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偷盗者。即是见得思义。不与不取也。此事知廉耻者。便能不犯。然细论之。非大圣大贤。皆所难免。
何也。以公济私。克人益己。以势取财。用计谋物。忌人富贵。愿人贫贱。 阳取为善之名。遇诸善事。心不认真。如设义学。不择严师。误人子弟。施医药。不辨真假。误人性命。 凡见急难。漠不速救。缓慢浮游。或致误事。但取塞责了事。糜费他人钱财。于自心中。不关紧要。 如斯之类。皆名偷盗。以汝等身居善堂。故摘其利弊而略言之。 不邪淫者。俗人男女居室。生男育女。上关风化。下关祭祀。夫妇行淫。非其所禁。但当相敬如宾。为承宗祀。不可以为快乐。徇欲忘身。 虽是己妻。贪乐亦犯。但其罪轻微。若非己妻。苟合交通。即名邪淫。其罪极重。 行邪淫者。是以人身行畜生事。报终命尽。先堕地岳饿鬼。后生畜生道中。千万亿劫。不能出离。 一切众生。从淫欲生。所以此戒难持易犯。纵是贤达。或时失足。何况愚人。 若立志修持。须先明利害。及对治方法。则如见毒蛇。如遇怨贼。恐畏怖惧。欲心自息矣。 对治方法。广载佛经。俗人无缘观览。当看安土先生欲海回狂。可以知其梗概矣。 不妄语者。言而有信。不虚妄发也。若见言不见。不见言见。以虚为实。以有为无等。凡是心口不相应。欲欺哄于人者皆是。 又若自未断惑。谓为断惑。自未得道谓为得道。名大妄语。其罪极重。命终之后。决定直堕阿鼻地狱。永无出期。 今之修行而不知佛法教理者。比比皆是。当痛戒之。切要切要。 以上四事。不论出家在家。受戒不受戒。犯之皆有罪过。以体性是恶故也。 然不受戒人。一层罪过。受戒之人。两层罪过。于作恶事罪上。又加一犯戒罪故。若持而不犯。功德无量无边。切须勉之。 不饮酒者。酒能迷乱人心。坏智慧种。饮之令人颠倒昏狂。妄作非为。故佛制而断之。凡修行者。皆不许饮。 并及葱韭薤蒜兴渠。五种荤菜。气味臭秽。体不清洁。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凡修行人。皆不许食。 然此一事。未受戒者。饮之食之。皆无罪过。受戒饮食。一层罪过。即是犯佛戒罪。佛已禁制。汝又去犯。故有罪也。 十善者 一不杀生。 二不偷盗。 三不邪淫。 四不妄言。 五不绮语。 六不两舌。 七不恶口。八不悭贪。 九不嗔恚。 十不邪见。 此中前三名身业。中四名口业。后三名意业。业者。事也。若持而不犯。则为十善。若犯而不持。则为十恶。 十恶分上中下。感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身。十善分上中下。感天人阿修罗三善道身。善因感善果。恶因感恶果。决定无疑。丝毫不错也。 杀盗淫妄。已于五戒中说。绮语者。谓无益浮词。华妙绮丽。谈说淫欲。导人邪念等。 两舌者。谓向彼说此。向此说彼。挑唆是非。斗构两头等。 恶口者。谓言语粗恶。如刀如剑。发人隐恶。不避忌讳。又伤人父母。名大恶口。将来当受畜生果报。既受佛戒。切莫犯此。 悭贪者。自己之财。不肯施人。名之为悭。他人之财。但欲归我。名之为贪。 嗔恚者。恨怒也。见人有得。愁忧愤怒。见人有失。悦乐庆快。及逞势逞气。欺侮人物等。 邪见者。不信为善得福。作恶得罪。言无因果。无有后世。轻侮圣言。毁佛经教等。 然此十善。总该一切。若能遵行。无恶不断。无善不修。恐汝等不能体察。今略举其一二。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