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扬彭措仁波切:关于佛学重要问题的开示(摘录一)(2)

对于这些鬼神附体的现象, 佛教 虽然承认它们(鬼神等类)的存在,但是学佛之人不可以去依附归投它们。 现在有很多居士在家里供大仙的牌位,这样已经把皈依戒完全破掉了。皈依佛后就不可以再去皈依天魔、外道、鬼神

对于这些鬼神附体的现象,佛教虽然承认它们(鬼神等类)的存在,但是学佛之人不可以去依附归投它们。

现在有很多居士在家里供大仙的牌位,这样已经把皈依戒完全破掉了。皈依佛后就不可以再去皈依天魔、外道、鬼神等类,若皈依了则为破失三皈戒。供养大仙等是属于皈依外道鬼神之行列。 

请问法师:佛像和大仙牌位供在一个佛堂里行不行?这样是否使大仙也皈依了?

答:身为居士本来就不可以供养这些所谓的‘大仙’之类的鬼神,更何况把这些鬼神之类的‘大仙’和佛供在一起。把佛和‘大仙’供在一起有很大罪过,而且也会受到护法神的惩罚。 

请问法师:受了在家菩萨戒以后,可不可以做鱼肉等菜?可不可以去买鱼和肉等?在家居士皈依好几个法师获得了好几个法名,可不可以任意选法名用?

答:在家人虽然入了佛门,但是身为一个未有远离俗世的人来说,买菜做饭等是在所难免的。在戒律中是允许菩萨戒居士给家人买肉的,买肉是不犯菩萨戒的。至于买鱼,若买死鱼是可以的,若是活鱼则不可以。对于法名的问题,是可以任意选择的。 

请问法师:在家居士能否给斋主做佛事?能不能给人皈依?

答:具足给人皈依的人,必须是出家僧众,居士没有入于僧数,故不能给人皈依。就是出家人给他人皈依,也须要具足一定的资格,不是每个出家人都能给他人皈依的。一个出家人若不通达戒律,则不可以给他人皈依。出家人都尚且如此,更何况在家人呢?

出家人给他人做佛事是凭着自己所受持清净具足戒之功德,而为他人做祈福或是超拔等佛事。在家人连沙弥戒都没有守持,又如何能给他人做佛事呢?出家人若想给他人做佛事,也须要戒律清净的五个比丘,或是比丘尼组成的僧团才可以给他人做佛事。戒律清净的僧团才能具足超度或是为他人祈福的能力。在家人没有具足戒德,用什么来给他人做超度或是祈福呢?这样的在家居士是非常的不如法的,他们已经违背了佛陀的教诫,披着佛衣诓骗众生之钱财,将来必定要堕落地狱。

若是这些给他人做佛事的居士都已经证得初地菩萨的果位,是可以给他人做佛事的,否则是属于造恶业。若是自己义务给他人做助念,或者是诵经祈福等,这种是有功德的。

愚僧前面所说是指那些专门以做佛事赚钱的居士,其实这些人也不具足居士的资格,做为一个如法的居士是不会这样做的。这些专门以做佛事赚钱的居士,实际上是我们佛教的败类。 

请问法师:把经书放在佛像底下的柜子里,是否有慢法罪呢?还是经书要放在佛像上呢?

答:经书是不可以放在佛像下面的,经书必须要放在佛像的上面。因为佛法乃是一切诸佛之母,一切诸佛皆从法中生出,故法宝经书要比佛像还尊贵。将经书放在佛像底下确实有慢法的过失。 

请问法师:在梦中多次与已故的父母、养父、养母、公公、婆婆交谈。在那以后我便将我念佛、礼佛、诵经、修行的功德都回向他们。可是梦境却更加频繁,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呢?

答:自己在梦境中见到已故的亲人,这并不代表什么。若是在非常清晰的梦境中见到他们在受苦,这种梦境也许有预测的价值,若是很平常的梦境就不需要在意的。

梦境出现多次且非常清晰,这就说明他们须要你来超度。若是自己在念佛、诵经时发心给他们回向,但后来梦境更加频繁了。这就须要观察一下自己给他们回向时所发的心是否真诚,是否是发的清净心?若发心不真诚不清净,就起不到超度他们的作用。若是自己发心很真诚很清净,但是梦境还是很频繁的出现,这就说明自己的力量不够。若是这样就须要多做放生、印经等功德为他们回向,或者请清净戒律的僧众诵经做超度法事,这样就可以了。 

请问法师:如果我造了恶业后,不去执着,也不去忏悔,这样罪业会成熟吗?常听人说:‘过去、现在、未来心不可得’,又听人说:‘不知者无罪,一定要空。’不知这样的说法是否正确?

答:这种说法纯粹是谬论。现在有好多居士都有这种邪见。他们认为自己造了恶业,不需要去忏悔,只要不去执着就可以了。他们还经常说:‘三心不可得,所以不要执着自己所犯的错。’一个修行者若造了恶业就必须要发露忏悔自己的罪业,还须要精勤地修学忏悔法。在律藏中明确地指出:‘于戒行有所亏损者,必须在半月布萨中出罪忏悔。’若是象上面所说的那种邪见,不去执着就可以将罪灭掉的话,那么佛陀制定的出罪忏悔法也没有用处了。世间有好多恶人,他们在造了恶业后,也没有执着自己是在造恶业,难道他们就不会受因果报应了吗?在《百业经》《百喻经》《贤愚经》《杂宝藏经》等经典当中记载了好多因果公案,都说明了造恶业者必须要发露忏悔,否则就会遭受很可怕的因果报应。《楞严经》中记载:“佛陀时代,有一个宝莲香比丘尼行淫欲,她自己已经破了根本戒,但还认为是没有破。她说‘淫欲非杀非盗,故没有罪过’,结果刚刚说完,就从自己的下体女根之处着起火来,后来连肉身也一同堕入了地狱。”这个宝莲香比丘尼虽然没有执着自己的罪业,但是却连肉身都堕入了地狱。从这个公案来看,前面的那种邪见已经昭然了。正所谓:‘纵经百千劫,所做业不亡,因缘会聚时,果报还自受。’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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