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楞严经:宝莲香比丘尼,持菩萨戒,私行淫欲,妄言行淫,非杀非偷,无有业报,发是语已,先于女根(女阴)生大猛火,后于节节猛火烧然,堕无间地狱! (五)杂宝藏经,难陀出家的因缘:难陀是佛在家阿弟,他最爱萋孙陀罗,佛一日托钵到阿弟家乞食.难陀见佛来,就以菜饭送出给佛,殊不知佛以神力,使他追上不及,一直到祇园精舍,佛就把他剃发出家,但他念念欲想回家,有一天佛引他到天上看见天女很好,持戒想生天.佛又引入地狱中,见油锅地狱,狱卒说是待难陀来!从此才回心修行,得证果位的。 (六)八师经:佛告梵志日:犯戒淫人妇女,或为王法捕治,身自当罪!死入地狱,卧于铁床!或抱铜柱,地狱罪毕,当受畜生道。 (七)大婆沙论:昔有骘陀衍那王.将诸宫女诣水游山,烧众名香,奏五伎乐,裸形而舞,以为欲乐。有众仙人乘神通上过!或见色,或闻声;或嗅香,一时动欲,皆失神通!.堕下.时王恶其窥探触犯,皆断手足! (八)菩萨善戒经:栴陀罗等,以及屠儿,虽行恶业,不至破坏如来正法,不必尽堕三恶道中;若为师不能教诏弟子,令守禁戒,则破佛法,必堕地狱! (九)正法念处经:若邪行人,不善视察,犯非法淫,或在浮图!或近浮图,恶业因缘,命终堕大地狱,受大苦恼!常有呋蚁恶虫,啾肉饮血!食其五脏,食已复生,经无量岁,常被烧煮!.罪业尽后,生于人中;贫穷下贱,受余残果。 (十)善见律:一切作诸恶法犯戒,无人不知,初作者护身神见之,次他心通天神知之,于是转相传至梵天,至无色界天,无不皆闻!故世间有犯戒者,诸天咸知焉。有智慧人宁守戒而死,不致犯戒而生! (十一)梵纲经淫戒条说:若佛子,自淫、教人淫,乃至一切女人,不得故淫,淫因、淫缘、淫法、淫业,乃至畜生女,诸天鬼神女,及非道行淫!而菩萨应生孝顺心,救度一切众生,净法与人,而反更起一切人淫,不择畜生,乃至母女姊妹六亲行淫,无慈悲心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以上略引十一种经典,明犯淫戒的罪恶极大!其他如地藏经五无间业中说:‘于伽蓝内恣行淫欲,’又说:‘若遇邪淫者,说鸽雀鸳鸯报! 2、犯杀戒的过失 犯杀戒的过失,在大乘菩萨藏中,最大的罪过!绝菩提根,断慈悲种,其罪较贪欲尤过之!男女恋爱又可教化,唯杀嗔恚,分离情理的,大宝积经说:‘因贪犯戒,尚摄众生,因嗔犯戒,弃舍众生!’杀有‘能杀’的人.通于七众: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所杀’有情——通十法界,世间六道凡夫,天人阿修罗地狱鬼畜生,出世间四圣,声闻、缘觉、菩萨、佛陀。 中间杀的器具——刀、杖、弓箭、矛、斧、枪、炮、飞机、金、银、铜、铁、锡、石、玉、签、第、恶网、罗罩,手打足踢,及于水火等,这些东西,都可为杀生的器具。 在梵网菩萨戒经中具有十种杀,列说如下: 1.自杀——个人意有二:一、自断性命,如投岩赴火,悬梁沉水,毒药刀刺等!二、以自手来,拿得杀器,杀害生命。 2.教他杀——请教人来,杀众生命,如杀牛羊猪狗等。 3.方便杀——用许多的计巧方法来,断送这条性命的。 4.赞叹杀——看见他人杀生,赞叹是好的。 5.随喜杀——见人杀生,(如劈乌龟抱黄鳝等)随顺欢喜。 6.咒杀——诵持种种邪咒,这使恶魔鬼神来伤杀他人的。 7.杀因——我们现前一念起了杀心!这叫做杀因。 8.杀缘——以许多的杀生助缘来,才可断这一条命根。 9.杀法——杀生的方法,如杀牛羊等,皆有方法的。 10.杀业.就是杀生的行业,造成功了,是名杀业。 我前面所说:‘所杀有情通十法界,’若果害佛菩萨,杀阿罗汉,破僧伽,及杀父害母,此人造五无间业,堕阿鼻大地狱受苦!若杀人、牛马、猪羊鸡鸭鱼乌龟等生命,将来还报,或堕地狱,楞严经说:‘人死为羊,羊死为人,众生相续!’意谓今生你杀他,吃他的肉,来生他来杀你,吃你的肉,古人说:‘吃他半斤,必还八两!’比如现在你打骂人,人必为你打骂转的,这种因果循环丝毫不差的!下略引经证明: (一)饿鬼报应经云:尊者目连,佛弟子中神通第一洞见六道报应,善恶不爽。时恒水边有一鬼问尊者言:我举身溃烂,苦不堪忍,何罪所致?尊者答言,汝为人时,喜吃诸肉,杀害众生,今受花报,果在地狱! (二)地藏经:若遇杀生者.说宿殃短命报! 佛说:有郁头蓝弗,利根聪明,能伏烦恼,于山中习定,闻鸟兽声不静,至于水边林下有水族打岔,由是心中发嗔曰:‘终必杀尽鱼鸟!’死后,生非非想处天,直至寿尽,还堕畜生道中受飞狸之身,入水食鱼,飞山啖鸟,可不危哉? 3、犯盗戒的过失 世间所有金银财宝,资生什物,各有其主,或由能力血汗而积聚,或从心智而来的,都有父母妻子,可得维持生命。吾人自无福德,偷劫他人的财物作为已有,不费本钱,于心何忍?今生被人咒骂,将来必招恶报,堕落三途。.地藏经说‘若遇窃盗者,说贫穷苦楚报!’若果盗三宝财物,罪业极重。 (一)观众生业缘品说:‘若有众生,偷窃常住财物谷米饮食衣服,乃至一物不与取者,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无出期!’ (二)五百问经云:若佛弟子,经十夏不诵戒者,饮水食饭坐卧状席,日日犯盗。 (三)因果经云:昔目连尊者,携增福比丘入海,行见一大树,多虫围唼其身,叫唤震动,增福问目连曰:此树是普营比丘,滥用常住物,及以花果饮食;饷送白衣,犯戒,令受此报!唼树诸虫,多彼时滥食常住物之人也。 (四)冥中记云:唐国清寺僧智环,为值岁,将布十端送与天合悬丞李意及。后环死转世为人,幼贫。投寺中作除粪奴,背有‘智环’二字。既而意及死,转世亦孤苦,投寺中作种菜奴,背有‘意及’二字! 以上略引几经证明犯盗戒的过失,其他如宋道志,毛赖债等很多,不尽枚举。 4、犯妄语的过失 ‘妄语’本是口业之一,义含两舌怒骂绮语的口过!.现在但说妄语的人,他是虚诞捏造,谣言惑众,若见言不见,不见言见,闻言不闻,不闻言闻,知言不知,不知言知等,这种过失,今生人不信心!成为王法捕治,将来堕落三途! (一)大宝积经云:妄语之人,口气常臭,入苦怨道,无能救者,当知妄语为诸恶本,毁清净戒,死入三途! (二)地藏经说:若遇恶口者,说眷属斗诤报,若遇毁谤者;说无舌疮口报,若遇两舌斗乱者,说无舌百舌报!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