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大师《持戒的开示》(2)

性戒――本性能时开、时遮,这个也是要有智慧,看看小乘的戒律、大乘的戒律,小乘的律仪戒不可以犯就不可以犯,大乘的饶益有情戒,为了利益有情,利益大众,自我牺牲生命都在所不惜。关于酒,最好是不要酗酒、劝酒

性戒――本性能时开、时遮,这个也是要有智慧,看看小乘的戒律、大乘的戒律,小乘的律仪戒不可以犯就不可以犯,大乘的饶益有情戒,为了利益有情,利益大众,自我牺牲生命都在所不惜。关于酒,最好是不要酗酒、劝酒、醉酒、酿酒、贩卖酒业。不过现在比酒罪过更严重的是毒品,不饮酒戒,现在应该叫不吃毒品,因为这个毒品,它危害到国家民族健康,毒品染上了以后,家族的好的名誉都让你毁了,金钱也花光了,你的品格也坏了,所以防止毒品更重要。

杀生与杀心,好像现在的妇女堕胎,这个可以不可以,妇女为什么要堕胎呢?她爱自己的儿女都来不及。但是你要替她想一想,她或者被人家强暴了,她要生下坏人的种子,他不甘愿;她如果怀孕的是一个畸形儿,你叫她生下来以后,你叫她一生一世都陪伴着这种残障儿女,要几十年。我们一些宗教的卫道人士都说,不可以堕胎,可是,你要替妇女她的利害关系去想一想。所以,我平常对于这许多问题,我觉得是非得失,应该由母亲来负责。像现在的医学上,为了实验药品,就拿很多的小白鼠做实验,有一些佛教徒的儿女在医院里面,就觉得我们能够去杀生吗?所以这个就讲到,杀生,你有没有杀心。如果你有嗔恨心,要置它于死,那可是犯戒的;你有大愿心,救人、救世,这个有慈悲的杀,不是嗔恨的杀,我想这个行为的后果不一样的。

我有一次,到一个渔村的小岛,去成立佛光会。当地的人说,成立什么佛光会,佛教讲不杀生,我们这里都是捕鱼为业,假如说通通都参加了佛光会,不杀生,那么我们生活不捕鱼怎么办呢?我当时一想,哎呀,这个是个严重的问题,佛陀不舍弃一个众生,这许多捕鱼的人,难道我们就不要度他们吗?我当时对当地的人做了一个讲演,就算是有杀生的行为,不要有杀的心。说到杀生,像我们现在的火葬,一个人过世了,堆一堆木柴,给他火葬。我们知道,人的身体,人死以后,身体当中的许多微生菌没有死,木材里面很多的小动物――虫蚁也没有死,这样火葬也杀生了吗?甚至于你有病了,我要给你打针,把病菌给杀死,这个不是杀生吗?但是这个打针呀、火葬呀,没有人有杀生的心;佛观一杯水,八万四千虫,里面有很多的微生物,你喝水不也杀生了吗?以人为本的佛教,它一切心里活动的善恶,是一个分水领。一个老和尚,被土匪包围了,要把一个寺院的所有出家人给杀死,不过端了一碗肉,对这个老和尚说:“你很慈悲,如果把这碗肉吃了,我就不杀这些出家人。”老和尚毫不犹豫,把这碗肉吃了,你能说老和尚开荤吃肉吗?一个码头上集聚了好多人,要想过河,到对岸办事。船夫来了,就把放在沙滩上的船,推到水里面去,岸上的一些人,就上了船。岸边还有一些人,等着下一趟船,再过去。这时岸上的人,就看到,船从沙滩上推进水里时,压死了许多的小鱼、小虾,岸上的人当中,有一个秀才,就跟一个出家和尚说:你看到了吗,这个船夫把船推下河,压死许多小鱼、小虾,这个罪过是船夫的罪过,还是乘船人的罪过?你们大家知道,这个问题难回答。这个出家人有禅法,他就说:“秀才,这是你的罪过。”这个秀才一听,岂有此理,怎么会是我的罪过?这干我何事?这个出家人说:“因为你多管闲事,才有你的罪过”。所以很多的事情,不是完全讲理、论道能讲清楚的,多管闲事也是不对的。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戒律上有很多问题确实是用凡夫的知识、说法很难搞清楚的。所以印度的戒律,到我们中国来,像百丈禅师,聪明的不得了,他知道戒律很难做事,他就建寺庙,立清规,用中国的清规来代替戒律。

传统的戒律,有很多是值得我们现在实践的。关于人间佛教,我们提倡现代的戒律,尤其是五戒,杀、盗、淫、妄、酒,基本等于儒家的五常--仁、义、礼、智、信。不杀生即仁,不偷盗即义,不邪淫即礼,不妄语即信,不饮酒即智,就是清醒。所以我们也好像实践儒家的人间思想,当然人间佛教不是这么简单。比方我们对家庭重视,全家人视人如已,夫妻要互信互爱,婆媳之间共识要紧,兄弟之间要亲如手足,朋友要守信,工作要负责,对社会要守法。所以《人间佛教的戒学》,在我这一本书里面--人间百事、人间一百二十问题、七灭净法,就请各位大家耐心的看一看吧。

我也学习百丈禅师,用制度来治理寺院,用戒律作为个人修身的基本(规范),像现在我们完全讲戒律,像沙弥戒,一个佛教的沙弥,他就有一些不作持金银宝物,身上不可以放钱,我们现在不是完全行脚走路,要坐公共汽车,要坐船,要坐飞机,要去买票,所有的戒律和现在这个时代、文化、风俗不一样了,我们不要去碰它(戒律),我们用制度来补充。各位在今天分给你们的《人间佛教戒定慧》这个手册里面,第十六页,有讲到佛光山的制度,我略举几例:第一,不可以私自化缘。佛教化缘为公共的事业可以,私人不可以;不私建道场,为大众共有建道场可以,不是为自己私建寺庙;不共金钱来往,就是我和别人,尤其和信徒,我不借钱给你,你也不跟我借钱,因为没有借贷,保持我们僧信彼此的友谊。金钱就是布施的,施舍了就不是我的,就没有纠纷;不私交信徒。我和信徒建立的都是佛法的关系。没有私人的交往。我常看到有某一些少数的出家人,送一点小小纪念品给人,这是我送给你的。私人建立了多少的关系,以后怎么样子来回报呢?像佛光山的各个寺庙的住持,经常要从这个庙调到那一个道场,由于他们平常都没有私交,很容易调。如果私交多了,信徒是我常常供养饼干给你,供养水果给你,我供养你红包,等于土地公,我投资很多在你身上,你忽然调走了,以后我在这里的优待都落空了,这个是不对的想法。

不可以私蓄金钱。你说我的父母给我的钱,我过去在家既有的金钱,我怎么办呢?可以在我们的常住道场寺院里,有一个叫福田库,我把钱通通存到那里,你说几百、几千,都不要紧,不会有人要你一块钱,那个是常住替你保管,所以等于阳光法案,是公开的。如果你有钱存到银行,借给信徒了,收利息,那个会出问题的,那个都是违反佛光山的制度。

第六,不私收徒众。你看像佛光山的慈惠、慈容法师,都出家五十年以上,他们没有徒弟。徒弟、弟子常住有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因为如果私收徒弟,师父没有争论什么东西,徒弟就有争执:这个是我师父的,那个是我师父的……败坏的风气由此开始。

第七条,不夜宿俗家。出去晚上不住在俗家,要住在道场里。假如出去没有道场,一定要两个人结伴而行。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欢迎访问无量光佛教网,相关文章: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