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佛教伦理与公益事业(2)

佛教的福田事业不限于《佛说诸德福田经》介绍的这几种。因果业报观认为人们做任何一件事情都会有相应的报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这种业报观念已经融入古人的深层意识中。 《百喻经》等搜集了

  佛教的福田事业不限于《佛说诸德福田经》介绍的这几种。因果业报观认为人们做任何一件事情都会有相应的报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这种业报观念已经融入古人的深层意识中。

  《百喻经》等搜集了一则则因缘果报的故事。它们从另外一方面强化了佛教戒律的严持功能,强化了福田观念的劝诱作用。佛教的福田思想和因缘业报观,对于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都是有积极意义的。以下举几个方面的例子。

  2.1救济活动

  佛教戒律第一条戒杀不只是说不准杀生,而且要救助众生。佛经中一再强调一切众生皆是我父母,对于贫弱的社会群体进行救助,是佛教的基本道德,取之于社会,报之于社会,也是今日佛教界的基本信条。佛教有所谓“三福田”,供父母的称恩田,供僧尼的称敬田,施贫苦者称悲田。

  “悲田”就提倡悲悯与救助贫弱病苦之人。佛教寺院和僧人往往用布施的方法来接济民间贫弱。隋朝末年的时候,有一个叫法素的僧人劝说寺僧把庙里的两尊金佛像熔化以换成钱来买米,赈济饥民。唐玄宗开元年间,五台山清凉寺专门设“粥院”供养各地来的游僧,同时也周济贫民。可见,许多寺院和僧人是在努力遵守佛教戒律的要求,开展慈善活动。

  2.2医疗事业

  佛教将疾病之苦列为人生八大痛苦之一,佛典中有许多丰富的关于医疗疾病的思想和方案,五明之中就有医方明。中国的佛教僧人对施药治病这种功德也十分重视,道宣在删定《四分律》时,曾专门就佛教寺院和僧人对外施食、照顾病人等方面的行为准则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若彼病者,慈心是施食,随病所宜……慈心施之,勿望后报”、

  “若和尚父母在寺疾病,弟子亦得为合药,又父母贫贱,在寺内供养:净人兄弟、姊妹、叔伯及叔伯母,并得为合药,无者,自有,亦得借用。不还者,勿责。”其中表现出了相当鲜明的人道主义精神。佛教史上还曾经出现过许许多多的以治病而著称的医僧,其中有名的法喜、神智等人,他们本身就有非常精湛的医术,同时又能通晓梵文,这样一来,他们就把天竺的医方明介绍到中国,并和中国的传统医学结合起来,在佛教寺院里或者村落之间行医,为病人解除痛苦,这些治病救人的医僧在民间的影响很大,以至于流传着药王菩萨的传说。

  2.3保护生态环境

  慈悲为怀,好生恶杀的基本道德观,决定了佛教伦理与现代重视生态环境的公德意识是有天然的契合性,佛教关于护生、放生的观念也符合于现代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佛教戒律中反对烧他人家屋宅、城邑、僧房、田木以及鬼神官物。一切有主物,不得故烧。特别指出不得在四月至九月烧山,因为这正是虫、蛇、鼠、蚁繁殖的时期,若放火烧山,会杀害无数生灵。同时戒律中也有教人放生,若见世人杀生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为了惜生护生,许多佛教寺院修置放生池,隋代天台宗的创始人智者大师曾经在江浙一带向临海的渔民宣传放生的思想,在那儿修建放生池,对这一带民间习俗影响很大。植树造林则是佛教寺院和僧人保护生态环境的另一个表现。放生是人类、山林、川泽和谐相处的共生境界,是佛教的基本信念之一。一般来说,凡是佛教寺院所在的地方,僧人们总是不断努力地植树造林,保持环境幽雅洁净,有利于健康和修行。

  2.4教育文化事业

  两干六百年前,佛陀率弟子们至各处托钵来教导民众,上至皇宫贵族,下至贩夫走卒,都是佛教僧团教化的对象,此乃社区教育的开端;佛陀在行化各处时,随时以四周的人、事、地、物来教导弟子们,可以说是世界上第一个游学团:维摩居士时常到学堂、淫舍、酒肆、宫廷和官府等地开示妙谛,是乃分类教学的雏型;胜曼夫人在宫中聚童说法,则为星期儿童学校的首创者;西元世纪,帝日王所建的那烂陀大学,不但是当时最高学府,也是世界上第一所大学。佛陀入灭之后的三藏结集,开启了文化事业的序幕。佛教传入各国所发展出来的译经事业,丰富了各地的文化内涵:历代祖师为三藏宝典所作的注疏解释,促进了时人对佛教的了解;各个寺院以刻经、抄经和印经事业来流通佛法,更开启了人类的智慧。此外,自古以来的名蓝大寺不仅建筑宏伟,雕像庄严,庭园雅致,花木扶疏,并且设有画坊、书坊,犹如文化的圣殿,令人流连忘返;地方道场所培训的梵呗音乐团、戏剧团以及在节庆时所作的各种表演,不但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同时也激发了当代文化艺术的发展。

  2.5公共设施的建设

  《佛说诸德福田经》的七福田,就有六项属于公共设施的建设。佛教徒修建塔寺、亭台楼阁、公共浴池:造船义渡、修桥补路、掘井饮水,更设立船坊、车坊、宿坊、邸坊,提供舟车、食宿、寄物等服务,利济来往的行旅;开垦荒地成为良田,并努力研究改良作物,促进农业的发展:植林种树,兼筑提坝,防治水灾;开山采矿,以佐国用,且在国难时,一面劝募军费,一面安抚民心。佛教的借贷,唱衣及出纳求利等办法,对信众而言,是一种应急的实惠。佛教在历史上作了大量服务人群,造福大众的事,因而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与爱戴。

  除此之外,佛教尚有举办义学,建立公共图书馆(藏经楼),开设义庄(即免费存放尸骨的地方)等多种领域的慈善福利事业。历史的已经成为过去了,我们正在书写新的历史,可以肯定我们现在诸如有厦门慈善基金会、重庆慈善基金会等等慈善组织的设立,正为社会福利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总之,佛教寺院和僧人通过种植福田和提倡种植福田,劝导世人多做善事,多做公益事业,是值得肯定的。

  结 语

  以上论述,我们强调了佛教慈悲为怀、利益有情的道德伦理观念对社会公德和公益事业所具有的积极意义。佛教慈悲为怀的社会伦理观念,在客观上也符合了社会公众的利益,我们不能忽视它对中华民族今日推崇的乐善奸施、救助贫弱的社会伦理观念的形成,所具有的积极意义。(班级:3届2班指导法师:明空法师)

  参考文献:

  [1]《梵网经》

  [2]《四分律》

  [31《沙弥律仪要略》

  [41《佛说诸德福田经》

  [5]《宋高僧传》

  [61《续高僧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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