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清:偷盗的果报

偷盗得贫穷果报,感召的是自然灾害。佛家讲不偷盗是“不与

  偷盗得贫穷果报,感召的是自然灾害。佛家讲不偷盗是“不与取”。

  佛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因为报恩、报怨、讨债、还债四种因缘才聚合在一起。我们明白了此事理,才知道人生在世间,没有所谓的吃亏或占便宜的事,真的是冤冤相报,丝毫不爽。因此,如果你是盗一个人,将来还这一个人比较容易,罪比较轻;若是公共之物就麻烦了,因为主人太多,这些债主不可能统统聚齐,可以一次还清。个人有个人的业报,轮回到各个法界将业遇到都要还债,决定不能避免此因果报应,所以绝对不能盗公共物品。国家设施来自全国才百姓的税收,如果是偷盗、窃取、霸占国家的设施,将来还的时候,要还给全国的人民。逃税也是属于偷盗,钻法律的漏洞,以种种巧妙的方式来偷盗,在世间的惩罚,可以说是微不足道,但将来在三途的罪报就不得了。这些都是我们要认识清楚的。 

  偷盗最重的果报是偷三宝,盗取佛家道场的东西,无论一针一线,一草一木,结果就是很麻烦。佛说得很明白“比丘破戒我能救,偷三宝物不能救”,不仅一尊佛救不了,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联手来救,都救不了。因为三宝物是常住物,通尽虚空、遍诸法界,所以称为十方常住。譬如中国现在有十三亿人口,你要是偷国爱的东西,要向十三亿人结罪,道理在此。李炳南老师在奉祀官府服务当秘书时,他每次领信封、信纸时,都要向奉祀官报告:“这个信封和纸,有时候我要写私人信。”你说了,他答应了,这就不犯戒了。所以他常常教育导我们这些学生,免得将来遭受极大苦报,后悔莫及。


盗寺庙物 受残酷报(晋道志)

作者:郭涵斋 原编 文章来源:摘自《释门法戒录》   

  晋朝释道志,住北多宝寺。任管理殿堂佛塔的职务,他先后盗窃幡帐等物不少。后来偷佛像眉间的毫珠,自己将墙壁凿穿,做假现场,蒙混过去,没有被发觉。过十几天后,他得病了,看见有个怪人,拿矛刺他,时来时去,来时他便惊恐喊叫,随着叫声便流血。开始每天有一两次这种现象,后来病情加重,刺的次数加多,遍体创伤,叫喊不止。

  寺里僧众,怀疑他有罪业,想替他忏悔。开始问,还不说。到快死的前两三天,他才详说犯罪经过,痛哭求救,并说:我实在愚痴,认为哪有什么地狱,才毫无顾忌的造下严重罪过,遭受这般残酷的果报,活着便受拷打,死后将永处在刀山油锅中。这已快腐烂的身躯,只求大家哀怜宽恕。现在财物已经用完,还有衣服被盖,卖了或许够做一次法会。连声恳求,代为忏悔。所偷盗的两颗佛像毫珠,一颗已卖给—个老太婆,弄不回来;一颗在陈照家作借款的抵押品,可以赎回。

  道志死后,众僧凑钱赎回毫珠,并为设斋拜忏。最初请塑工去安装毫珠,反复多次,无法吻合。众僧又代为焚香顶礼,才得复原。过了一年多,他的同学们,在昏夜里,听见似乎有人说话。仔细听,才是道志的声音。他说:“自从死后,受尽种种痛苦,这日子还长,没有出苦的时间。承蒙你们哀怜我,赎回毫珠。以后虽同样受剧烈痛苦,但是已有间歇的时候。特别前来感谢你们!”听他说话时候,散出的腥臭气味久久才消失。

  这件事发生在晋朝泰始末年(公元274年),该寺的住持,作了详细的文字记载。(出《六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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