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之间的业报关系
境缘之来,若镜现像。智者但修镜外之容,愚者徒憎镜内之影。
逆来顺受,方为乐天,不怨不尤,始可立命。
子有四因者:一者报恩,二者报怨,三者偿债,四讨债。
报恩者,谓父母於子宿世有恩,为报恩故,来为其子。则服劳奉养,生事死葬,必使生则亲欢,祭则鬼享。乃至致君泽民,名垂青史,令天下后世敬其人而并敬其亲。今世之孝子贤孙皆此类也。
报怨者,谓父母於子宿世有负恩处,为报怨故,来为其子,小则忤逆亲心,大则祸延亲身。生无甘旨之养,死贻九泉之辱。又其甚者,身居权要,谋为不轨,灭门戮族,掘坟夷墓,使天下后世唾骂其人并及其亲。
偿债者,子宿世负亲资财,为偿债故,来为其子,若所负者多,则可以终亲之身,若所负者少,故不免半途而去。如学甫成名而丧命,商才得利而殒身。
讨债者,谓亲宿世负子之财,为讨债故,来为其子。小债则徒费束修聘金延师娶妻及种种教诲,欲望成立而大限既到,忽尔丧亡,大债则不止如此,必致废业荡产,家败人亡而后已。
——印光大师文钞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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