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常见问题答疑 基础篇 家庭篇 修行篇 疑难篇(12)

嗜好色情画报、电影,是会“上瘾”的,并愈看愈受吸引,因之要求的色情成分及程度,会越来越深,同时也易拿电影中少女美好的身段,与生儿育女后的妻子(稍后更成人老珠黄的“老妻”)比较,从而对妻子的体态相貌失望

嗜好色情画报、电影,是会“上瘾”的,并愈看愈受吸引,因之要求的色情成分及程度,会越来越深,同时也易拿电影中少女美好的身段,与生儿育女后的妻子(稍后更成人老珠黄的“老妻”)比较,从而对妻子的体态相貌失望生厌,甚至拥抱对方时仍会幻想片中女郎,妨碍对妻子的欣悦喜爱,如此无情无爱的夫妻关系,破坏力极大,后果严重。
男子喜好黄色书报、影片一旦上瘾,则婚后仍会如此。尤其是妻子月经及怀孕期,远行外出时,便会求取视线快感,视觉满足,养成习惯,不易戒除。
另外,此类行为也易影响家里儿女的健康成长,大人的行为易被未成人效仿,未收藏好的色情影片、书籍等也易遗害家人、小孩,其后患无穷。
按佛法教诫——色情、意淫、纵欲,皆归属罪过恶行,会使人堕入轮回而难超拔。在中国文化背景及传统中,视性事为夫妻闺房私隐,对性爱感受更是绝口不提,甚至夫妻二人之间,亦难以启齿(特别是女方)。因此,只行“周公之礼”、“尽夫妻之仪”。至于鱼水之欢,交翅之乐,只是小说剧集中事,意淫之乐罢了。事实上,在已婚的夫妇间,实不该如此。为了家庭幸福与稳定,希望各位自觉杜绝此类行为。

8、佛教徒可以未婚同居吗?

答:不可以。
“试婚”的心态,在“性开放”及婚姻家庭大受冲击的时下风气中,非常流行,尤其是欧美离婚率偏高,个人主义高涨,崇尚享乐寻欢,加上传统价值观及道德失效的情形,“试婚”、未婚同居的情形就非常普遍了。未婚同居者的理由一般是住在一起方便、愉快、自由、前卫,可以互相照顾,且属于个人隐私。
若同居的动机是性欲满足,有性无爱,有欲无情,只求享受,贪享淫欲,只是暂时连结,不会长期委身,这种“分期多偶”作风,不会带来男女双方的心灵满足和稳定。朝秦暮楚,离散频密的生活方式,会带来空虚、漂浮、失意、孤伶等感觉。
譬如女方有孕,某方为病毒带菌者,如梅毒、淋病、爱滋病等,所形成的是社会问题:即未婚妈妈、非法子女、堕胎杀人、疾病传播等,绝不简单。试婚者事后不易相信对方可靠,日后成婚亦不易委身守约,并可能从此便失去婚姻家庭的相互信任——他想:她若能与我今时胡来,怎知日后她不会与别人再来一趟。
所谓“好则聚,不好则散”,这种思想,把婚姻当做儿戏,把婚姻制度推翻,结果多数是悲剧收场,吃亏的还是女人。
选择同居,你要明白你不仅失去了法律之伞的庇护,作为信徒,也失去了佛法三宝与护法天神的庇护,并将导致今生及后世的婚姻,皆不幸福。这就是因果报应,希望各位自爱自重。

9、同性恋符合佛教教义吗?

