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门的斋饭:一粥一饭一饮一啄不可恣意贪食(2)

而禅堂禅七期间,整日皆有活动,打坐、跑香交替用功,体力耗损甚钜,所以一日用餐达四、五次,除早粥、午饭外,下午吃午粥(点心粥),晚上八点还吃一餐,也是吃粥或馒头,称为“放参”。 另外,还有出外求法的行脚僧

    而禅堂禅七期间,整日皆有活动,打坐、跑香交替用功,体力耗损甚钜,所以一日用餐达四、五次,除早粥、午饭外,下午吃午粥(点心粥),晚上八点还吃一餐,也是吃粥或馒头,称为“放参”。

    另外,还有出外求法的行脚僧,在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因缘下,吃饭时间和食物没有保障,不受过午不食的限制,可以说什么时候得到食物,就什么时候吃,不过,当他们到禅堂挂单时,就必须随众,百丈清规附旦过堂规中,就针对云水僧这么规定:“一近午到,午饭随众;近晚到,晚粥随众;时过始到,补吃;晚到一宿,次日午饭即行。”

   中国僧人既不能严持过午不食戒,须用何种心态用药石呢?明朝莲池大师所著的《沙弥律仪要略》提到“必也知违佛制,生大惭愧,念饿鬼苦,常行悲济,不多食、不美食、不安意食”,说明了僧人用药石时须心存警惕,具足惭愧和慈悲。

    香积厨中出祖师

   中国僧人必须自行炊煮,负责僧众饮食的执事人便因应出现了,在百丈清规中记载了以下的执事:

    一、典座:职掌大众斋粥一切供养。

    二、饭头:负责煮粥饭。

    三、行头:于斋堂中执劳役。

    四、火头:负责烧饭锅。

    五、水头:负责大寮茶房及各堂缸水,常令盈满清洁。

    六、菜头:负责煮菜。

    七、桶头:负责洗净斋堂菜桶、饭桶。

    八、磨头:负责磨米麦、作豆腐。

    其他尚有炭头、茶头、锅头不等,各寺院因时因地而设,并不统一。

    中国寺院丛林并有严格的厨房规约、库房规约,注明各执事的职掌及应具备的知见,如“寸薪粒米当知来处之艰难……更当思调和夫众口,酸咸适味、香软得宜,慎重烹饪,勿生轻忽,以供养为怀……粥饭三时,不得一朝失误……”作为僧人领执的指南,在执事中培养奉献喜舍的精神,更要反观自己的用心处。因此古来许多伟大的祖师皆出自大寮(厨房),如雪峰禅师当过饭头,沩仰禅师当过典座……“莫谓执事之外,更无所营,须知运水搬柴,无非佛事;舂米作饭,正好参求。”虽然中国僧人不再出外乞食,却在执事,尤其大寮执事中,互相护持,滋养色身、慧命,开辟了另一个成就道业的最佳坛城。

    佛世时,比丘们身披袈裟,手持著钵,四处乞食游化,只有在雨季里,才回到精舍或固定的一处结夏安居,此时不再出外托钵。对僧人而言,“乞食”蕴涵著深远的意义──一方面是降伏骄慢,不贪美味,毫无选择,专心修道;另一方面则是藉著乞食因缘与居士接触,给予布施种福田、说法的机会。所以,乞食是僧人的正命,垦土掘地、种植蔬果以致伤害生命,这是原始佛教所不许的。

    佛教初传中土,中国沙门仍然坚守著佛陀的遗教,后来僧人逐渐放弃托钵乞食的方式,最早可见的记录是东晋安帝义熙元年(西元四○五年)道恒的《释驳论》中指出当时沙门“或垦殖田圃,与农夫齐流”,可知当时僧人已开始耕种了。

    为什么中国僧人无法再过乞食的生活呢?这与中国的民情及僧团在中国的发展有关。

    在中国的文化里,“乞讨”是卑贱的行为,何况在普遍重视劳动的大社会,僧人乞食,被视为“不事劳作,不事生产”,难以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同与尊敬;其次僧团人数不断增加扩大,寺院又位处偏远,端赖托钵乞食有实质的困难。在此情况下,自南北朝以降,皇室贵族以赐田与舍田的方式供养僧人,不再直接布施饮食;相对地,僧团也必须自行组织生产的方式,以便自给自足。

    到唐朝时,马祖大师创建丛林,百丈禅师立下清规,正式开启中国僧伽生活新型态,僧人开始过着“昼而农、夜而禅”自耕自食的农禅生活,百丈禅师“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身体力行的高风亮节,成为后代僧人效法的榜样,在作务中修行也成为僧人奉行不渝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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