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种不共事业

三十二种不共事业 尔时世尊复告文殊师利童子菩萨言:善男子此大悲门,即是一切菩萨之母,菩萨住是大悲之中,即能建立三十二种不共事业,日夜勤修速得圆满。 云何名为三十二种不共事业?所谓菩

三十二种不共事业

尔时世尊复告文殊师利童子菩萨言:善男子此大悲门,即是一切菩萨之母,菩萨住是大悲之中,即能建立三十二种不共事业,日夜勤修速得圆满。

云何名为三十二种不共事业?所谓菩萨若见一切愚痴、重闇、长眠、大夜、无智众生,便以智慧先自觉察;复以智慧觉悟一切愚痴众生,是名菩萨第一不共事业。

【注:愚痴moha 或 mūdha。又作痴、无明。即无智无明,闇愚迷惑,对事物不能下一适当判断。为六种根本烦恼之一,亦为三毒(贪、瞋、痴)之一。廿二种愚痴─(1)执着补特伽罗(pudgala)及法愚痴(执着我法愚)、(2)恶趣杂染愚痴、(3)微细犯愚痴、(4)种种业趣愚痴、(5)欲贪愚痴、(6)圆满闻持陀罗尼愚痴、(7)等至爱愚痴、(8)法爱愚痴、(9)一向作意弃背生起愚痴(纯作意背生死愚)、(10)一向作意趣向涅槃愚痴(纯作意向涅槃愚)、(11)现前观察诸行流转愚痴(现观察行流转愚)、(12)相多现行愚痴、(13)微细相现行愚痴(细相现行愚)、(14)一向无相作意方便愚痴(纯作意求无相愚)、(15)于无相作功用愚痴、(16)于相自在愚痴、(17)于无量所说法无量名句字后后慧辩陀罗尼自在愚痴、(18)辩才自在愚痴、(19)大神通愚痴、(20)悟入微细秘密愚痴、(21)于一切所知境界极微细着愚痴(于一切所知境极微细着愚)、(22)极微细碍愚痴。其中,执着我法愚及恶趣杂染愚系就初地所断之惑障而言;微细犯愚及种种业趣愚系就第二地所断之惑障而言;欲贪愚及圆满闻持陀罗尼愚系就第三地所断之惑障而言;等至爱愚及法爱愚系就第四地所断之惑障而言;纯作意背生死愚及纯作意向涅槃愚系就第五地所断之惑障而言;现观察行流转愚及相多现行愚系就第六地所断之惑障而言;细相现行愚及纯作意求无相愚系就第七地所断之惑障而言;于无相作功用愚及于相自在愚系就第八地所断之惑障而言;于无量所说法无量名句字后后慧辩陀罗尼自在愚及辩才自在愚系就第九地所断之惑障而言;大神通愚及悟入微细秘密愚系就第十地所断之惑障而言;于一切所知境极微细着愚及极微细碍愚系就第十地满心金刚喻定现在前之际所断之惑障而言。】

若见众生爱乐二乘其心狭劣,菩萨便起广大之心,令其安住大乘法中,是名菩萨第二不共事业。

若见众生爱乐非法,纵恣三业无善法欲,菩萨自住正法园苑;复令众生住正法中,是名菩萨第三不共事业。

若见众生邪命自活矫诈贪求,先以自身住于正命;复令众生安住正命清净法中,是名菩萨第四不共事业。

【注:邪命mithya-jīva,巴利语 micchā-jīva。八邪行之一。指不以正道而以邪曲之方法生活。全称邪活命。比丘如为得衣食资具而说法,即称为邪命说法。大智度论卷三载有四种邪命食,即:(1)下口食,谓种植田园,调合汤药,以求衣食。(2)仰口食,谓仰观星宿、风雨,以术数之学求衣食。(3)方口食,谓曲媚权门,阿谀富豪,巧言而求食。(4)维口食,谓研习咒术、卜算吉凶以求衣食。又同书卷十九则说邪命有五种,而称五种邪命(又称五邪),即为得财物而行如下五事:(1)以诈欺表现奇特之异相,(2)夸耀自己之功德,(3)占吉凶,(4)高声威吓,(5)称赞供养者。《摩诃僧祇律》卷七亦列举身邪命、口邪命、身口邪命等三种邪命。又称恶损生、邪命养生、不作邪命。即禁止不由正道,而以邪曲之方法营生,如贩卖女色、占卜吉凶等邪命之法。】

