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一法师:《金刚经》浅释2(4)

修行不难,天天的念佛诵经坐禅,但是难在一念生净信,我们不但未曾有一念生净信,反而念念妄想昏沉,未曾有一念狂心顿歇,歇即菩提。 上文我曾经引用涅槃经中两句 法语 :‘发心究竟二不别,如是二心先心难。’发心

  修行不难,天天的念佛诵经坐禅,但是难在一念生净信,我们不但未曾有一念生净信,反而念念妄想昏沉,未曾有一念狂心顿歇,歇即菩提。
  上文我曾经引用涅槃经中两句法语:‘发心究竟二不别,如是二心先心难。’发心及究竟成佛,等一无异,惟是二者之中,先心最难,即是一念生净信者。果从因生,不是因从果生,一念生净信是佛因,佛因较难,但只要有一念净信的佛因,将来自然有成佛的佛果,所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的功德很大,有谁知道呢?

  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

  一念净信的功德,乃至菩萨、声闻、缘觉,也不知道,惟有如来知道,此文中‘如来’,是指十方如来,不是单指释迦牟尼佛。‘如来悉知’,‘悉’,乃‘尽’的意思,佛心尽知,佛眼尽见。

  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见佛法身,一念生净信,就是见性,任何功德都不及见佛性的功德大。
  ‘是诸众生’者,虽云见性,但还是众生,因为第一念见,又不知何时何日,于第二、第三念再见,不过第一念见了之后,信心成就,永不退转;‘得如是无量福德’,佛性内有无量福德,所以见佛性的福德亦无量。

  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五蕴和合为我,从五蕴起执,有我相,空五蕴即见法身,法身无相,所以见法身后,不再有我相。
  四大和合为人相,命终时,地归地、水归水、火归火、风归风,四大分散,何来有人相?所以见法身后,不后再有人相。
  法身无生,无生则无灭,生灭的妄相心灭,众生相亦灭,故无复众生相。
  既不执身为我,便没有长短寿之分别,所以无复寿者相,是故悟道之人,生死来去自由,能够坐脱立亡。
  无法相者,悟道之人,离名绝相,不再执着三藏十二部诸法的名相,但亦不执着谓无三藏十二部的名相,故云‘亦无非法相’,若言无三藏十二部,便是谤法。

  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是诸众生’,指未悟道之人,众生未悟道,未生一念净信以前,若见相,便立即取相,相就是境,都是虚妄,若取相,则有我、人、众生、寿者,是谓无明。
  有些人执法相,法相者,三藏十二部诸法的名相,其实法相是让我们依着来修行,不是要我们去取着,言我能解名相,其实所解的是名相,能解的是谁?是妄想。所谓‘名相妄想,真智如如。’名与相是二法,解名相的是妄想,妄想灭,得真智,名相灭,见如如之理,若取名相,心内便着我人众生寿者四相。
  假如不取诸法的名相,却去取诸法的非相,认为不须依三藏十二部的经典修行,你教他念佛,他说不须要念佛,你教他持戒,他说不须要持戒,你教他拜佛、坐禅,他说不须要拜佛、坐禅,名为取非法相,亦名为谤经,所谓‘离经一字,是为魔说’,亦着了我人众生寿者。
  其实佛说法是无定的,众生着空,如来说有,以有破空,但不可执有,故云‘不应取法’;众生若著有,如来便说空,以空破有,但亦不可执空,故云‘不应取非法。’
  上来‘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一念相应,见到法身如来,见到自己本来面目,其福德犹如虚空,从此无四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从性起修,直至成佛。未曾有一念生净信者,那么,就要小心,修行第一个条件,切莫取任何相,取相便迷性,若见相而不取相,离相便见性。
  何谓取相?取相即取法,法者,一切法,简而言之,不离一个‘有’字,‘有’莫取,‘非有’亦莫取。修行时,不是见‘有’便见‘无’,见有之时,不取有相,过了‘有’关,见无之时,不取无相,过了‘无’关,要透过‘有’、‘无’二关,才能悟道。
  例如坐禅时,妄想来,不取妄想,妄想便灭去,灭了之后,昏沉又来,昏沉又是一个相,不取昏沉相,昏沉便灭去,灭了之后,妄想相又来,如是妄想及昏沉相间而现,若离妄想及昏沉,便能得定,‘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法即是‘有’,非法,即是‘无’,以‘有’、‘无’概括一切,所以法及非法,皆不应取。
  昔日赵州门下,有一学人,向赵州老人告假,到南方参学去,赵州老人云:‘有佛处不得住,无佛处急走过,三千里路逢人,不可错举。’那位学人即时醒悟过来,不再去参学。
  到南方参学不外是想见性,见性之路,依法华经说,有五百由旬,依赵州老人说,是三千里路逢人,但未见以前,在三千里路程内可能见到佛,所以有佛处不得住。有佛既不住,无佛又如何?无佛处急走过,离有佛无佛两边,就是行于中道,就是般若,所以云三千里路逢人,不可错说。
  ‘以是义故’,以不取二边的中道义故,‘如来常说’,如来于方等八年、般若二十二年,说的也是这个道理,对谁说呢?对比丘说,因为比丘求了生死,在家二众未必求了生死,故云:‘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如来所说的法,都能度人离生死苦海,到涅槃彼岸,到了彼岸后,如来所说的一切法都要舍,何况世间法,更要舍。
  其实舍法即是舍心,法舍至极点,心亦舍,心与法相连,法尽,心亦尽,法绝,心亦绝,所以舍法就是舍心,若还有一法在,即是未肯舍心,例如要保护黄金,不是有一法保护黄金,是你的心要保护黄金,若肯舍黄金,你的心亦舍掉,是故舍法即舍心,舍心即舍法,心法俱舍,心空法尽,即到彼岸。到了彼岸,船要舍,心亦要舍,法穷心尽,即见如来;修行无别法,惟‘舍’而矣。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

  道,只有一个,悟,亦无两个,众生悟道,与佛无异,如何能悟道呢?先要认识清楚何为道?道是不生不灭,无来无去,非一切法,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道是无相,若想求道,一定要达无相的境界,方能与道相合,若著有相,任汝无量劫修行,以有相求觅无相的道,如何能求到呢?所以一定要舍离有相,修无相行。
  无相即无为,有相即有为,以无相的心,求无相的道,能求的(心)是无相,所求的(道)亦是无相,无相与无相合为一体,便悟道。有与空是合不来,一定要以空,才能与空相合,空与空相合,便成一体;再举一例,若想与水和合,一定要用水,水与水合,便合为一体,若用泥,泥与水是合不来,一定是水合水,空合空。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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