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终最后一念,乃超升或堕落的紧要关键。最后一念善即生善道,最后一念恶即生恶道,最后一念佛求生净土即生圣道。一念念佛之心即是心力,佛的愿力即是佛力,感应道交即是法力。三种不可思议之力,融合于一句洪名,阿弥陀佛自然在念佛者的心中显现接引,故临终最后一念念佛之心,即随佛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因此家属及亲友助念佛号,是希望病者最后念佛的一念心,随佛往生,所以此时此刻助他念佛,是有最大殊胜妙用的。十至十二小时之后,无论是否生西,总应继续助念。若已生西,则因助念功德,可以增高莲品。若因失去正念而没有生西,则亡者的心灵,在七天之内,或七七日内,更应速予超荐。盖亡者的中阴身,飘忽不定,孤苦无所依归。七七日内,中阴身于念念之间,望诸骨肉眷属,为其造福作功德,以救拔苦难,所以亟待一面继续换班念佛,使中阴身听到念佛之声而得度脱,犹如饥渴难忍得饮甘露。一面延请高僧作佛事,以从速超荐,为亡灵广修福德,消除业障,得生净土。 若亡者平时虽不学佛,或根本不信佛,但以中阴身的困境来说,中阴身是最渴望救度的。故七七日内的超荐,是具有殊胜效果的。在下一生的业报尚未现前的过度时期,(指中阴身)要为亡者广修众善,作一切功德,以虔诚心为死者回向。目的在转变定业于堕落边缘,得生圣道,往生佛净土,永享胜妙之乐。命终之后,家属应于七七日内,为死者广造功德,布施放生,救济贫困,供养三宝,礼拜忏悔,诵经念佛,求佛加被,消灭罪障,使亡者远离恶趣,得生佛国,家属儿女们要以深切孝思及念佛功德,两者至诚的感应,方使亡者获得救度之效。亡灵的升沉苦乐,责任全在家属身上。最好免除一切没有意义的浪费,移作有意义的济贫利人的功德。故不必厚殓,不必厚葬,不要大发丧事,不要繁文耨节,不要只图场面好看,要使亡灵得到实际利益为前提。七七四十九天之内,家属宜吃素念佛,并忌食五辛,禁止杀生。丧祭皆应用素,宜多作功德事,俾为亡灵消业障获超升,速往弥陀清净佛国土。家属不但亦能 获福无量,且能感应善神常常卫护也。 超荐亡灵,应以念佛为主,家属及亲友皆可参加念佛。念佛度亡,功德最大、最方便、最经济、最有实益。惟参加念佛之人,应忌食酒肉五辛。 台北市善导寺、华严莲社、法云寺、台中佛教莲社、净业精舍慈明寺、佛教文物流通处、及全省佛教文物流通处,皆有法师念佛的录音带流通,可选择一种,随录音带念佛。欲利益亡者,惟有广作功德,为亡者消除业障,分班助念佛号不要间断,求佛接引往生净土。切勿焚化锡箔纸锭冥钱,勿烧纸扎屋用具冥物。这是希望亡灵堕入阴间鬼道的愚昧举动,应该要戒除的。 殡仪馆的一切施为亟待改进 神识出离形躯以后,除大善大恶及往生圣道者,皆不经中阴外,一般普通人多半都有中阴身,兹说明何以偶有复活的情形,供作参考。 中阴身无所归宿,飘忽不定,在已死未生的情况下,或有执此身为我,而为受生之对象,若尸体未坏,可能回阳而复活。又有一种忽然暴毙之人,若因寿命未到不当死,七日之内,阴司放回,如形躯未坏,亦有复生者。还有一种是判断的错误,就是仍然在弥留中的病人,心识并未离开身体,而生者即当作死尸看待了,或即刻送太平间,或当天被移殡仪馆,及至病情好转,而他人以为是死而复活的。关于复活的事实,不但记载中不乏其事,即各地医院、各地殡仪馆,都偶有发现复活的事,所以对临终大事,必须特别慎重也。 因此在病者断气之后,直至大殓,这些过程中,家属对亡者的遗体,须时时刻刻加意看护,无论神识已去未去,总要当作神识未去的弥留状态看待,一定要随侍在侧。对于处理亡者洗浴穿衣化妆,乃至大殓一切过程,家属更要监视处理,总之,自断气至大殓,家属以不离开死者为原则,应真正做到‘随侍在侧,亲视含殓’的孝道,这是天经地义之事。若谓现今为工业社会,事实上有困难。则吾人应透过社会的各方面,组座谈会,研讨改进办法,以克服阻碍,盖一切一切皆是人为因素也。岂可谓工业社会,就必须将父母未寒之尸,要听任太平间及殡仪馆的摆布么? 世界各大都市,皆有殡仪馆之设立,家属对于殡仪馆的一切行为,不宜太信赖,要当心死者被虐待。一般死者家属,只知将死者往殡仪馆一送,自己落得轻松一番,而罔顾死者是否可能遭受惨毒。家属及吊祭者只看到灵堂哀荣肃穆,死者衣冠整齐的外表,而不注意自送殡仪馆之后直至大殓之前的真相。为近乎情理,合乎孝道,一切过程应以监视处理为原则,以免死者遭受惨毒。‘随侍在侧,亲视含殓’,是中国传统的文化道德,是固有的伦常孝道。若谓死去的亲人,要听凭殡仪馆之所为,家属无法监视,这是大大违背孝道,不合我国善良习俗的。如果殡仪馆擅自以不人道的方式处理死者,那不是伤天害理么!孝顺的子女岂可不加警惕!况据一般传说:有些地方的殡仪馆,须将死者开刀剖腹,取出内脏,而塞以木屑稻草。或将死者吊起,以便冲洗。往年某地殡仪馆,且发生过奸尸的案件。凡此种种惨毒残忍,岂不令人惊骇?总之若没有家属监视,必然会出意外的。其他处理死者的过程,则根本不当人看,自可想见。这样的殡仪馆,岂不等于地狱么。若死者的神识,还没有出离形躯。那就是有知觉的弥留中的病人,经殡仪馆这样惨毒的处理,岂不甚于屠宰场么。虽生前为专家学者,或为名流闻人,或为豪富钜商,临终以后的神识,不是同样遭此厄难么?总之无论神识已去未去,对死者总不应该任意虐待,必须重视人道孝道,特别慎重其事也。各地方的殡仪馆,做法虽然不会尽同,但是若没有家属在场监视,决不会做的合乎规矩的。殡仪馆乃人人必经之路,也就是社会大众事务,为了消灭罪恶,维护人道孝道,所以不容忽视!因此各地方的殡仪馆,有赖各地方的贤哲仁者,倡导改进,以建立模范殡仪馆之必要。本文谨略拟改进要点供作参考:1、殡仪馆一切设施、以及房舍、建地、经济等,有困难处,应由当地人士及当地政府予以协助,以期臻于至善之境。2、对亡者禁止采用不人道的处理方式。3、处理亡者的过程,要完全公开,不得秘密虐待,死者家属可以随时监视处理。4、凡家属所不同意的处理方式,应研究改善。5、应以合乎人道孝道谨慎的原则处理。6、在大殓之前,应使死者的骨肉眷属,能不离开死者为原则。大都市应增设殡仪馆,增设平民灵堂,以便家属守灵之用。务使人人真正做到‘随侍在侧,亲视含殓’的孝道。这是进步中的社会,所应具有的模范殡仪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