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吃惯了粗茶淡饭,再加上生性疏懒,连三餐都崇尚简便。平常,我只要有一碗茶泡饭、一道小菜,心中就感到非常满足。可是我每到一地弘法,信徒总是热忱供养佳肴果蔬、琼浆玉液,往往前一餐的饮食还未消化,第二餐的邀宴又接踵而至,如是周而复始,心中常引以为苦,为了给对方欢喜,我只好勉强自己的不喜欢,接受邀请。假如有人问我,在我一生中,最不喜欢的事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在弘法访问中,第一苦是宴会,第二苦是照相,第三苦是周围都是人,连要去厕所方便都不方便。但是看到信徒的虔诚欢喜,就算自己不喜欢,也实在不忍拂逆。 弘法行程中的送往迎来也是一苦。我向来害怕惊动别人,所以喜欢悄然来去,然而往往事与愿违。记得四十年前,我住在宜兰及台北,每次南下到高雄讲经时,信徒总是请了乐队,一路吹打,浩浩荡荡地到火车站来迎送,后来为了避免路人讶异,我只得改搭夜车,信徒还是不辞劳苦,赶来接送。直到现在,所到之处,无论是国内、国外,无论是城市、乡村,善男信女的隆情厚意依然有增无减,他们或持鲜花素果顶戴相迎,或请警察车队一路护送。一九九三年七月,我到俄罗斯成立佛光会,廖泓毅先生竟然请了六名秘密警察,护送我到圣彼德堡,一路来回,不离我半步。看到大家为我如此辛苦忙碌,心中实在过意不去,可是想到自己如果一味拒绝,也不尽合乎人情,所谓「欢喜与不欢喜」,只得随缘。 我一向拙于书法,也不喜欢被人拍照。但是见到信徒欢喜的容颜,我总是打从心里高兴起来,因此当有人索取题字或要求合照时,我总是有求必应,给予种种方便。只是,往往答应下来,就欲罢不能,一次挥毫数十张是常有的事,而照相的人更是一波一波,络绎不绝,虽然腿酸脚麻,我也都恒顺众生,忍耐接受,不能想自己「喜欢或不喜欢」。 青年时,我目睹军阀违法乱纪、政客胡作非为,心中痛恨不已,因此对于政治素不喜好。然而「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何况出家人秉持佛陀的慈心悲愿,凡有利于众生者,应该不计个人利害,为所当为,是以我建言开放民主的门槛,我力倡促进两岸的和谐。当弘法因缘成熟时,前来听经请法者,不乏军政人士,我以常礼待之,从未逾越出家人本分,无奈却因此在报章上与「政治」相提并论。虽然如此,我自忖问心无愧,故也不以为意,再说国家社会若能因此在正法的引导下政通人和,人民安和乐利,也未尝不是好事啊!我无意出仕干治,但是我愿本著「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精神,为全民谋取福利,将「喜欢与不喜欢」置之度外。 记得以前我出席佛教会议,一些与会者只要一见到我起身发言,便面色凝重,他们认为,我是一个性喜改革的激进分子。其实,我相当保守,也很执著传统,我曾建议信徒应为佛教所有,教产应为教会所有,我曾倡言佛教应有统一的制度,我也希望国家和人民的典礼规范,应以佛门为准。我一直用心研究古德制定清规的用意,但是,我也本著日新又新,精益求精的精神,在发展佛法事业上力求突破。我以为,我们不应故步自封,墨守成规,以现状为满足,因此,我改良弘法讲经方式,积极运用各种方法推动国际佛教,以前瞻性的思想课徒教众。为了佛教的前途,为了众生的福祉,我觉得佛子们都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不必太计较一己的「喜欢与不喜欢」。 我不喜欢出名,但是近二十年来,我颇受盛名之累;我不喜欢理财,但是我必须为了佛教的建设而运筹帷幄,周转募款;我不喜欢计较,但是我不能因循苟且,积非成是;我不喜欢权力,但是我理应为了正义而主持公道。我奉行老师的训示,以欢喜的心情,做了许多并非自己所喜欢的事,悠悠岁月,就这样过著人生。 那么,我究竟喜欢什么呢?我拥有动静两方面的嗜好,终以因缘不合,而埋藏心底,例如: 我自幼喜欢随手涂鸦,将见闻思想付诸笔墨,及至年长,我立愿以文字般若弘扬佛法,不意事与愿违,繁忙的弘法行程,使我不得不割舍我的兴趣。但我并不觉得可惜,因为一失必有一得,一得也必有一失,我从信徒闻法欣悦的表情中得到了最大的满足。现在,我努力培养佛教文化人才,所谓「成功不必在我」,「但开风气不为师」;像依空、永芸等后进,不也是在延续我的喜好吗? 我才六、七岁时,就很喜欢游泳,能在水中数小时而不沉没,出家后最苦的事就是与游泳绝缘。我喜爱篮球等运动,在佛学院就读时,没有体育课程,我曾经偷偷地自制篮球架,因而险些被院方开除。刚到台湾时,民风保守,我带著学生去打篮球,不料学生却一直躲避。我非常感慨,我做学生时,老师不准我打球;我做老师后,学生不敢打球;我只有徒呼奈何!近五十岁时,我才在佛光山东山顶上建了一座篮球场,可说是我一生中最喜欢的事了!每天傍晚,我与沙弥们抢球上篮,玩得不亦乐乎,美中不足的是,经常比赛到一半,侍者一声通报,我还得和著汗水,披上长衫,赶赴客堂去会见访客。近几年来,海内外奔波讲经,席不暇暖,我只好放下喜欢的运动,仍然和一些不喜欢的事周旋。 现在社会上流行一句话:「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虽然是短短的一句话,也正是社会乱象的根源。佛陀早在二千五百多年前,发现宇宙相互依存的缘起真理,因而在华严会上呼吁佛子:「但愿众生得离苦,不为自己求安乐。」诚然,快乐是我们所追求的,但是当众生仍在火宅苦海中挣扎沉沦时,我们怎么忍心耽于安逸?甚而还将自己的快乐建筑在他人的痛苦上呢?我毕生没有享受过自己的喜好,反而终日孜孜矻矻于自己原本不喜欢的事情上,但是我过得很充实饱满,法喜自在,这样的体验使我更加肯定了佛教牺牲奉献的人生观。 喜欢的,不一定是好的;不喜欢的,也不一定就是不好。人生在世,有时要牺牲自己的喜好,把兴趣转为责任,去做利益大众的事情。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