榜首。 编者按:这就是读书识礼,而竟不知守礼,以淫心偷窥女人,至情迷意乱有亏德性。所以上天因其目淫之非,使其受目瞎之报,以警戒世人淫心视色之过。
郭亨,清朝江苏省江宁县人,为人尚称忠厚,但妻子却生性残酷而又嫉妒。 他是江宁府学的生员,有一次和同学上京应试,当试完正等放榜期间,有一天他似梦非梦,听见杨姓友人来告诉说:‘我今在阴府当判官,故知你此次的考试,应高中第五十七名,但以你曾逼奸一婢作妾,致被你妻子虐待,委屈含怨而死。因她的冤魂时来阎王处控告,所以虽然你一生忠厚,但因有此触犯邪淫,令人委屈含怨而死的污点。冥律为伸张天理之无私,不得不剥夺你功名以示惩罚。至于你那残酷的妒妻,由于苛待婢妾致死,冥律亦判她伤目夭寿的报应。’郭亨闻言一惊而醒,初颇以梦非真,不感为然,但经放榜果然不中,复听房师说曾把他列入录取名榜,因小有瑕疵,又被主试官挑除,一切经过正如梦中杨姓友人所示,遂大悔恨。及至怀著落第怏怏之心回到家中,见他悍妒之妻,在一场大病后,双目突成盲。此后他即经常处于困顿潦倒之中,而妻子于伤目后,因行动不便又多病,竟于贫病交迫中,夭寿而亡。 编者按:为逞一时兽欲,逼人作妾,至遭妒妇之虐而死。遇此事谁能无怨,怨不得伸,故必有冥律以罚。由此可知邪淫之恶,天人共弃,而其受报亦很明显。然社会上竟仍多奸邪之人,于得意时,常为贪色而逢场作戏。如此之人,其得意,鉴之古今人物,又能有几时?思之令人可畏! 荒山奸杀妇女,凶手终伏法 詹XX,台湾省彰化人,平时以卖草席为生,民国六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他到双溪乡太平村憨仔坑摘兰花,在路上遇见单身经过的杨姓妇女,遂暗跟至憨仔坑下山坡,见四周无人,即向前挡住意图非礼。事被杨姓妇女挣扎竣拒。詹某为达其奸淫目的,竟捡起路旁一支木棍,将杨妇击倒;在她无力反抗时,施以强暴。因杨妇惊恐乃大声呼救,詹某情急乃将杨妇勒住强暴至死。事后又将尸体弃置山沟,意图灭迹,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终为警方侦破。本案经台湾高等法院六次更审,均判死刑,詹某虽一再上诉,但于日前又被最高法院,将上诉驳回,维持死刑原判。这件奸杀妇女命案始告定谳,不日即将执行枪决。(联合报六十四年八月五日第七版)。 编者按:凶手因贪一时之快,淫人害命,而自命亦丧,且使臭名永留,家族同蒙其羞。如他在见色起意时,能稍微反省一下,则即可全人保己,免陷于法网。可惜今人为逞一时之乐,唯见眼前,而不顾后忧,致报上淫奸之事,几乎日日可见。但因果报应之理,丝毫不爽,犯者不只难逃法网,且遗子孙后忧。真是得不偿失,何苦来哉! 刊印戒淫书,灭罪更增福 贾仁,明末清初人。虽然他已过五十岁,但仍没有儿女,因此常日夜耿耿于怀。有一夜,他梦到生育祠去求子嗣。看见生育神拿出一簿册指给他看,并且说:“你年青时,曾经奸淫一有夫之妇,以有此污点,要想得子嗣,恐怕是无望了。”他听后,感到极为惊恐,既伤心又后悔,于是怀著忏悔的心情。极诚恳的向生育神叩求说:“罪民年青时,不明是非,受不了引诱,以致犯了邪淫。现在罪民已知罪,乞神明能指示明路,以弥补罪愆。”生育神见他哀求那么恳切,于是开导他说:“你既然已知道悔过,若能劝化十人不犯邪淫,即可赎罪,如再劝化更多的人,则欲求子就有希望了。”他经此一梦后,即时时引疚自责,并谆谆不断的劝诫人。而且又经常捐钱出力,刊印有关戒淫的书籍,普遍的赠送。所以被他感化,得以悬崖勒马,免犯邪淫的人很多。他自梦中受神指示后,即以赎罪的心情,努力行善,并如此的广劝世人,使知淫邪之害。因此后来不但灭了罪,且又获晚年得子,连续生了三个儿子。而且长大后个个贤良,年青时即都做了官。并且在他九十多岁的时候,犹能亲见孙子辈,个个科甲及第,贵显朝廷。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