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首,我们成了外地人,除了几个同事之外,没有更多的朋友。每天下班后,自己做饭,吃完饭后,看电视或者睡觉。时间一长,就觉得闷得慌,有些无聊。我一直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和好朋友看待,从不敢有任何非份之想,直到有一天——记得是在我们去吉首第二个月的第二个星期五晚上。那大我们公司发工资,大伙嚷嚷着要出去“放放风”。我们逛完了舞厅,又去看通宵电影。一进去,大伙儿成鸟兽散,呼啦一下,各自搭裆去了。我和王丽红就近找了个双人沙发(这时候叫情侣座)坐下,彼此都极力靠边坐着,中间就有了一些距离。现在想,这点距离难道就是我们之间一直应该保持的距离吗?那时,我们分明都感觉不到这一点,随着屏幕上剧情的深入,我们之间的距离开始慢慢地缩小。后来,她就靠在我的肩膀上,轻轻地拨弄我的指头,说:“阿华,我们回去吧。”在她的宿舍,我开始紧紧地搂住她,亲吻她的额,她的眼,她的脸,最后落在她温热的唇上,我告诉自己不可以,但灯影朦胧,她整个的身躯都贴了上来,她的美好的唇,她的那双让我心动的眸子,这是我内心深处正渴望的那个女孩啊,面对她的“九头猫”似的颤粟的身体,发烧的脸,以及喃喃的呼唤,我武装了千百次的思想终于彻底崩溃…… 我醒来的时候,已近凌晨五点。她一直伏在我的胸口上,没有睡着,见我醒了,就爬上来吻我,说:“我一直在数着你的心跳,阿华,你知道吗?你的忧郁,好让我心动。从我看见你的第一眼起,我就把自己的命运与你连在了一起。” 是的,我其貌不扬,我贫穷如斯,只有忧郁才是我唯一的“财富”。我对不起她,我知道,可她不该……傍晚,我们经常去的地方,是吉首大学的校园。坐在绿荫荫的草地上,看山头的落霞,一朵朵元无规则随意聚散却又奇妙绝伦,谈论人生的悲欢离合,月的阴晴圆缺,数天上的星星,看银河牛郎织女……没有谁被我们感动,被感动的常常是我们自己。在一起时,海阔天空,什么都扯到了就只有一个话题谁也不敢触及。那就是我们心底谁都明白,谁都在回避的同一个问题,我已经结了婚。有一次,我问她,说:“丽红,我结了婚,你介意吗?”她不吭声。过了好一晌,才说:“我结了婚,你介意吗?”她曾说过,不管结局如何,她都会永远爱我,我相信这是真的。可是我已经结了婚,我还能爱她吗?假若我爱她,岂不是害了她? 站在这两难的境地,我开始喝酒,平常的日子也经常醉。1996年冬天,她没跟我说,就直接向公司辞了职,说是去深圳。几个月都沓无音讯。1997年春天,我到她的一个同学家里去玩,问及她的情况,她的同学叹了口气,说。“王丽红去深圳后,先是在一家玩具厂上班,后来到一家小公司做文员。有一天她的老板喝醉了酒,把她压倒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撕扯中她把老板身上的肉咬掉了一大块。班是上不成了,身无分文的她流落街头,于是就认识了现在的蛮仔,蛮仔跟她是同乡,异乡遇老乡,两眼泪汪汪。王丽红庆幸有个暂时依靠,可以帮自己度过难关,却不知道自己已一脚踏人火坑。蛮仔是一个“鸡头”(专靠威逼妇女卖淫营利的人),送上门来的摇钱树,哪里能放过她?……今年春节回来后,就再也没有出去,现在大星坪那边租了间民房,唉!不知她靠什么生活。” 听她说着这些,我真是心如刀绞。才几个月,怎么就会变成这样?是我害了她呀!我问清了她的详细地址,一连去了十几次,才在一个早上碰到她。她的大眼睛已没有了往日的神采,她的表情滞滞的,看着这些我就心痛。我说:“丽红,我找了你好多次。” 她说:“我每天晚上都要出去。有时晚上不回来。我有老公,要吃饭,还要交房租。” 我说:“你有难处,怎么不跟我说呢?我会尽力帮你。你才二十岁,以后的路还长。” 她打断我的话,说:“我知道我是在游戏人生。可是,你知道吗?有些东西失去了,是再也找不回来的,你走吧,不然我老公回来,对你没有好处。” 她的这种麻木的表情,就象是在说别人的事。我的心一下子从头顶凉到了脚跟,心痛得无可奈何。 我气急败坏,对着她大声说:“你看看你过的什么日子!人不人鬼不鬼的,连个洗脸的盆子都没有。你口口声声说他是你的老公,他要真是你的老公,会让你去做那种事赚钱养他吗?!你也不想想,你才二十岁,就甘愿一辈子过这种日子,你对得起养你疼你的爹娘吗?” 她伏在床上嚎陶大哭,等她哭了一阵,我又放下语气说:“丽红,我们都不希望你做什么,只希望你好好做人,然后找个好男人,过上一个好日子,这难道错了吗?我们都愿意帮助你。想想吧,想好了就呼我。” 第二天她没有呼我,第三天没有呼我,时间又过去了一个星期,仍然没有呼我。等我再次到她住所去的时候,已经人去屋空。房东说:她已经搬走一个星期了。 从此,再没有她的音讯。 我不明白,自己的这份感情到底是对还是错。如果真的错了,又错在哪里?如果真的对了,我又如何去面对这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