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间的森罗万象,没有一样不是仰赖地、水、火、风等四大元素结合而成的。譬如一朵花的绽放,要有肥沃的土壤,土壤属于「地大」,水分、日光、空气,这些就是「水大」、「火大」、「风大」,如果缺少一大,花儿就不能盛开怒放了。 又例如由泥土烧成的杯子,泥土是属于地大,泥土掺和水,加以火烧,故有水、火二大;再经由风吹成固体而为杯子,故有风大。 有情众生的色身,也是假四大和合而成,以贵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为例,人体的毛发爪齿、皮肉筋骨是坚硬性的「地大」;唾涕脓血、痰泪大小便是潮湿性的「水大」;体温热度是温暖性的「火大」;一呼一吸是流动性的「风大」。人之所以能生存,就是因为四大和合,如果身体有一大不调,就会呈现病相。例如: 1.身体苦重,坚结疼痛,枯痹痿瘠,这是地大不调的病相。 2.全身膨胀,肤肉浮满,这是水大不调的病相。 3.全身烘热,骨节酸楚,呼吸乏力,这是火大不调的病相。 4.心神恍忽,懊闷忘失,这是风大不调的病相。 如果身体的四大分散,有情的生命就会随著死亡。根据经上记载,一般人在临命终时,有下列三种征候: 1.地大增上:因肉体或骨骼的毛病而死亡者,在临终时,觉得全身像大地缓缓的陆沈于海中一样,产生一种很大的压迫感,如同「地大落入水大之中」。 2.水大增上:因血液循环系统不顺畅而死亡者,在临终时,先是觉得全身有如浸在水中一样冰冷潮湿,然后感到像火烧一般的高热,如同「水大落入火大之中」。 3.火大增上:因呼吸系统障碍而死亡者,在临终时,觉得身体象是在暮色野火中燎烧,一阵烈风吹刮,碎为微尘,片片烟飞灰灭,如同「火大落入风大之中」。 参·四大何以称「大」 宇宙世间一切物体,都是由地、水、火、风等四种元素构造而成,积聚四大即可生成物质,因此四大又称能造之色、能造之大种。以具有下列三义,所以称之为「大」: 1.体大:四大种的体性广大,遍于一切色法,故有「体大」之义。 2.相大:四大种的形相广大,例如高山、深海、大火、飓风等,都是四大之相,故有「相大」之义。 3.用大:四大种的事用广大,有了四大,才能使人体的器官发挥功用,有了四大才能长养万物,故有「用大」之义。 依《俱舍论》的说法,四大具有假、实的分别,即前文所说的坚、湿、暖、动四大,是实四大、性四大;而世间所谓的地、水、火、风,则是假四大、事四大。实四大属于身根之所触,为触处所摄;假四大则属于眼之所见,为显色、形色所摄。 肆·何以「四大皆空」 四大虽然通于一切色法,但在不同的色法中,因为其中之一较为增长,所以世间上就有了林林总总的森罗万象。例如:山岳等坚物之中,地大较为增长;河海等湿物之中,水大较为增长。另外未显的三大,仍潜伏在其中,静待其它条件因缘和合而显现其相用。例如:流动的水在温度寒冷到摄氏零度以下时,就会凝结成固体的冰,成为地大;当温度加热到摄氏一百度以上时,又会蒸发成气体,成为风大。 就人体而言,四大不调,百病丛生,四大离散,则身躯坏灭,这时,我们的身体又在那里呢?所以,无论是世界万物,或是我人的身体,都只是四大和合而成的假相罢了,并没有一定的实体。不仅如此,四大的本身主要是指坚、暖、湿、动四种特性,遇缘就会生起变化,因此,这些特性的当体也是了不可得。「四大皆空」,就是指宇宙万有均无实体的真理。 伍·结语 一般人因为不能了解「四大皆空」的道理,往往在生活上产生了很多痛苦。例如:看到沧海桑田的变化,目睹亲朋死别,就感到忧伤不已,甚至,将自身以及身外之物执以为我和我所有,因此为了爱惜自己的身体,追寻外在的装饰;为了娱乐自己的六根,向外驰求声色犬马;为了维护既有的名位权力,不惜造下恶业,为了获得更多的财物货利,在五欲尘劳中备受煎熬。 佛陀告诉我们「四大皆空」的真理,目的就是要我们了知物质世界的虚幻不实,从而返观自照,在心灵上开发无尽的财宝,在精神上寻得永恒的幸福。 第四篇 五蕴非有 壹·前言 「四大」说明了宇宙物质世界因缘和合的现象,然而有情众生非仅具有物理机能,还拥有心意情识,它们又是如何在缘起法则之下运作呢?佛教的「五蕴」观念,进一步扩大了我们的视野。 贰·何谓「五蕴」 《大乘广五蕴论》说:「蕴者,积聚义。」五蕴就是说,世间的有为法是由色、受、想、行、识等五种元素「积聚」而成的。 五蕴又称「五阴」,阴是「盖覆」、「遮蔽」的意思,意指众生因色、受、想、行、识五法遮蔽了我们本来的真如佛性,因而受无量劫生死轮回之苦。 参·五蕴的内容 五蕴的意义略述如上,再就内容分述如下: 一、色蕴 色蕴,「质碍」的意思,凡是有形体、有障碍的,都称为色,是由地、水、火、风等四大所积聚而成。人类的肉体,以及世间的山河大地、器皿房屋等,都是属于色的范围。依《大毘婆沙论》的说法,色可分为三种: 1.可见有对色:如颜色方面的青黄赤白等显色;形状方面的长短方圆等形色;动作方面的屈伸坐卧等表色,这些都是有形质,都是眼睛看得到的,因此称之为可见有对色。 2.不可见有对色:譬如声、香、味,虽然不能以眼见,然而可用耳、鼻、舌接受,因此称为不可见有对色。 3.不可见无可对色:又名无表色,即指第六法尘,既不可以眼见,又不可以耳鼻舌接触,因此称之为不可见无可对色。 二、受蕴 受蕴,「领纳」的意思,是根身领略外境而生起感受的一种作用。受的种类大致可分两种: 1.身受:眼、耳、鼻、舌、身等五根对境所生的感觉,可分为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受顺境而起的叫乐受,乐受易起贪心;受逆境而起的是苦受,苦受易起瞋心;受非顺非逆境而起的是不苦不乐受,不苦不乐受则起痴心。 2.心受:意识对境所生的情绪。意识领纳顺境所起的感受称为喜受,意识领纳逆境所起的感受叫做忧受。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