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命与之违,县上故人,廿载艰难,歌龙蛇而去国。 这是举出一位,天命与之相违反者的故事:言晋公子重耳,因骊姬之难,在外游历二十载,不敢回国。有一次,穷困至于绝粮,从者介之推,割股肉煮而献之,后来乱平,重耳归国即位,即晋文公,大赏从亡诸臣,单独忘记了介之推,推也绝口不言,与老母隐于绵上。一日文公外出,有人歌龙蛇之歌,大意言:龙穷饿时,蛇割肉以献,今龙已腾达,而忘了蛇。文公闻之,才记起介之推,使人搜尽绵山不能得,有人主张放火烧山,之推遂焚死,终不肯出。 在上述这四段故事中,有幸有不幸,幸就是世俗所谓之命运好,如傅说、吕尚、以平民忽作卿相,都是属于这一类。不幸就是世俗所谓之命运不好,如孔子,介之推,以圣贤而遭困厄,都是属于这一类。其实,这不过算是举例,在古今茫茫人海中,类似这样幸或不幸的际遇者,难以举数。倘若把这些问题提出来,质问任何一人,乃至宗教家,他们也都不能作一个肯定而合理的答覆。惟有佛家三世因果之说,种子生现行之说,据业受报之说,才能予以圆满的解答。否则,以一个版筑的贱民,钓鱼的老叟,仅凭离奇的梦境,忽然登卿相的尊位,握国家的大权,这是不可能之事。又圣如孔子,无论在道德、学问、才能各方面,都是第一流人物,然而终身不得志。至若介之推从重耳流亡二十年,历尽艰苦,甚至自己挨了饿,还要割股肉奉献,照普通的情形说来,一旦重耳登国君之位,论功行赏,当然要以他为第一了。然而事实上,他不但沾不到半点雨露之恩,而且还被火烧死,此事若不依业力来说,若不依三世因果来说,如何会说得通呢!或曰:起先晋文公论功行赏时,忘记了他,当然有错误;后来记起来,派人寻访时,论理就可以出而仕了,他的被焚,误在不肯出山,何得委之宿业。我说:会使晋文公忘记了他,和后来火烧到家中,会使他生起不肯走的一念,这就可知是宿业所感了。由宿业生思想,由思想生行动报应,所以智者鉴果知因,了知系业力所致,并非出自天命也。 世间一切正报依报,千差万别,一切升沉得失,苦乐夭寿,亦千差万别,总括说一句:皆是共业及别业之所感召,舍此之外,并无另外一个主宰,能在那里创造支配。如果有人在创造支配的话,那么一切遭际,皆系于他人掌握,我则无权,我若无权,则善不必修,修之亦不会得善果;恶可以为,为之亦不会得恶果,宇宙真相,人生际遇,又岂是这样的笼统而糊涂。 优婆塞戒经净三归品,佛说:“智者应观外道所说,云一切物,悉是自在天之所作,若是自在天之所作者,我今何故修是善业?”这是说明:万物非上帝所造,亦非彼所主宰。又世人每推步星辰,计算干支,因而断定吉凶祸福,祈禳拜祭,横生其间,不免杀生耗财,造种种业,实皆无益而有害。同经中说:“若以时节,星宿因缘,受苦乐者,天下多有同时同宿,云何复有一人受苦,一人受乐,一人是男,一人是女?”这是说明:命理之不可信,每个人如果真有干支八字,支配一生者,那么,若是同时出生数十人,或孪生兄弟姊妹,此数十人的一生,或彼孪生二人的一生,一切应皆相同,何以有男女,贫富、贵贱、夭寿等的不同?世人迷信上帝造物之说,迷信命理八字之说,他们又那里晓得:佛在二千数百年之前,早已大声疾呼,辟此邪说矣。 世人造作善恶业时,其习气感人第八识中,名为种子。有的种子,其力量甚大,成熟较速,今生便食其报,有的则比较迟缓,或须待至若干世,乃至若干劫,方才发为现行。在现行期中,若无大善恶行,中途渗入,则其所发展的路线,一依其种子的性质,及其势力所蔓延,发而为一生的苦乐遭遇,这便是所谓之“天命”,便成天定胜人。在这中间,若介入大善或大恶,则其原来进行的趋势,便发生了变化,甚至与先前完全相反,这便是所谓之立命”,便成人定胜天。就因为原来的果报,往往被善恶业,中途渗入,逼它改变了趋向,或凶化为吉,或吉成为凶,所以书中才说:“天难谌,命靡常。”这样看起来:这个“命”,是可以用人工来培植,来操纵,其性质是活动的,并非固定的。当然大善并非小恶所能移,大恶亦非小善所能掩,这便是世间所谓之定业。其实,倘若后者的力量,若能超越前者,则不管怎样深厚的业,都是可以移易的,重者变轻,轻者变重,有化为无,无成为有,并无所谓定业。 作善业后,需要它变,为什么要变呢?因为世间善业,皆是有漏的,将来所享的乐果,皆属于有时间性的,会终尽的,不久长亦不究竟的,所以必须渗入心愿,使之变为出世间无漏功果,才没有后患,才是真正的不朽之业。这便是回向功德,庄严净土,俾报体衰谢之后,生于佛国,永出三界。作恶业时,若作已而觉而悔,则亦需要使它变,大殃变小,小殃变无,不变则三恶道终须经历。变的方法,不出两途:一是用自力变;因为业无形相,罪性本空,如来藏中,无善无恶,所以系念实相,能使宿世业障,一扫而尽。永嘉禅师证道歌里,就曾说过:“证实相,无人法,刹那灭却阿鼻业。”又说:“了即业障本来空,未了还须偿宿债。”这都是阐明:用自心变,自力变。二是借他力变;行者若不了悟真如,达罪性空,则心力便不能超越业力,如是则当在佛菩萨像前,哀求忏悔,借三宝威神之力,洗刷习气,使业种子消灭,不生现行,这便是借他力变。作恶之后,若不改不忏,那么,就要坐而待苦报了。经中说过:“假使千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可畏哉! 业有共业和别业的分别,凡由多数人,共同作善恶业,因而感得共同的乐苦果报者,名为共业,如地狱、天宫、三灾、八难、世界大战等皆是。凡由个人作善恶业,因而感得单独遭受的乐苦果报者,名为别业,如夭寿、穷通、富贵、刑戮等皆是。欲转别业,仅需本人,欲转共业,则非集群力不可。在共业中,若凭一人,或少数人之力,则亦能转变,但其所转者,仅自身的阨遇而已,不能转移大众的命运也。如尧时天下太平,共业胜妙,而四凶则或杀或殛,或流或放,此是在共善中,造别恶之行的结果,共善则天下太平,别恶则自身受苦。又如五代时,天下纷乱,共业恶劣,而长乐老冯道,则历事唐晋汉周四朝,官皆将相,享高寿,此是在共恶中,造别善之行的结果,共恶则天下纷乱,别善则自身受乐。可知自身的善恶,虽在共业的大洪流中,亦有影响,至少也能影响了自己,故虽举世皆恶我独善,亦当孤行,举世皆善我独恶,亦当禁戒也。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