答:不符合。
佛教教导并期望教徒,遵守道德行为规范。因为婚姻是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它必须符合社会法律、道德,以及大众心理认同与否,同性恋非两性结合,违反自然规律和道德行为规范。
《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九云:“(邪淫包括)一切男及不男,属自属他皆不应行。除产门外,所有余分,皆名非支。……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同性恋、同性婚姻,违反现在社会的共识及大众心理认同,其理由如下:
(1)、性应发生于男女两性,而非同性之间;
(2)、婚姻是介于男女之间的建制;
(3)、婚姻的主要目的在于生育,婚姻是为了确保人类的传宗接代;
(4)、同性恋违反社会传统道德,及几乎所有的宗教教义;
(5)、同性伴侣组成的家庭,不适于抚养孩子;
(6)、同性婚姻未经试验证明可行。
对于在家的佛教徒来说,最起码的要求应守“五戒”,其中第三条是有关性行为的。同性恋以及同性之间的性行为,违背了第三条戒规(邪淫戒)。
佛教明禁同性之间的性行为,同性恋被严格禁止出家,已出家者摈出(驱出),可参见《四分律》。
佛教教导说杜绝此类行为,会使人们从焦虑和尴尬中摆脱出来,这些都是由社会的抵触情绪和担心被惩罚的想法造成的。同性恋也应被归于这一类行为当中。
另外,同性恋也易感染艾滋病等。在中国大陆,最早发现的经性传播的艾滋病感染者,是一名男同性恋者(1989年)。1996年调查,北京艾滋病感染者中,48%是男同性接触者。1998年调查发现,在已监测过的男同性接触者中,2.5%已感染了艾滋病,这一数字在2001年已高达5.9%。

10、佛教徒可以使用“性保健品”吗?

答:不可以。严格地讲,使用性保健品仍属“邪淫”的一种,只不过是“自淫”而非“淫他”,故属中、下品邪淫,果报略轻。
《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九云:“(邪淫)属自属他皆不应行。……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依太虚大师的对《优婆塞戒经》解释,只要是自己的身体敏感部为让别人抚摸,或是去抚摸别人,包括用器具在内,都算是违戒,失一分优婆塞(少一份资格),若违犯全部的戒律,称为臭优婆塞,死尸优婆塞,于佛法中不能得利,详见《优婆塞戒经》。(优婆塞:即在家受持五戒的男居士)

11、问:学佛后对男女之欲越来越淡。因此与丈夫分房而睡,这样如法吗?

答:不如法。
学佛后,对男女之间的欲望越来越淡,这是学佛进步的表现,值得肯定。但切要注意,这个阶段最容易引发家庭问题,故应妥善处理好学佛与夫妻生活。
婚姻建立在爱欲的基础上,性是最重要的因素。女性,特别是步入中年的学佛女性,一般在信仰的作用下,往往会单方面采取分房、分床之举,从而引发家庭矛盾。学佛女性既然有家庭,理应配合丈夫,共同维持幸福的家庭伦理,不违天伦之道,如之作为,亦有违背佛陀制定的在家戒之本意。
佛教的居士戒律有五戒、在家菩萨戒,戒律规定:在家夫妻可行正淫,不可邪淫。换句话说:正式夫妇可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正淫),只要求戒除邪淫(非法夫妻不得淫)。由此可见佛陀深明世间法,顾及在家人凡夫性情,学佛弟子可正淫,不可邪淫,这足以保障夫妇人伦,避婚外情之过患。
若丈夫欲求房事,而妻子却严守梵行,不与其随缘行夫妻生活,而易招丈夫之反感、嗔恨,甚至进而谤佛、谤法、谤僧,这就违反在家学佛初衷,也是与佛法相背之行。故学佛居士不要轻易分房而睡。如有此举,应征得对方同意。
在家人不可模仿出家戒法,因为一旦学之,则有如此不僧不俗之相。当然,如年龄大、或身有疾病的,则另当别论。

12、婚姻失败后,如何修行?

答:在大多数情况下,婚姻失败是两个人的结果和责任。如果婚姻失败,是因为你希望责任愈少愈好,以便有更多的自由,那是错误的态度。
婚姻失败且无法挽回,就要学会随缘与放下,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就不要沉溺在回忆和对与错的纠缠中,要尽快走出婚姻的阴影。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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