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学”是“二战”后美国的一门新兴学科,到目前为止有三十多年的历史,这些年来发展成为一项热门学科,此后也会继续发展,一直到21世纪,形成一门极其重要而有益的学问。随着死亡学的研究发展,逐渐有人提倡“死亡教育”(death education),认为不但应在大学学院设立此项课程,也应该在中学阶段(甚至小学阶段)推行死亡教育,应当与性教育同等重视。事实上,二十多年来不少美国大学学院都纷纷开设“死亡与死亡过程”(Death and Dying) 这类课程,选这类课程的大学生也很多,来自宗教系、哲学系、心理学系、社会学系、教育学院等各个院系,足以证明死亡学以及死亡教育与其他学科的相关性。敝校宾州州立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宗教系也设有此课,分成几个班次,由几位教授与助教担任教学工作。这十年来我也在每年暑假执教此课,教学相长,收获甚多。我上此课,第一堂课就强调,死亡学是所有学问之中最复杂的一门,因为它所涉及的研究范围以及与之相关的问题和学科极其广泛,包括政治、法律、道德、(世界)宗教、哲学、心理学、精神医学、精神治疗、文学艺术等部门。不但如此,死亡学也是最难精通的学问,“活到老,学到老”还不够,在生命的最后关头,即临终阶段,仍要学习。库布勒·罗斯所云“死亡过程即是(生命)成长的最后阶段”的深意亦寓于此。我们确实可以说,死亡学在开始研究之时,似乎显得再简单不过,因为人人对于死亡总有一些常识,已多少“了解”死亡为何物。经过一段研究过程之后,才会真正感到,它是最为深刻、最难了解的一门“生命的学问”(借用牟宗三先生之语)。 死亡学的研究课题、对象及范围极其广泛。现代医学对于艾滋病、癌症、心脏病等严重病症,尤其是对于绝症的认真探讨与研究,就是死亡学所关注的首要课题。因此为了死亡学研究的发展与充实,必须经常引进最新的医学方面的突破性发现与研究成果。同时,为了了解死亡现象,为了设法早日厘定“死亡”的界说,为了进一步探索脑死亡和植物人状态的真相,死亡学必须与医学、一般科学、哲学、宗教学以及医药伦理学互相配合。 其次,我在上节已提过的自杀、堕胎、安乐死、死刑等涉及死亡的种种法律、政治、道德问题,也是死亡学的考查课题,与此相关的学科甚多,至少应该包括法律学、宗教学(或神学)、哲学、医药伦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可见死亡学这项课程极其复杂,有待继续探讨,任何有关学科的突破性看法,都会带来法律上、政治上、道德上的相当影响。 我也提过绝症患者及其家属的精神状态问题,此类问题的死亡学探讨,必须与精神医学、精神治疗学、医药伦理学以及宗教的研究结合起来进行。尤其是绝症患者的精神状态考察与改善,必定会促成死亡学与精神医学以及精神治疗的结合,形成我所说的“临终精神医学与精神治疗”这门新的学问,同时也涉及宗教的意义探索,可以说是死亡学研究之中最为重要的一项,与“死亡的尊严”问题也息息相关。 从临终精神医学与精神治疗学的探讨,我们还可以再进一步专就死亡与宗教的关联性问题予以考察,诸如是否有“死后生命”(life after death)的问题、安身立命的问题、生命的终极解脱问题等等,都是死亡学与宗教学共同探讨的大课题,自然关涉到世界宗教研究、宗教学(或神学)、哲学以及临终精神医学与精神治疗学等学问。这里所说的“宗教”,并非指传统以来的制度化宗教,而是指与实存主体的生死态度以及终极关怀有关的高度精神性或宗教性,纯属个人的精神需求,与外在化、世俗化、制度化的所谓“宗教”毫不相干。我认为,从探讨死亡学的角度去看宗教,才会真正发现宗教的永恒意义与价值,才会看出具有真实性的宗教的解脱或救济功能。 死亡学的另一研究课题,是文学艺术对死亡的种种表现,以及文学艺术对于绝症患者所能具有的精神调适或升华功能。譬如19世纪俄国大文豪托尔斯泰(Leo Tolstoy) 的文学名作《伊凡·伊里奇之死》(The Death of Ivan Ilych),一般公认为是“死亡文学”(death literature)的极致。这一名作在一百多年前似乎已经预见到死亡学以及临终精神医学与精神治疗学的新近发展,也影响过海德格尔对于死亡的实存分析,很值得我们好好赏析、仔细研究。我们在唐诗宋词、古典音乐(如舒伯特的钢琴四重奏作品“死与少女”)、绘画以及现代雕刻等艺术作品中,也处处可以欣赏到涉及死亡的高度艺术表现,不但有助于深化和充实我们对于死亡的真实性、精神性或宗教性的了解,也同时能够帮助我们提升自己的精神层次,把对于死亡的恐惧不安化成艺术性的美感。 经过临终精神医学与精神治疗学的探讨,我们格外能够领略到文学艺术对于绝症患者的精神调适功能。譬如近年来在日本创造出来的一些“禅定音乐”(music for Zen meditation),已在欧美各国通行流传,可以用来帮助患者轻松下来,保持心情的安静平衡。