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了幻]婚姻与佛法:佛教的婚姻观(2)

男女的情欲有四个层次,这四个层次本质是一样的,但是程度有差别。 (1)色:也就是贪着外在的美貌; (2)情:所谓情是两个人心灵有了沟通点,不管任何沟通点,都会产生情。不但男女之间如此,朋友之间也是这样;

男女的情欲有四个层次,这四个层次本质是一样的,但是程度有差别。

(1)色:也就是贪着外在的美貌;
(2)情:所谓情是两个人心灵有了沟通点,不管任何沟通点,都会产生情。不但男女之间如此,朋友之间也是这样;
(3)爱:爱已经是一种执着,就是不管你爱不爱我,反正我爱你!这跟情是不一样,它是不需要沟通的;
(4)淫欲:淫欲是生理的反应,比较污浊,不管有没有色、情、爱,它是一种经常出现的生理需求,属于动物性(众生性)的层面。

这四个层次,就是男女之间互相贪着的情执。所以如果没有办法超越这四个层次,就一定会堕入男女情欲的漩涡而苦恼。因为有爱欲,我们心性便无法达到最深刻的纯净。
不少男女今天为什么会离婚?一定是彼此的贪着已经没有了,或是外面的贪着比对妻子的贪着更强烈;今天为什么他会爱一个不该爱的人,而舍弃他该爱的人,就是因为他烦恼、愚痴,善性太弱了。如果人的心灵纯净,他站在任何角度,都会把他的烦恼降伏,让他的善性激发,面对再大的困难,他都不会使感情破灭。今天我们看到任何感情的案子,都可反省到人性的缺憾,知道必定是有烦恼障蔽人的心性,让他陷入愚痴执著的状态,而造成错误的决定。
所以如何激发人的善性,降伏人的烦恼,才是彻底解决人与人之间感情问题的关键。

4、凡夫皆执着于婚姻家庭
问∶我们希望拥有婚姻和建立家庭,这个欲望是与生俱来的吗?
答∶是的。这个欲求潜藏于内心深处,生生世世,根深蒂固,它就是佛法所说的“爱欲”。爱欲,包括了性欲,但它的范围更广。爱欲,即贪爱之法。与爱着、爱染、爱执同义。爱,意为贪恋执着于一切事物。欲,又作乐欲,意谓希求、欲望。
爱欲主要有财欲、色欲、饮食欲、名欲、睡眠欲等五欲∶

(一) 财欲,财即世间一切之财宝。谓人以财物为养身之资,故贪求恋着而不舍。
(二) 色欲,即一切男女由互相之贪染,而起造诸种淫欲之事。故心贪求恋着,不能出离三界。
(三) 饮食欲,饮食即世间之肴膳众味。谓人必藉饮食以资身活命,故贪求恋着而无厌。
(四) 名欲,名即世间之声名。谓人由声名而能显亲荣己,故贪求乐着而不知止息。
(五) 睡眠欲,谓人不知时节,怠惰放纵,乐着睡眠而无厌。

几年前的冬天,我乘火车从北方返回四川,临近春节,返乡归家者甚多。漫漫旅途中,与几位中年打工者谈起了佛法:
问∶“出家人可不可以结婚?”
答∶“不可以。”
问:“现在都什么时代了,佛教也可以改革改革嘛!”
荅:“不行!这一条是佛教出家人的根本大戒,如果做不到的话,就不能出家。”
问∶“为什么?”
答∶“出家人是舍小家,为大家。为了追求真理,学习佛法,需要长时间的投入和实践。有了家室,就会时时替自己打算,容易增加私心和占有欲,身心都会被绑住,没有办法全身心的奉献和实践,更不可能无条件地服务大众。”
问者惊愕∶“唉呀,如果不结婚,那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我就想不通这些人,为什么好好的不结婚成家,跑去出什么家。幸好国家没有禁止结婚,如果真要我不结婚的话,我情愿马上自杀!”
车厢里随即发出一阵附合的笑声。……
这个例子,说明一般人皆对婚姻十分执着。

