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嗔心浅探(释圣醒)(5)

一 、嗔之名义、种类及其行相 要对治嗔心,首先要对嗔心之名义、种类、行相有所认知,如抓贼,先需了解其大体形象、特征。嗔在《百法明门论》中为六根本烦恼之一。嗔即嗔恚义,如《成唯识论》中有云:“云何为嗔,

  一 、嗔之名义、种类及其行相
  要对治嗔心,首先要对嗔心之名义、种类、行相有所认知,如抓贼,先需了解其大体形象、特征。嗔在《百法明门论》中为六根本烦恼之一。嗔即嗔恚义,如《成唯识论》中有云:“云何为嗔,于苦、苦具憎恚为性,能障无嗔,不安隐性,恶行所依为业。谓嗔必令身心热恼,起诸恶业,不善性故。”〔4〕此中所谓的苦即是三苦——苦苦、坏苦、行苦,苦具是造成三苦之因。嗔就是对于此三苦之苦果,及造成三苦之因的苦具生起恚恨之心,能使人身心热恼,继而迁怒于他人乃至一切众生,轻则诟骂,重则损害他命,甚至于伐城伐国,喋血千里,莫不由嗔心而起。因此嗔心是于苦境,欲解而愈困,不得超脱,而造成的一种破坏无忍心理。

  此嗔心所之生起可分三类,即:(一)非理嗔:没有外来恼乱,而自己憎恨,如我们有时在看到某一个人时,会无端地生起憎恨之心,不论对方做什么,总是不对自己口味,厌恶之极;(二)顺理嗔:受其他事物之恼乱,而生之憎恨,如他人对自己或自己喜爱的人不满,或因他称赞自己的怨家等等,总之是“惹我”了,所以死死地抱住“我”,我爱的你不可以害,我恨的你不可以爱而生起憎恨之心;(三)诤论嗔:即由争论是非,而起之憎恨。我的是对的,他的是不对的,于我为是,于他为非。为稳守“我的”一定要和“非我的”干到底。从以上对嗔心的三种分类中我们可以发现,每一种都与我执有关,因此说我执就是嗔心生起的根本,而嗔心又是最能滋养增长我执的,不是吗?嗔心一起,我执立马膨胀,所有慧门,也立刻为之闭塞。
  关于嗔的形相,一般可表现为心口刚强,面色不和,多忿喜诤等。所以小随烦恼中的忿恨、恼、害、嫉等,皆有嗔之体性;再者,当我们遭遇各种不适意境界,而有怨恨或委屈感受时,嗔恨心就已生起了。嗔心具体的相状在《瑜伽师地论》中抉择为五相,即:憎恶心、不堪耐心、怨恨心、谋略心、覆蔽心,此五相具足即称为圆满嗔恚恶业,总之,嗔心就是由我执而产生的一种损害恶业。

  二、嗔心之过患及恶报
  众所周知,嗔在佛法里被列为三毒之一,又是三毒之中最恶毒者。如《大智度论》中所言:“嗔恚其咎最深,三毒之中,无重此者;九十八使中,此为最坚;诸心病中,第一难治。”〔5〕又有语云“宁起贪见如须弥山,不起嗔恚如芥子许。”〔6〕可见其对我们进取佛道成就无上菩提无疑会带来巨大的破坏成分,故对其过患我们不得不熟知。那么嗔心生起之后,究竟会形成那些过患即恶报呢?对此我们将从以下的几个重要方面进行论述:

