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义卖会场,望着张大千的名画,我突然心有所感:法华会上,无尽意菩萨为观世音菩萨“三十二应遍尘刹,百千万劫化阎浮”的精神深深感动,“即解颈众宝珠璎珞,价直百千两金而以与之”;佛世时,须达多长者聆听佛陀法音以后,心生欢喜,故发心以黄金铺地,兴建祗园精舍供养三宝,这些经典里记载的事实无非证明了“化缘要化心”。观世音菩萨的大慈大悲,释迦牟尼佛的无上智慧,我们固然无法望其项背,但是我们可以见贤思齐,努力效法,用无尽的悲心愿力和大家广结善缘。 多年前,潘孝锐居士听了我的说法以后,心生感动,不但对于佛教的文教事业多方支持,并且将自己的图章放在银行,嘱咐办事人员,只要我去借钱,无条件支付。维力企业的张登旺董事长也由于我为他讲说《心经》,心开意解,所以捐了一千万元维力清香油给佛光大学义卖。而自谦“小人物”的余福隆先生,因为和工厂员工与我一齐“素斋谈禅”的因缘,而发心捐献台北道场十二楼的地板石材。想当初,我临时提议,决定拜访他的工厂时,车上的徒众还恐怕耽搁时间,延误行程呢! 香港的出租车司机拒载佛教出家人,因为他们认为出家人光头,会让他们出门赚不到钱,甚至赌马打牌都会输得光光的。为了改变他们的成见,每逢搭出租车时,我总是在车资以外,附上丰厚的小费,给他们欢喜,让他们发财。有一回,我在红磡体育馆讲经时说道:“出家人是财神爷,能带给众生物质与精神、世出世间的财富。”话语甫毕,台下一片掌声雷动。现在我到香港坐出租车,司机反而不收我的钱了。所以,化缘不一定化钱,有时为了利乐众生,我们甚至还要喜舍财物。 五年前,我将信徒送给我静修用的蒙地精舍,提供给李自健先生作画,乃至为他安排画展。五年后,他捐赠新台币五十万元给我作为弘法基金。三十年前,阮囊羞涩的我,将身上仅有的五十元,拿给黄丽明作为学道资粮,三十年后,他以十万倍的钱财供养我作为道场的建设费用。她的同修曾梁源先生是建筑公司的总经理,本来没有什么深厚的信仰,后来有感于我不但不向他化缘,反而连续三次都要他少捐一点,让他觉得感动万分,因而对佛教更加护持。一九九四年,他为台北道场的成立而热心奔忙,后来见来往的信徒络绎不绝,道场的法务繁忙不已,索性搬来与道场毗邻而居,以台北道场的服务员自居,发心从事安全维护工作。 所以,化缘不一定化钱,最重要的是以化心来结缘。只可惜末法时代,许多人误解滥用,使得这个在佛教流传千百年来的美好制度频生弊端,但看一些出家人经常向信徒劝募,乃至沿街乞讨,姑且不论其身分真伪如何,但是他们的行仪可曾对人心有所启迪?得来的钱财是否真能达到净化社会的目的?“化缘化心”,广结善缘,将人心导入正道,才是出家人最重要的目标。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