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中新电)原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官员李华波违法所得没收案昨天在该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据了解,此案为中国大陆刑事诉讼法增设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后,检察机关依法申请没收潜逃境外贪官违法所得第一案。 根据调查,2006年至2010年间,李华波利用担任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政府财政资金9400万元(人民币,下同,1909万新元),其中2953万余元被李华波转至新加坡,其余款项被李华波等人用于赌博、个人消费等。 该案在江西引发重大连锁反应,57名相关人员被追究责任,包括鄱阳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欧阳长青等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在去年3月受理此案。 法院公告显示,李华波于2011年1月29日逃匿境外,鄱阳县人民检察院于同年2月以涉嫌犯贪污罪对其立案侦查,国际刑警组织后发布红色通缉令。 李华波至今未归案。他因利用新加坡银行户头接收赃款去年4月被新加坡法庭判处入狱15个月。 据法院公告,检察院申请没收李华波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包括大华银行、星展银行、圣淘沙名胜世界等处账户,新加坡“全球投资计划”150万新元现金,李华波在新加坡多处购房款,以及一辆广州本田雅阁轿车、鄱阳县一处住宅。 据中国媒体报道,公告期内,李华波的父母对检察机关申请没收的李华波夫妇名下位于鄱阳县的一套房产提出了异议,申请参加诉讼。双方就此在法庭上进行了质证。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讨论请进入:大地救援论坛,并欢迎访问中国梦的姊妹网站:大地救援 说明:中国梦网站是无量光佛教网旗下的公益网站,也是中国第一家专门以中国梦为主题的独立网站!创办中国梦的动力来源于佛教弟子人人皆应上报四重恩(三宝恩、国家恩、父母恩、众生恩)的学佛理念。中国梦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个人投稿,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来信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并欢迎转载本站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