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却贪爱,戒除贪欲(2)

还有的人贪色,见到美色就心生贪念,一定要据为已有并多多益善;还有的人贪杯,无论何时何地,总喜欢杯来盏往,一切原则都置之脑后;还有的人贪赌,为了赌博不惜毁坏家庭的幸福,甚至危害社会治安;还有的人贪爱,

还有的人贪色,见到美色就心生贪念,一定要据为已有并多多益善;还有的人贪杯,无论何时何地,总喜欢杯来盏往,一切原则都置之脑后;还有的人贪赌,为了赌博不惜毁坏家庭的幸福,甚至危害社会治安;还有的人贪爱,总期望别人给予他的关爱多些再多些,从无满足……

其实欲望人人都有,大多数的人都有自己的嗜好,但应该知道只有做到好而不贪,对人的身心才是有益的。而一旦在满足个人欲望的时候过了度就变成了贪。其实人这一生,再长也不过百年的时间,吃饭也不过三两碗,穿衣也不过几尺布,一张床足可以睡得安稳,但是却往往因为贪心,得了一还要十,得了十还要百……欲望永无止境,心里也从不满足,常常陷入佛家所说的“求不得”的痛苦之中不可自拔。

佛教说生死的根本在于“贪爱”,即贪着爱乐五欲之境而不能出离生死轮回。贪与爱为异名同体。指欲求染污之爱或财物等而无厌足之精神作用。《天王般若经》卷一载:众生长夜流转六道轮回不息,皆由贪爱。而这贪爱则生于我们对待外境时的起心动念处。

中国人常用“心猿意马”这个词来形容人们这颗永不安宁的心,所有的修行人也都知道,修行中的最大障碍,就是降伏其心,这个一刻也无法停息的意识之流,既是人类智慧的源泉和悟道依托,又是人类自己最大的敌人。

在佛教中猪的形象代表了根本烦恼中的最大的烦恼——贪,在所有的意识中,‘贪’这个意识是最难制伏的,因为之所以要贪,是因为有一个‘我’的存在,我们需要喂饱‘我’的肚子,护暖‘我’的身体,‘我’要舒服,要快乐……真正的修行,其实就是和自己这颗不安份的心以及由心所产生的贪嗔痴慢疑等烦恼作不懈的斗争。所谓“魔由心生,妖由心兴”,一切贪爱都是心魔在作怪。

佛教对治贪的最有效的法门是戒律,“戒”是指佛教徒在日常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规定和行为的规范,而对于贪心较重的初学者来说,可以先持八关斋戒。即在原来佛教根本戒律五戒(不杀、盗、淫、妄语、饮酒)的基础上再加三戒:

(1)、不装饰香花蔓,不使用香油涂身,不观赏歌舞娼妓;

(2)、不睡、坐高大华丽之床。

(3)、不食非时食。其第六戒之规定,主要是根据印度人的习俗发展而来的。按现在的理解,应当是不装饰打扮和观听歌舞,佛教之所以强调这些,目的是怕信徒受到世俗的影响后,有了欲望的追求,而干扰了正常的修行。

第七戒之规定,不坐不睡高大华丽之床。床本来是供人睡觉用的,无可厚非。但是佛教里所说的“床”,不仅指供人睡觉休息的床,还包括了一般的坐具、板凳等。佛教徒本来就是为了减少物质的享受,淡薄与名利,追求精神的解脱,所以“不睡、坐高大华丽之床”就是要磨练人的意志,目的还是要人们从“用心”上下工夫。第八戒之规定,主要是要求信众在过了正午后不能再进食。在印度不仅佛教有之,其它各宗教里也有这个规定。据说执行了这个规定以后,可以身心清爽,杂想妄念也会减少。中国有句古话叫做“饱暖思淫欲”,佛教制定这一戒律也是为了避免人的贪心产生而已。

在持戒之后,随着修行的进展,人便逐渐悟到贪爱来自我见,而我见源自阿赖耶识中的见分,有了见、相二分,就又有了能取与所取,取取不舍,生死轮回由是兴矣;但如果你悟到了能见、所见,能取、所取等等这些看去好象是实有存在的对立双方,其实并不实在的道理之后,“我”的执着就会被抛弃,“贪”心也就自然而然地没有了。

假如舍却贪爱,戒除贪欲,以人类那本来天真、自然、知足的面目生活,来你会发觉其实工作并没有那么辛苦,人际关系也没有那么复杂,心里的烦恼自然也就少了,也不会再为一点点的小利而因小失大了,也不会再去伸手拿那些原本就不属于你的东西,就不会再因为贪而惶惶不可终日,过着紧张不安的日子,晚上睡觉亦不会噩梦紧随,白天工作亦不会心神不宁,这就达到了人们常说的“不实之名不图、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为”的洒脱境界,那颗在尘世里辗转的心必然是处处清凉,生命必然会单纯、快乐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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