若见众生拨无因果,及一切法起大邪见,自住正见;复令众生安住无垢正见法中,是名菩萨第五不共事业。

【注:拨无因果─「拨」即否定、排除之意。拨无因果即否定因果之道理。为五见中之邪见。《地藏十轮经》云:「拨无因果,断灭善根。」《广百论释》云:「若无善恶,苦乐亦无,是则拨无一切因果。」】

若见众生无知恶念积集烦恼,自以智眼安心正念;复令众生住于正念,破无知闇开智慧明,是名菩萨第六不共事业。

若见众生弃舍正法住不正法,先自安住正法之中;复令众生解了正法,是名菩萨第七不共事业。

        【注:正法sad-dharma,指真正之法。亦即佛陀所说之教法。又作白法(śukla- dharma)、净法,或称妙法。凡契当于佛法正理之法,皆称正法,如不取不着之法门、大菩萨之法。据《大毘婆沙论》载,如来正法有世俗、胜义之别,世俗正法指名句文身,即经律论;胜义正法则指圣道,即无漏之根、力、觉支、道支。又俱舍论卷二十九以为世尊正法之体有教、证二种;教正法,指佛所说之经律论三藏;而三十七品等菩提分法,则为证正法。换言之,教正法即世俗正法之体,证正法即胜义正法之体。】

若见众生悭悋所覆,菩萨自身起无悭心一切皆舍;复令众生勤修舍行,是为菩萨第八不共事业。

若见众生毁犯净戒,于表无表不能遵行,便以净戒庄严其身;复令众生坚持净戒,是名菩萨第九不共事业。

若见众生瞋恨炽然蕴积诸恶,以慈忍力而自庄严;复令众生安住此法,是名菩萨第十不共事业。

若见众生身心懈怠远离精进,自以精进甲冑严身;复令众生舍懈怠心懃勇不惰,是名菩萨第十一不共事业。

若见众生散乱妄念,菩萨自住三摩呬多(samāhita,意译等引、胜定。)寂静观察,亦令众生舍乱住定,是名菩萨第十二不共事业。

若见众生恶慧无智,便以智慧而自庄严;复令众生舍离恶慧,具足般若波罗蜜多,是名菩萨第十三不共事业。

若见众生非理作意行于邪道,菩萨即以善巧方便如理思惟,亦令众生舍于非理安住正道,是名菩萨第十四不共事业。

若见众生昏乱无知烦恼所害,菩萨自住随念分别种种分别微细分别,一切境界远离烦恼;复令众生断除烦恼住正法中,是名菩萨第十五不共事业。

若见众生身见有见牢狱所系,而以智慧了达自身不为见缚;复令众生远离身见,不计于有住正智慧,是名菩萨第十六不共事业。

若见众生诸根纵荡,驰流境界不能制伏,而自柔和心无放逸;复令众生安住律仪,善守根门三业调顺,是名菩萨第十七不共事业。

若见众生无惭、无愧,不知恩报、断灭善根,便以惭愧而自庄严,知恩知报修诸善根;复为众生说法开示,令具惭愧、能知恩德、圆满善根,是名菩萨第十八不共事业。

若见众生为大瀑水波浪所没,随业漂溺不能勉出,菩萨自现越渡瀑流到于彼岸;复令众生断除恶业,越生死流到涅槃岸,是名菩萨第十九不共事业。

若见众生刚强难化,而以自身谦卑仁让、承顺师长;复令众生安住谦敬,是名菩萨第二十不共事业。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欢迎访问无量光佛教网,相关文章: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