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定之证得及其它(如吉)(2)

外相者,《瑜伽》卷33中说,已离欲得静定者,三业寂静,无有掉动。此略有五相:(1)身业安住,诸根无动,威仪进止,无有躁扰。于一威仪,能经久时,不多惊惧,又不频繁地更改威仪。(2)言词柔软、寂静、安祥,不乐喧

   外相者,《瑜伽》卷33中说,已离欲得静定者,三业寂静,无有掉动。此略有五相:(1)身业安住,诸根无动,威仪进止,无有躁扰。于一威仪,能经久时,不多惊惧,又不频繁地更改威仪。(2)言词柔软、寂静、安祥,不乐喧杂、众集。(3)眼等诸根触诸尘境,唯了尘境,不起境贪。(4)能无所畏,觉慧幽深,轻安广大。(5)身心隐密(安祥),无有贪婪、愤发,能有堪忍,不为种种诸恶寻思扰乱其心。
 (三)证定自在
   定自在,即是在定圆满的基础之上,进一步令三摩地离诸障染,发生通慧,清净鲜白。如《瑜伽》卷20中云:“于三摩地获得自在,依止彼故,其心清白,无有瑕秽,离随烦恼,广说乃至获得不动,能引一切胜神通慧,名三摩地自在。”为得此定自在,应修三法及其相状如次:
 (1)善观二十二相
   前三摩地圆满,其心犹为三摩地生爱味、慢、见、疑、无明等随烦恼之所染污。为令如是诸随烦恼不现行故,为练心故、调心故,证心自在性、定自在性,《瑜伽》卷20中说,应于四处所二十二相应善观察。
   一、自誓受下劣形象、威仪、众具。此具五相:(1)剃除须发;(2)舍俗形好;(3)著坏色衣;(4)于四威仪不随欲行,制伏矫慢,审正观察自己的各种行动;(5)诸供身具从他获得,无所积蓄。
   二、自誓受禁制尸罗(戒)。此有五相:(1)弃舍眷属财宝,弃舍歌舞、戏笑等世间乐事;(2)不自恳责,他不呵摈;(3)不轻易毁犯所受之戒,若有缺犯,便自恳责;(4)他所呵摈,即能悔除;(5)于举罪者无有恚恼、损害,而自修治。
   三、自誓受勤修善法。也有五相:(1)经常咨受、读诵、论量、抉择经论教法,勤修善品;(2)乐于身心远离,以正方便修诸作意(指定地摄了相作意等);(3)昼夜勤修,于退分法(五盖、男女诸相、诸恶寻思)应知应断,于胜分法(守根门等)应正修习;(4)于生死见大过失;(5)于涅槃见胜功德。
   四、如上精勤修诸善法,略为四苦之所随逐(具七相):谓于四沙门果未有所证故,犹为(1)恶趣苦之所随逐,体是(2)生、(3)老、(4)病、(5)死法,为内坏坏苦之所随逐;一切所受爱别离法故,为爱坏苦(即(6)爱别离)之所随逐;自业所作故,一切苦因(即(7)五取蕴苦)之所随逐。
   以上对四处二十二相的观察,是针对出家者来说的。不过,在家行者也应学习这种俭朴、精勤、知苦的修道态度。
 (2)修出入定相
   为令得定自在,还应修习入、住、出定之相。
   入定相者,《瑜伽》卷11中说,是由因缘相、所缘相、应修习相故,入三摩地;或复已得而现在前。
   其中因缘相,即是守护根门、正知而住、勤修觉寤瑜伽、饮食知量等定资粮。  所缘相,是所知事分别体相。分别体是能缘心及心所,分别相是所缘相分,定心以此见、相分为所缘故。
   应修习相,即是应修举相、止相、观相、舍相,而对治沉相、掉相、乱相、著相。
   住定相与出定相,如《瑜伽》卷13中说。
   住定相者,即善取能入诸三摩地诸行、相、状,随其所欲,能入于定,于三摩地无复退失。三摩地行:即于所缘作种种行而入于定。如粗行(下地)、静行(上地)、病行、痈行、箭行、无常行等。