我们于此不难发现死亡学、临终精神医学与文学艺术的相关性。 另一项死亡学不能忽略的研究课题是儿童对于死亡的心理。六七岁的幼童还不太知道“死亡”是什么,如果父亲或母亲离开人间,他们常常会幻想为他(她)在做一次短期旅行,不久就会归来。但小孩到了10岁左右就开始懂事,开始多少了解到“死亡”即是一去不归。儿童对于死亡的了解、态度以及心理,确实与我们大人颇有不同。因此,死亡学必须与儿童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等学科相配合,探讨儿童与死亡现象相关联的课题。尤其当儿童自己患上绝症时,我们如何应用临终精神医学与精神治疗来帮助他们?这就需要一种特殊训练了。库布勒·罗斯曾出版过《谈儿童与死亡》(On Children and Death)这一本书,讨论绝症儿童与他(她)的父母如何合作,共同对付死亡问题。她以精神科医师身份帮助绝症儿童及其父母克服问题之时,常叫他们绘画,然后她为他们一一分析各别绘画所表现出来的意象意义,借以提示精神解脱之路,常奏实效。 医院设备、临床管理、养老院或绝症患者收容所的设立等实际问题,也算是与死亡学研究有关的一项课题,也关涉到政府的社会福利工作、民间的社会公益事业、劳工保险以及医药伦理等项课题。我国在这一方面的研究探讨才刚刚开始,此后应多观察欧美日等先进国家的成败经验,吸取参考资料,借以谋求我们解决此类问题的适宜办法。 死亡学的另一研究课题,涉及世界各地不同背景的人们对于死亡所持有的看法或态度,以及历史上人类对于死亡的看法或态度,乃至对付死亡问题的演变过程。要在这一课题上取得客观的了解与有益的成果,死亡学就必须联贯到文化人类学、民俗学、宗教学、哲学、一般科学(如社会学)以及历史学(如风俗史研究)等学科的研究。在这一课题的专门研究方面享有最高盛名的是法国死亡学与社会史专家阿利叶(Philippe Ariès),著有《我们死亡的时刻》(The Hour of Our Death)以及《从中世纪到现在西方人对于死亡的态度》(Western Attitudes toward Death: From the Middle Ages to the Present)等书,值得欲在我国推进此项课题研究的国内学者好好参考。 最后,跳过个别死亡问题,还有集体死亡(megadeath)的问题,涉及自然灾荒、核子战争的威胁、政治压制等等,这些都是死亡学的探讨对象,关联到地震学、气象学、国际政治学、伦理学等学科。总之,如上所述,死亡学不但涉及种种极其复杂的现代人死亡问题,以及与死亡直接有关的诸般问题,也与许多学科学问的研究探讨极有关联。与欧美日等先进国家相比,我们还没有真正开始认真进行死亡学的研究工作,我在这里特别呼吁大家:好好关注,要尽早开拓出我们自己的死亡学研究道路。 美国死亡学的研究发展,自然导致死亡教育的提倡推进。列维顿(Daniel Leviton)教授在他的《死亡教育》(Death Education)一文中,对于美国死亡教育的历史发展作了简述。(注:收在下面所述菲费尔主编的《死亡的新意义》中。)他说,著名诗人艾略特(T.S. Elliot)在1955年首倡死亡教育与性教育同样需要。而实际上正式开始推动死亡教育的发展,而使此项教育逐渐落实的,则是南加州大学医学院菲费尔(Herman Feifel) 教授主编的《死亡的意义》(1959年出版)这一本书,影响所及,引起不少科学家、神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医师、护士乃至关注死亡问题的一般人的共鸣与热烈反应。此书在1977年改版,书名也改成《死亡的新意义》(New Meanings of Death),一直成为死亡教育的标准教科书。 列维顿又说,到了20世纪60年代,死亡教育在美国大学学院开始有系统、有计划性地推广。据北伊利诺伊州立大学贝尔格(David Berg) 教授的报告,光是全国的(公立)中学就有大约两百所学校使用他自己编审的死亡教育教材。又据1974年7月《纽约时报》的报道,到那时为止,全美大学学院设有“死亡与死亡过程”等课程的学校已经达到165所。同年又有死亡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弗尔顿(Robert Fulton)的个人报告说,中学程度以上的有关死亡教育的课程已经达到1100门以上。又据1975年的一项调查,全美至少有41家医学院开设有关死亡教育的正式训练课程。20世纪70年代的死亡教育情况已如此可观,20世纪90年代的今天更不用说了。由此可知,经过有心的死亡教育专家们的长期努力,死亡教育已在美国完全落实,并且成为关涉人类高度精神探索的主要热门学科之一。 (发布者:无量光 欢迎投稿,责编:无量光,网站:死亡笔记,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