  (一)自他皆损
  如上文所云,嗔心是三毒最毒的,可以说是“毒之根”。因为发嗔心不但会伤害自己,也会伤害到别人,是双重的罪恶,过失甚重,正如《成实论》中所云:“又嗔为两恼,我自烧恼而后烧人。又嗔定为地狱,以从嗔起业多堕地狱故。”〔7〕发过嗔火的人都可以有此体验,当嗔心大发时,内心是难以平静的,如同在烈火中烧烤一般,有着难以忍受的焦灼与痛苦。正如《本师传》中所说:“生嗔心的人,脸一刹那变得非常的丑陋,纵然外表穿戴最好的饰物,也显不出丝毫庄严;他的宝床最舒适也睡不安宁,辗转反侧,如处荆棘。”〔8〕因此,心怀嗔恼之人,其一切安乐皆被摧毁,立即陷入“喜乐亦难生,烦躁不成眠”〔9〕的状态,真是苦不堪言。
  并且嗔心生起时,不仅会使自己的内心失去平静,还会破坏人际关系、身心健康等等。静观喜发嗔火者,大都喜说一些尖酸刻薄之语迁怒于他人。正如《方等三昧行法序》中所云:“或见毒蛇遍地吐毒向人,当知即是嗔恚相现。”〔10〕俗话也说“骂人没好话”,对方若非宽宏大度者,自然也不会容忍,必当反唇相讥。于是,由于彼此皆不相容忍,而导致人我双方之微小的矛盾不断升级,什么佛菩萨的教导乃至一切威仪道德,都抛之九霄云外去了。更有甚者是自己躲起来生闷气,不吃不喝,别人好言来相劝,还恶言冷语相加。甚至有时虽时过境迁,内心中还是粘着嗔境不放,一直处于愤懑之中;在言行里,也经常体现出烦躁狂乱的情绪,恼害、报复等心横生,不仅由此滋生了诸多恶业,而且也给自己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所以医学上也认为:经常受到嗔恚情绪刺激的人,大都会产生高血压、心脏病、胃病、失眠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又《翻译名义集》中亦云:“贪欲致老,嗔恚致病,愚痴致死。”〔11〕故嗔恚对我们的人际关系、身心健康都会造成严重的破坏。
  综上可见,嗔心生起时,首当其冲成为受害者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因此,当嗔火燃心之时,吾人应首先反省自己,勇于承认自己的过失,修学忍辱等加以对治,否则以自我为中心,就认为我是对的,别人都是错的。又不能倾听他人忠告,我行我素,嗔恼与他 ,如此则成不明事理,不讲情面,藐视因果,自暴自弃,丧失善心,丧失风度等自损损他之大恶,行者可不慎之!

  (二)劫功德财
  嗔恚之害,不仅会造成我们人际关系的破裂,影响自己身心的健康,而且更重要的是它能摧毁我们长久以来所积集的善法功德,令我们烦恼增盛,破坏吾人现在未来之可爱善果,所谓“—念嗔心起,火烧功德林”, 吾人在修行过程中辛辛苦苦所积累的功德法财,由于一念无名火起,即可烧个精光。何以故?因佛教里所说的功德与福德不同,功德即是定慧,一发脾气,定必退失,并且在吾人在心头存有嗔恨恼怒之时,自性之智慧光明自然也就不得以显现,如此定慧皆失 ,故说火烧功德林。所以宗喀巴大师在《入行论》中也曾说过:“一嗔能摧毁,千劫所积聚。施供善逝等,一切诸福善。”〔12〕又云:“由起刹那嗔恚意乐,能摧百劫修习施戒波罗蜜所集诸善。”〔13〕佛在《遗教经》中就也曾谆谆教导我们:“嗔心甚于猛火,常当防护,无令得入。劫功德贼,无过嗔恚。”〔14〕可见嗔心实为摧毁劫取我们功德法财之一大怨贼啊!虽然平素所修的福德不会失去,但是由于经常发脾气的缘故,也会招人讨厌,不喜与之来往,正如《诸经要集》中所云:“复多嗔恚,面貌丑陋,人所憎恶。”〔15〕
  因此,吾人必须时刻警惕之。尤其我们是修学大乘法门者,更应了知诸法如梦如幻之理,凡事不动无名火,不生烦恼魔。此嗔火不仅烧不到我们,而且会转化成智慧之光,吾人修学解脱才有望。否则任凭怨贼在心,自盗家珍,即使吾人再精进修学也难以进步,因此吾人必须时刻预防之、调服之。

  (三)失菩萨戒
  众所周知,作为一名志求佛道的大乘行者,发菩提心,上求下化,必须以接引众生为第一要务,因此就要求行者不论什么时候与众生来往都应以亲切之感,和颜悦色地与众生相处,如果常对众生生嗔心,则必与自己所受之菩萨戒相乖,与道相违,与众生及佛道皆相远离,所以其罪亦是很重。故《瑜伽菩萨戒》中就有规定,如果菩萨长养自己的嗔恨之心,于行为上,对人恶言相向甚至使用暴力伤害;于情绪上,内怀猛利忿恨意乐,且对方道歉时还耿耿于怀,不接受其悔过,不能忍辱,不愿舍弃自己的冤气,不愿化干戈为玉帛,即犯重罪,失菩萨戒。天台《菩萨戒疏》中亦云:“第九嗔心不受忏谢戒。夫为菩萨忍辱为怀,而反嗔毒蕴积内心伤慈损道。劫功德贼无过嗔恚,今生微恨当为大怨故制重罪。”〔16〕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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