5、爱欲源自“我见”,其过患是无休止的轮回
一般人的爱欲,主要是五欲中的食欲、色欲,表现在对异性的追求、家庭的迷恋,对所爱事物的执取不舍等;这种贪欲是一强大的潜在心力,它是绝大多数生命痛苦的主要根源。正是这种大小不一的贪欲,引导众生往复轮回于此婆婆世界,迫使众生执着于生命的一切形式。
爱欲心强的人,则对五欲均有很大的贪爱与占有欲,既使他们在生活中,早已出人头地,家庭、权力、财富、名誉等等,应有尽有,但他们还是会无止境地向摄取一切。个别人还可表现为强烈的征服欲,除了占有、征服世间的名、利、异性外,其欲望还扩大到对事业、国家,甚至对世界、太空的占有与征服。如中外历史上的暴君:秦始皇、希特勒等等。
问:爱欲心从何而生?
答:从“我见”而生。人们意识深处一直执着的这个“我见”,即是凡夫流转的生死根本。导致“我见”的牢不可破,佛法上称为:“无明与爱”,它直接表现为“欲爱结”——即是心对情欲的贪爱。由于有我,便产生了我所爱,从爱自己(自体爱),发展到(境界爱),爱由我产生的一切,如家庭、财产、名誉等等。
《杂含卷一○?二六六经》言:“于无始生死,无明所盖,爱结所系,长夜轮回,不知苦之本际”。执取“我”是生命诞生的根源,也是轮回受报的根源;佛经中常以“爱欲海”譬喻爱欲蔽心之明,其深如海也。如《八十华严经十三》曰:“众生流转爱欲海。”
执着创造了生命,同时也把苦放在了生命中。佛陀曾喻示有关爱者,《增支部》经典即谓:“爱可生爱,亦可生憎;憎能生爱,亦能生憎。”
《佛说四十二章经》云:“人从爱欲生忧,从忧生怖。若离于爱,何忧何怖?”;又云:“爱欲于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
《佛说八师经》云:“淫为不净行,迷惑失正道;精神魂魄驰,伤命而早夭。受罪顽痴荒,死复堕恶道;吾用畏是故,弃家乐林薮。”
故佛教言爱言憎,恰若手心、手背,为一体之两面。爱之愈深,则憎怨之可能愈大。故当人们享受“五欲之乐”的同时,也在为自己创造痛苦。

通常说来,感观享受是凡夫俗子最大的快乐。毫无疑问,对这些迁流不定的物质快感的期待、满足和回忆,确实会给人带来一种短暂的快乐,但是它们都是迷幻不实的假象。根据佛陀的教诫,超越物质享受,超越生死系缚更为快乐。
古德云:“一灯能破千年暗,”只要我们觉悟到生死轮回的根本源自“我见”,“欲爱结”就会被逐渐解开,系缚我们的无明、贪爱的力量就会失去作用,超越生死,解脱自在便能得到。
但要从爱欲执着中超越出来,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不仅一般人执着于婚姻家庭,就是一些已经学佛的居士,面对家庭婚姻变故,思想上往往也是多年不能适应:

前几年,我在街上遇见一位熟人,乍见之下,令我不敢相认:她骨瘦如柴,面色晦暗。她倒是一下就认出我,并招呼我。叙谈之中,我才知道她的家庭发生了变故:丈夫提职升官后,经常深夜不归;理由是工作忙,要陪客吃饭等等。她儿女已大,各自皆建立了小家庭,平时亦难见面,故她常是独守空房。
最后,她开始追踪丈夫行迹,发现丈夫晚上的工作地点,往往是在夜总会、OK厅甚至包厢里。见此情景,她五脏俱焚,大吵大闹,甚至到市政府找领导,要求帮忙处理。领导回答:我们只管工作内的事,工作外的事管不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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