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周游列国期间,诸侯们关心的并不是他的政治主张,而是他们从中可以得到的利益和实惠。孟子却认为,如果一味地维护自身利益,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国与国之间的矛盾就会更趋尖锐,所以主张以仁义道德来治理国家: “王何必曰利?”利益和道德是否冲突?是否对立?是否如鱼与熊掌般不可兼得呢?以佛法的立场来看,这两者并不矛盾,关键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段去获得利益。 人的行为有善、恶、无记三种。善的行为不仅对现实人生有利,更能惠及我们的未来。当我们布施的时候,既能在当下给双方带来快乐,而运用自己的力量帮助他人获得利益,这善的种子,还会在今后的日子中继续开花结果。反之,于人于己、于此世、他世皆无益的行为就是恶行。若是为了眼前的一己私利去杀人抢劫,不仅今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造下的恶业还会继续影响我们的来生。因果贯穿了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世:以过去生种下的因导致了今生的果;今生种下的因又招感未来的果报。如果造恶后不知悔改,就会陷入无尽的恶性循环中无法解脱。 善恶行为和自他双方的利益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当我们向别人提供帮助时,首先要考虑自己的行为能否为对方带去安乐。既要随顺众生,又不能失去原则而盲目地顺从众生不善的心念和行为。假如有吸毒者请你为他提供海洛因,我们该怎么做?尽管毒品能为他带去暂时的安乐,但无论从法律还是健康的角度出发,毒品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如果对其一味随顺,只能促使他在罪恶的泥淖中越陷越深。所以,当我们发心利益众生时,首先要以智慧来明辩是非善恶,要在符合国家社会及自他双方利益的前提下采取行动,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使众生得到帮助。同样的道理,我们对利益的追求,也要用发展的眼光来判断和抉择。正当的利益要使自身得到安乐,使我们周围的人得到安乐,使国家和社会得到安乐,更应该使我们未来的生命得到安乐。也就是说,义和利是相辅相成的,又是人类追求利益时所应遵循的标准和原则,而利则是义的实践过程中所产生的果实。(信息来源:摘自《妙智》) 编辑:明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