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生经》为现代人提供的保富法(2)

《长阿含.善生经》云:放荡有六失:一者不自护身,二者不护财货,三者不护子孙,四者常自惊惧,五者诸苦恶法常自缠身,六者喜生虚妄,是为放荡六失。若长者、长者子放荡不已,其家财产日日损减。上二段经文指出不

《长阿含.善生经》云:“放荡有六失:一者不自护身,二者不护财货,三者不护子孙,四者常自惊惧,五者诸苦恶法常自缠身,六者喜生虚妄,是为放荡六失。若长者、长者子放荡不已,其家财产日日损减。”上二段经文指出不依时序生活作息、不依时序干活、经营事业,会招致六种灾难,事业不成,谋财不得,已有财物亦将逐渐消耗。综合所引不同译本的内容,可归结不依时序、放荡之害有:

第一是不能护祐自己:生活日夜颠倒,有碍健康;庄稼不依时令播种,就无收成。各行各业的人从业者,不依上下工时间的规定,就会延误工作,甚至丧失工作机会,有碍自己的经济受入,影响自己生活条件,和情绪。

第二是不能护祐自己的财物:不依时依序生活、蓄养、耕作、工作,就没有好收成、好收入,并且要耗用掉以前的储蓄。甚至因未按时按进度工作,延误生产,造成巨大损失,还得赔偿损失。

第三是不能护祐自己的妻子:生活日夜颠倒,有碍健康;工作失时失序将遭致损失或丢失工作、或丢去事业、生意、收获,影响经济生活来源,一旦如此,就难以养护妻子和儿女。

第四是易被人怀疑:生活工作常不依时序,风评不好,即便能力再强,别人难以信任他,一旦出事故,常成为被怀疑和调查的的对象,自心也常缺乏安全感,恐惧怀疑他人对己不利。

第五是多苦患缠身:因为脱时脱序是事业失败、收获不成、人不信任的因素,自己的身心都会受到影响,有了恶因,自然苦难频频,连绵不断。

第六是易招毁谤和虚妄之灾:经常脱时脱序延误工作,生活放荡的的人,其人其事一定会传闻于乡里和同业间,恶名因此昭彰,而常遭无妄之灾。

三、饮酒(含吸食具有麻醉或亢奋脑神经的毒品)招致六种灾难:

酒因具有麻醉脑神经、伤害身体和威仪等作用,所以佛将之列为五戒之一。酒害在前章已详述很多,除前所举的经文外,佛在《中阿含.善生经》也列出六害云:“若人饮酒放逸者,当知有六灾患。一者现财物失,二者多有疾患,三者增诸斗诤,四者隐藏发露,五者不称不护,六者灭慧生痴。居士子!人饮酒放逸者,不经营作事;作事不营,则功业不成;未得财物,则不能得;本有财物,便转消耗。”

《长阿含.善生经》云:“当知饮酒有六失:一者失财,二者生病,三者斗诤,四者恶名流布,五者恚怒暴生,六者智慧日损。善生!若彼长者、长者子饮酒不已,其家产业日日损减。”以下综合此二经所谓的酒害如下:

第一是损失财物:买酒费酒钱,酒醉容易漏失财物,甚或任人摆布,遭到人财两害;或被设计构陷,或伤害他人、他物、他命,须赔款了事;甚至延误工作,遭致灾难,祸害自他。

第二是多疾病:酒伤肝胆与中枢神经,好酒者,身体容易罹患肝病、肝硬化、肝癌、胃病和酒精中毒等病。怀孕的妇女饮酒,会伤及胎儿。

第三易与人兴斗诤:酒后神智不清,情绪不能自制,容易与人起纠纷,吵架或斗殴,遭致刑事。

第四恶名流传:人皆难信其言其行。

第五易起嗔恚:好酒之人,情绪不稳,多嗔心、多恚忿、多暴怒、多猜疑,难与人和平理性相处,人皆不乐与共。

第六伤害智慧:酒精会迷人心智乱人性,起造种种恶业。

四、亲近恶知识会招致六种灾难:

此所谓“知识”是指所认识所知道的人,包括亲人、师生、同学、朋友、同事、客户、教友、邻居、网友、情人、因工作往来等。知识良莠不齐,若能亲近善知识,有幸者受到启发、提携,一生受用不尽;即使没有特殊际遇,也能得到扶持,济度难关,平安一世。若亲近恶知识,受到启发,恶性相薰,朋党为奸,携手作恶,则一生祸害无穷。

《中阿含.善生经》:“若人亲近恶知识者,当知有六灾患。云何为六?一者亲近贼,二者亲近欺诳,三者亲近狂醉,四者亲近放恣,五者逐会嬉戏,六者以此为亲友,以此为伴侣。…若人亲近恶知识者,不经营作事;作事不营,则功业不成;未得财物,则不能得;本有财物,便转消耗。”《长阿含.善生经》:“恶友相得复有六失:一者方便生欺,二者好喜屏处,三者诱他家人,四者图谋他物,五者财利自向,六者好发他过,是为恶友六失。若长者、长者子习恶友不已,其家财产日日损减。”

佛陀在此经中指出亲近恶知识,等于亲近盗贼、骗子,等于亲近疯狂迷醉,等于亲近放荡随便,等于追逐游乐嬉戏,等于认恶人为亲眷伴侣;自己也会因此而堕落,欺侵他人,懒惰好逸,或以偷、抢、拐、骗谋取他人财物,图利自己,常犯恶作。若不与恶友绝交,一旦理智蒙眛而颠倒时,就会不好好努力经营事业,已有家财耗尽,尚未赚取的财物赚不到,甚至犯下种种罪行,遭受到种种恶报。

五、迷于歌舞技乐的灾难

凡沉迷于唱歌、跳舞、戏耍、游乐等事的人,往往荒忽学业和事业,一事无成,除了耗损钱财外,也难赚到钱财,甚至赔上自己的健康。现代社会出现问题最多的地方是:网吧、酒吧、歌厅、舞厅、钓虾场、游戏机场、撞球店等。这些地方不只是销金窟、杀时间的地方、耗损生命的场所,也是最容易犯罪和受骗、受伤害的地方。人一旦乐于亲近这些地方,乐于这些场所经营的事业,就是人生往下沉沦的开始,如果未能即时跳脱,必会越陷越深,终至不可出拔。

《中阿含.善生经》:“若人喜伎乐者,当知有六灾患。云何为六?一者喜闻歌,二者喜见舞,三者喜往作乐,四者喜见弄铃,五者喜拍两手,六者喜大聚会。居士子!若人喜伎乐者,不经营作事;作事不营,则功业不成;未得财物,则不能得;本有财物,便转消耗。”《长阿含.善生经》:“善生!迷于伎乐复有六失:一者求歌,二者求舞,三者求琴瑟,四者波内早,五者多罗槃,六者首呵那,是为伎乐六失。若长者、长者子伎乐不已,其家财产日日损减。”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