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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杀放生的实践与疑问的探讨(2)

2、杀生祭神之非, 佛经 上屡有告诫,略摘如下: 《法句譬喻经·仁慈品》记载:有位国王,其母病重难治,想杀各种畜生一百多只,拜祭四山五岳日月星宿神祇,为母祈祷延寿。佛告诉国王:“欲得长寿当行大慈。”并且

2、杀生祭神之非,佛经上屡有告诫,略摘如下:

  《法句譬喻经·仁慈品》记载:有位国王,其母病重难治,想杀各种畜生一百多只,拜祭四山五岳日月星宿神祇,为母祈祷延寿。佛告诉国王:“欲得长寿当行大慈。”并且告诫他:“杀生求生,与长寿的道理大相违背。怎么可以为了救一个人的生命,而杀害那么多畜生的命……既使活了一百岁,一生之中,常用象、马等畜生祭祀来殷勤供养天下各处神明,所得功德还不如做一件仁慈护生善行的功德。”那么我们杀畜生拜神,天神有没有来接受供养呢?佛在《中本起经》里说:“杀生祠祀,不得其福,天神不食,杀者得罪。”为何天神不食?因为天神在天上住的是七宝饰成的宫殿,吃的是天厨妙味,自然而有。怎么会放弃天上甘露般的美食不吃,反而来吃你准备的又腥臊、又肮脏、又粗陋的畜生之肉。天神既不来食,自然也求不到所要的福,反而须承担杀生的重罪,真是何苦来哉!由此可知杀生拜神是一种以邪为正、无功有过的行为。

3、《安士全书》记载一则“河神受戒”的故事:江西省鲟鱼嘴,此处河水浪汹而险,有“无风三尺浪”之称。当地有座龙王庙,极为灵感,往来的商人,必定杀生拜祷,行船才得平安,长久下来,为祭拜所杀畜生,其数难以计算。到了明朝崇祯年间某日,有位戒德高深的法师从那里经过,将到的前一天,管理龙王庙的庙祝梦到龙神告诉他:“明天有位僧人会到此地,他过去世和我拜同一位师父出家修行。他修行不懈,今世成为高僧;我因一念之差,堕落为血食之神(受信徒用杀死之畜生祭拜的神),杀生的罪业很重,将来必定要入地狱受大苦报。明天代我恳求法师传我佛戒,以后拜我,不得再用酒肉。”次日庙祝出去查访,果真遇到这样一位法师,于是向法师说起缘由,并延请他到庙里,为龙神传戒说法。从此河水风平浪静,来往的人再也不用杀生祭拜。由此可知,既使为神,若贪享血食,同样犯杀戒,应入地狱受苦报。

  若所拜的神是正直聪明而仁慈,你用畜生拜,对他是一种侮辱而大不敬之行为,你所求的不可能如意,且须自己承担杀生罪过。世上或许确有杀生拜鬼神求福如愿的事,我们应了解的是鬼神也有犯过错的时候,若因贪享血食、受你肉供,就赐你不该得的福,帮你不该帮的事,这是一种既犯杀业又犯偷盗业的受贿行为,日后自有其应受的苦报;就你而言,除了须共同承担杀生的罪业外,该受的苦报强求而免,应知避得了一时躲不了永远;不应享的福报强求而得,焉知不是经由鬼神斡旋而预先透支日后应享的福报,如此则又何喜之有?由上可知杀生祭拜,对神对人,两皆有害。

4、既说“为恶者堕落为畜生,受人杀食”,则畜生被杀食是其应得恶报,为何杀它来吃罪?

  答:其理有三:

1、畜生之生活条件远不如人:食则粗糠槽粕,无有美味;衣则单靠皮毛,冷热不调;住则陋屋牢笼,难避风雨。做畜生本身就是一种大苦报,并非一定要被杀食才算是受苦报。

2、冤冤相报无有已时,循环偿债甚为可怕。佛要我们戒杀,一方面也是因为我们的凡眼不可能明白所杀的畜生到底有没有欠我们的债?若有欠,到底欠了多少?假使所杀的畜生并未欠我们债务,或者欠我们的债不多,我们却讨债讨得过头,这时又变成我们欠它杀债,将来仍须还它,如此一来,彼此陷于冤冤相报的恶性循环,岂不可怕?

3、既使所杀畜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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