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女性堕胎,男人同罪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一个卵子或精子单独培养肯定是不会形成生命而培育成一个人。但是一个受精卵就不一样了。佛经里讲:精子与卵子结合的同时神识就会加入。任何一个人类的受精卵经过精心的培育都可以成为一个人。所以一旦卵子受精就成为了一个生命!那么从这一刻起你再去毁灭他就是杀生了,而且罪同杀人。《显识论》中讲:“一切出卵不可食,皆有子也。”所以如果吃素斋是不能吃鸡蛋的。那么人的受精卵是一个刚开始成长的人的生命,他(她)与人命有同等的价值,这个生命虽然很小,我们也应该保护他。 《佛说长寿灭罪护诸童子陀罗尼经》里讲“世间有五种,忏悔难灭。何等为五?一者杀父,二者杀母,三者杀胎,四者出佛身血,五者破和合僧,如此恶业,罪难消灭。”《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讲“若为杀胎故作堕胎法。若胎死者犯不可悔。若胎不死者是中罪可悔。”由此可见堕胎这个杀业在佛教戒律里是很严重的罪业。因为这个罪业犯的是杀自己亲生骨肉的杀子罪,是比其他杀人罪要大很多的不可悔罪! 在佛经里自行杀生、劝他令杀、赞叹杀法、坏他胎藏等行为都是同罪的。《梵网经》讲:“若佛子,若自杀,教人杀,方便杀,赞叹杀,见作随喜,乃至咒杀,杀因、杀缘、杀法、杀业,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在堕胎过程中,男性往往做的是种下杀因并劝杀或赞同杀的角色,杀后又会如释重负。而堕胎的医生更是以此为自己赖以生存的职业。 佛经上讲:“杀生之上无余罪”。所以导致他人堕胎的男士更应该好好地忏悔自己的过失。通过受持、传播、宣讲《佛说长寿灭罪护诸童子陀罗尼经》和相关堕胎危害的书籍来劝化他人,积极地通过利他的行为来灭除自己导致他人堕胎的恶果。否则因果报应,如影随形。我们今生剥夺了他人的性命和生存权,来生怎么可能再得宝贵人身呢!一旦失去人身,因为杀业而落入三恶道中,在地狱、饿鬼、畜生处受苦,那时再不可能通过佛法修行忏悔或通过利益他人来救度自己,因为我们已经错过良机了。所以我们应该在有生之年,利用宝贵的人身,好好依靠佛法,彻底消除堕胎后的恶果。 第六章 妈妈是观世音菩萨 作者:道证法师 目前在中国,堕胎是合法的。我们不要因为堕胎是合法的,就放心地随便去做堕胎的事,因为我们所做的事,按照因果规律,终究会回报到自己的身上来。因果的回报,往往比法律的制裁更灵敏、更准确。我们种下伤害生灵的因,会引起对方的痛苦和埋怨心,甚至采取报复行动,一切后果都是我们自己要承受的,所以虽然法律不惩罚,我们也要考虑因果,做明智的抉择。 我有一位朋友,告诉我一件她自己的经历,她们夫妇已经有好几个小孩,所以当再次怀孕的时候,先生就决定叫太太去把孩子拿掉。可是做决定不久,这位先生就接到一位他很尊敬的长者打来的电话,问他说:“你们最近有没有什么事,有个孩子向他求救,是不是你们想堕胎?”他们夫妇听了,吓一跳,他们两个人私下刚刚决定的事,竟然被老远的长老知道了。而且说有孩子向他求救,真是不可思议。于是,他们就不敢再动堕胎的念头,保住了那个孩子,后来,果然生下了一个非常聪明可爱又有福报的孩子。 我有一位朋友,她可以一眼就看出一个人曾经堕胎几次,曾经拿掉几个孩子,每一次都说得非常准确,可见这种事绝对是有不好的记录。甚至这位朋友,她可以看到妇产科、手术室,有许多鬼魂黑影。但愿每一位曾经堕胎的人,从今以后,都可以事先避免不必要的怀孕,爱护自己的身体,做好计划生育,避免堕胎的恶果。如果一个孩子和你有缘,你就慈悲地接纳他,欢喜、坚强地把他生下来。你如果欢喜接纳他,用慈悲的心对待他,孩子和你就有很好的因缘,他就是你的贵子,就是你的福报。 有一位妇产科医师,她每一天都受病人的请求,拿掉了不少孩子。有一天,她自己的儿子忽然间生病,去检查结果是很严重的不治之症。她的儿子功课很好,非常优秀,从小带大,好不容易上了大学,竟然得了致命的病。那个时候,这位医师非常痛苦,忽然间体会到,平常她堕胎拿掉那么多别人的孩子,面对那么多生命的死亡都没有感觉,今天,自己的孩子要失去生命的时刻,她才发现这是多么痛苦的折磨。于是,她就决定,不再做帮助别人杀死孩子这种堕胎的事了。 我们知道,怀着鱼卵的鳝鱼,被人抓去煮的时候,在火烧的锅子里,它会把肚子挺得高高的,拼死要保护她的孩子,舍不得自己的孩子被烧死。古人说:“老虎再凶猛狠毒,也不会吃掉自己的孩子。”现代人很多动不动就要堕胎,杀死自己的小孩,实在是比老虎更凶猛、狠毒。社会上出现很多不孝的孩子,动不动就忤逆父母,甚至杀死父母,这和现代做父母的人,动不动就要去把孩子堕掉、杀死,有很大的关系。原则上,佛是不赞成堕胎的,在佛法来说,堕胎的罪过是属于和杀人同一类的罪过。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