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位来自天津塘沽的出家人告诉我:“我的家乡靠近海边,祖祖辈辈都是渔民。我不信佛教的时候,跟着家人造作了不少杀业。当地有一种陈年老规矩,每当逢年过节的时候,家家都会宰杀一只雄鸡,并用鸡头供奉天尊、海神、观音娘娘,祈祷他们保佑全家平安、财富圆满、身体健康。现在想起来,心里十分后悔。” 听了他的话,另一位居士也告诉我,在他的家乡,每当清明为祖先扫墓的时候,都会杀鸡、宰鸭,用生灵血肉供奉祖先,以示孝敬。如今,此等风俗比比皆是,在攀比心理的作祟下,此风越刮越烈,屠杀悲剧此起彼伏,大家早已司空见惯,不以为奇。这一切,都是妇孺皆知的事实,绝非危言耸听。 真是愚昧、无知之举! 经书中一再提到以灯、香、花鬘、世间七宝或意幻供养佛陀的功德,从未提及以众生之血肉供养的内容,不知血肉供养的传承由何而来?莫非是魔的加持? 华智仁波切曾说:“菩萨视众生如子,岂能以子肉供母?”以众生之血肉供养佛菩萨,如同以儿子的血肉款待母亲,是对佛菩萨最大的不敬。发起殊胜的菩提心,尽力饶益众生、不伤害众生,就是对佛菩萨最大的供养。 《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因缘不食肉经》中也说:“宁当燃身破眼目,不忍行杀食众生。诸佛所说慈悲经,彼经中说行慈者。宁破骨髓出头脑,不忍噉肉食众生。如佛所说食肉者,此人行慈不满足。常受短命多病身,迷没生死不成佛。”视残害其他生命为孝敬,是实实在在的邪见。以此行为报答祖先,不但不能使祖先受益,反而增加其罪业,自己也必将承受杀生的果报。 如果想成为真正的孝子或佛教徒,一定要遵循因果的规律,千万不要反其道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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