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为个人的荣辱得失感到生气,只是目睹教界的短视近利,不免感到遗憾。为了佛教的发展,为了众生的福祉,我只有另闢天地,自我争气。 「路遥知马力,疾风知劲草。」当年大家嗤之以鼻的「人间佛教」理念,如今已成为教界趋之若鹜的目标。这十年来,我马不停蹄地应各地信众请求,在五大洲巡回弘法,甚至世界各地的佛教团体也经常邀请我参加相关的活动。 我以自己的坚持与努力证明了:当我们遭逢横逆时,既不需要哀求怜悯,更不需要愤怒抗争。以愿心为动能,我们一样可以逆流而上;化悲愤为力量,我们依然能够拨云见日。 只要自己肯争气,我们尽可以不卑不亢,择善固执,因为自助而后人助,辛苦的血汗不会白流,大众的肯定终将为我们的努力作最佳的证明。 政治的导向与观念的偏差,往往也使得弘法工作的推展倍增困难,最明显的例子如:三十年前的台湾,只准耶教人士四处传教,对于佛教的弘法活动却不予认同,即使自己出钱制作电视节目,也遭有关单位驳回,说和尚不可上电视。有一回,我问他们:「连续剧中不是常有和尚出现吗?」所得到的答案竟然是:「那是假和尚可以说法,真和尚不可以说法。」令人啼笑皆非。我告诉自己:「总有一天,我一定要扭转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与似是而非的观念!」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终于在一九七九年首开先例,制作中国佛教史上第一个弘法节目。此后,由「甘露」到「信心门」,由佛经讲座到「星云禅话」,由「每日一偈」到「星云法语」,我游走三家电视台,非但邀约不断,而且从过去自掏腰包的自制,到现在电台自愿出钱的内制。应观众要求而将节目内容付诸文字,所出版的书籍也受到外界出版商的喜好,纷纷前来洽商,希望我能给予他们出版的权利,想到佛法能藉此普遍流传,我也都欣然应允。 目睹社会人士对佛教的观感,渐渐由排斥转为接受,由肯定到进一步地赞许时,心中最欣喜的莫过于为佛教争得了发展的空间。 我不但在弘法上努力开拓天地,还积极兴办文教事业、慈善事业,而且都先后获得政府的表扬和肯定。我之所以费尽心力擘画各种佛教事业,固然主要是为了广利众生,另一方面也是想替教界争一口气,改变大众对佛教的误解与否定。 建寺安僧本来是好事,但也麻烦。佛光山一九六七年开山,经过十年的申请,于一九七六年才拿到寺庙登记;福山寺也是历经八年的奋斗,才成为合法的道场;圆福寺则因为地方财税单位主管的刁难,险些被充公拍卖,靠著慈惠过去同事的帮忙,暂缓查封的时间,才在千钧一发中拯救出来。 本著「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我摒却弟子们跑政府机关请求关说的建议,宁可自己据理力争。在殷殷等待,频频被拒的日子里,我安慰气急败坏的徒众:「政府官员有一定的任期,而我们和尚却是做一辈子的!」道场万一不幸被拆,还可以重建;志气一旦自甘败落,则有如失根的花草,无所凭借。我凡事都以「一生」作为奋斗的目标,全力以赴,不做到最后一口气,决不放弃。事实不都证明了持志努力的「争气」,比暴虎凭河的「生气」更来得有意义,有价值吗? 披览圣典,翻阅教史,诸佛菩萨的不为恶魔所扰,历代祖师的不被乱世所惑,不也是「争气,而不生气」的最佳例子吗?他们基于「不忍圣教衰,不忍众生苦」的慈心悲愿,将全副身心抛洒于生命的时空里,往往所争回的,不仅仅是佛教事业的振兴开展,更是千万人法身慧命的亘古长新。我虽自愧有所不足,但常思追随效法。 反观今日的社会,心中不免感慨万千!一些人为了争取私利,而不惜争狠斗胜,他们即使赢得了一时的胜利,却往往输掉了一生的幸福;即使自己获得了富贵荣华,却危害社会,贻祸子孙。还有一些人在困境当头的时候,不但一筹莫展,反而自暴自弃,徒然使亲者恨仇者快,遑论对国家社会的贡献了。 目睹国内的忧患,已足心忧;展望多变的世局,更是令人戚然。在国际上,外交、经济等各方面的压力,正向著我们步步逼近。中华民族究竟应该如何因应呢?我以为:醉生梦死,视若无睹,固然不该,但是螳臂挡车,或坐困愁城,也都无济于事,我们应该自我反省,自我奋发。因为唯有自我「争气」,才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唯有发挥自己的智能与团结的力量,才能得到国际友人的尊重!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