   三摩地状:于诸定临欲入时,便有此定相状先起,由此状故,彼自了知:我于如是如是相定,不久当入,或者正入。
   三摩地相:即是所缘相与因缘相。所缘相者,已如前说。由缘此故,能入诸定。因缘相者,谓定资粮,由此因缘,能入诸定。即随顺修定教授、教诫,积集诸定所行资粮;修习对定之希求心和对世间之厌离心;于乱相(五盖、五欲、男女诸相、恚害等寻思相)、不乱相(即离乱相)审谛了知;及不为他之所逼恼:或人所作,或非人所作,或音声所作,或功用所作(指过度用功)。
   出定相者,即于能入定诸行、状、相不再思惟,而于不定地分别体相、所摄定地不同类法,作意思惟,出三摩地。随顺修治衣钵等事,或饮食、便利、承事师长等事,或为赴约等事而出于定。
   通过对以上所说入定、住定、出定诸相修习纯熟,而于定之入、住、出自在无碍,则于定能自由出入,可谓成就了定的自在性。
 (3)定自在之相
   定自在之相分二:即善调相和六修相。
   善调相者,如《瑜伽》卷13中所说:谓三摩地,非为有行之所拘执,如水被持(由誓愿俱行思故,制伏外缘,持心于定。又于作意,要由功用方能运转,不令内心于外流散);也不是被法性之所拘执(观下地为粗法性,观上地为静法性:寂静微妙,得安隐道,及能证得心一境性。修此欣上厌下观者,即是被法性之所拘执)。成就定自在者,其三摩地能离此有行、法性二所拘执,这是就定自在克服定障而言。
   六修相者,《瑜伽》卷20中说,在圆满三摩地的基础之上,起六修相:(1)乐修诸善;(2)乐断诸恶;(3)又不贪著利养、恭敬;(4)无恚害心;(5)无有爱、慢、见、无明、疑诸随烦恼,善守念住;(6)无增上慢。这是约定自在舍离烦恼来说的。
   如上所述,成就三摩地自在者能于诸衣、食、卧具等,随宜获得,便生喜足,又正了知而为受用;其心清白,离随烦恼,乃至获得不动,能引一切胜神通慧,是名三摩地自在。
    (四)对定境真伪或正邪之鉴别
 (1)所发善根之真伪
   修定有一定成效之后,必然有善根发相。此善根发相,《释禅波罗密》(天台智者大师讲述,章安法慎笔记,以下简称《禅》)卷三云:“行人既能善修止(即定)门,息诸乱想,则其心澄静,以心静故,宿世善根自然开发。”
   善有二种:一者外善,二者内善。
   先说外善。外善者,《禅》卷三中略出五种:
   一者布施,若坐中静定,忽见种种衣服、卧具、珍宝、田园、池沼、车乘等,自能舍离悭贪,心行惠施,无所吝惜。这是过去、今生布施习气、果报二种善根发相。
   二者持戒,行者若于止静定中,忽见自身相好端严,身所著衣清净如法,便生持戒、堪忍之心,自然知轻识重,乃至于小罪心生怖畏,忍辱谦卑。
   三者孝顺父母师长,行者若于坐中,忽见师僧父母、宗亲眷属,著净衣服,欢喜悦豫端严,自然仁慈恭敬,孝悌心生。
   四者敬信三宝、精勤供养,行者若于坐中,忽见塔寺尊仪、形像经书供养庄严,清净僧众法会云集,便发信敬,尊重三宝,心乐供养,精勤勇猛,常无懈倦。
   五者读诵受学,行者若于坐中,因心澄静,或见解释三藏,听受读诵大乘,于是自己自然发心参预,随所听闻,即时开悟;或者自然能了解三藏,大乘经典分别无碍。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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