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偷心不死:每天犯盗戒而不自知
作者:佚名 多年前,有一次跟大恩上师嘉绒朗智仁波切通电话,无意中说到我正在单位帮一位师兄复印一些资料,然后师父说了句:这是偷盗哦!这句--这是偷盗哦,让我时常想起,后来逐渐学习了这方面戒律的开示及一些因果故事,要脱离轮回的痛苦,只有净化自己行为,不然一切后果自作自受啊!戒律不是束缚,他是解救我们得以自由的良药,戒律是佛菩萨无限慈悲的显现。自从以后我逐渐在单位里基本不用复印机,电话等公家资源做私事,虽然自己很多微细地方还做不够好,但从能做的做起,聚沙成塔,还是很可观的呢!(这也体现了上师的重要,哪怕一句话都可以开启无边的自性宝藏,关键是信心) 有次在开示里也看见,用公家的东西做私事因果对镜也很严厉,特别是很容易在因果成熟时会发生自家财产等被没收等后果还有牢狱之灾等(想想以前地主资本家被没收财产等),其实这些不可怕,最可怕是贪心容易堕落三恶道的果报,真是因果不虚! 确实想想“我有机会拿国家的、单位的财物了,我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多拿一些。”这都是造业呀!如果你这么做能得到幸福快乐也可以,但是根本不可能,自己的福报很快就会消尽。在现今社会,占用、浪费、挥霍公家和单位财物的现象非常普遍,其实这个罪过特别严重,因为这都是消耗自己的福报。有的人觉得这是别人的、老板的、国家的,就不知道珍惜,殊不知你有这样的机会,就是你自己积来的福报。但是众生愚痴迷惑,没有智慧,不懂这些道理,以为占了便宜,实际上是损害了自己。 有一次,文殊师利菩萨化身杜顺和尚有一双新鞋,乃对人讲:“我在无量劫以来,未曾拿过人家一草一木、一针一线。所以我的东西,也没有人来拿。如果不信,我将这双新鞋,放在城门口,三天之内,如果被人拿去,就证明我打妄语。”三天之后,那双新鞋,果然仍在城门口。这证明他持不盗戒是那么清净! 慈诚堪布在居士五戒偷盗开示中特意开列我们常范相关实例: 偷盗的概念很广泛,其实也复杂也很简单,没有贪婪之心就很简单,有了贪心再多的法律也制定不完: 比如的森林、矿产,却并不是无主物,而是属于国家的财产。因此,我们就不能无视法律而随意地去山上砍柴、伐木,或者私自开采矿藏; 偷税漏税也算是偷盗,当然,这里所指的偷税漏税,是指故意偷缴、漏缴价值足够的合法税金,如果是某些机关巧立名目的非法摊派等等,则不属于此范畴。 在乘坐飞机、火车等的时候,如果在运输单位没有同意的前提下,故意不补超重行李费,或者船票、车费等等,都算是犯戒。 在作买卖时,也只能正大光明地赚取合理合法的利润。如果有欺骗的成分,比如说,明明进货成本为五元,却向买主说是十元,则其中五元的差价就不是正当的利润,而是骗来的。如果所骗金额超过了规定价值,也算是 巧取豪夺、明抢暗偷,以及利用各种各样的手段非法地骗取他人财物,都属于盗窃的行为。 另外,在借回他人财物之后,利用债主已经忘记的时机,而故意不归还,有人以为这样就没有行动,所以不算是犯戒。其实,虽然没有表面的行动,但该做的不做也算是一种行动,所以也会犯戒。 还有,在借回他人财物以后,如果故意拖欠,而不按时归还,在拖欠期间致使该物因损坏而价值降低,则也有可能犯戒,因为通过这种行为,而有可能会使主人损失超过两元以上价值的财产。 以上的只是比较粗大的偷盗的概念,惟觉法师谈到更微细的偷盗概念,偷心不死,必定轮回:其实,戒律中有许多细微的划分方式,但最根本的界线,就是有否具备所盗窃的物品已经彻底地属于自己的想法。真正修行的过程中戒律的划分特别微細,不僅要做到不偷盜他人財物,更要守護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不令馳散。如果沒有經過當事人的許可,偷看他人的信、偷看別人的書,都是眼睛犯盜戒;同樣的,考試時,偷瞄別人的答案,這也是偷看,這些都是眼睛犯盜戒。再微細來說,男眾看到漂亮的女眾,偷偷多看幾眼,這也是犯盜戒。 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都容易犯盜戒。偷聽即耳朵犯盜戒、鼻子偷聞香味,也犯盜戒。所以,真正持守不偷盜戒到最微細,六根不對外攀緣,這念心就不動了,達到寂滅的境界,所謂「寂然不動,感而遂通」,能夠做到寂然不動,心性本具的神通智慧自能顯發。 以前有一位比丘,在山上的池塘邊打坐。出定了之後看見池塘裡有很多荷花,花朵長得很鲜艳豔,這位比丘就開始欣賞花朵、聞花香。這時水神就現身告訴比丘:「你怎麼偷看、偷聞我的花呢?」比丘覺得奇怪,就問道:「我剛才看到有人,不但是看、是聞,還把池塘裡的花摘走了,你怎麼都不講一句話?而我並沒有拿你的花,只是看一看,怎麼說我偷看、偷聞呢?」 水神回答:「我剛才看到您在這裡打坐,一身都是光明,你現在由於偷看、偷聞我的花,身上的光明都消失了!修行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我特地來告訴你,至於那位路人,煩惱習氣重,講也沒有用,所以我就不講了。」由此可知,不偷盜戒有粗細之分,能夠持守到最微細,也能證到寂滅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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