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得生人中,残疾命短促,愚痴谤因果,死还堕地狱。 佛说此语时,无量诸罗刹,悲号誓断肉,及护断肉人。 汝今闻此经,云何不改过?徒劳生为人,不及食人鬼。 慎莫烧山野,慎莫破堤塘,莫伐有巢树,莫烧含蠹薪, 若见杀众生,方便常救护。 南无十方佛,大智德世尊!我欲劝众生,舍酒求明慧。 如佛之所说,饮酒多过患,八万尘劳门,三十五种失, 悉以酒为本。汝等应谛观,酒酣心眩乱,六识尽昏迷, 若臣乖仪节,父子绝尊卑,母女乱其风,礼检不能制。 如舍婆堤国,有鸯掘摩罗,酒醉淫泆母,因兹杀其父, 母复通外情,将刀复害之。亦如莎伽陀,神通大罗汉, 因游支提国,渐到跋陀村; 彼有大毒龙,字庵姿罗提, 其龙甚暴恶,侵害彼村人;罗汉神通力,降伏毒龙已, 村人思报恩,多设酥乳糜;有女设糜已,忧其发冷病, 遂取水色酒,奉上大罗汉;罗汉谓是水,饮已酒力发, 迷乱倒寺门,衣钵弃余处;醒时用神力,能伏大毒龙, 醉后如死人,不能伏虾蟆。世尊命罗汉,及诸比丘众, 至彼罗汉所,因兹制酒玻。 正法念经说:阎罗责罪人,将驱入地狱,先说如是偈: 酒能乱人心,令人如羊等,不知作不作,如是应舍酒。 若酒醉之人,如死人无异,若欲常不死,彼人应舍酒。 酒是诸过处,常能不饶益,一切恶道阶,黑闇所在处。 饮酒到地狱,亦到饿鬼处,行于畜生业,是酒过所诳。 酒为毒中毒,地狱中地狱,病中之大病,是佛之所说。 若人饮酒者,无因缘欢喜,无因缘而嗔,无因缘作恶, 于佛所生疑,坏世出世事,烧解脱如火,所谓酒一法。 若人能舍酒,正行于法戒,彼到第一处,无死无生处。 莫饮无明酒,能为众苦因,声闻住明脱,犹是醉归人。 若是病苦时,应当观病本,从痴有爱生,习业招病果。 耆婆尽道术,尚不能救疗,岂有世药酒,而能瘥我病。 酒为放逸根,不饮闭恶道,宁舍百千身,不毁犯酒戒; 宁使身干枯,终不饮此酒。假使毁犯戒,审命满百年, 不如护禁戒,即时身磨灭。决定龙使瘥,我犹故不饮, 况今不定知,为瘥为不瘥。作是决定心,心生大欢喜, 即获见真谛,所患即消除。 汝听酿酒家,死堕碱糟狱,亦堕沸灰中,一万八千岁。 汝听沽清酒,死堕酒池狱,满中如洋铜,入其中受苦。 汝听饮酒人,死堕灌口狱,手自酌铜汁,昼夜灌其口。 汝听人将酒,逼劝持戒人,死入冰池狱,八千万岁苦, 皮肉皆破裂,日夜百死生;然后五百生,生辄无两臂。 汝听或强力,或时因戏笑,持酒与僧尼,强伏令其饮, 死堕截膝狱,六百万岁中,五百大力士,常截其两膝。 乃至过酒器,五百世无手,常作蚁虱形,曲蛆及蝇蚋, 痴执无知虫,一一五百世。汝听吉陀婆,沽酒倏堕井, 罗汉饮其水,八万圣皆醉;由是恼圣人,死堕锯床狱, 八万大劫中,常受锯解苦;后出得为人,其身长三尺, 颜貌青黑色,耳鼻孔闭塞,无眼唇褰缩,手足无十指。 何况破戒心,持酒逼他饮?多见世愚人,逼他食酒肉, 自不能清净,都无羞耻心,复将不净食,凌逼破他戒。 宁可斩人命,莫破他善心,杀命一死生,未必至三趣, 破戒失人天,及失解脱法。 汝听断酒肉,所得福德利,有人持七宝,国城妻子施, 不如断酒肉,千万分之一。乃至满大千,七宝持布施, 不如断酒肉,千万分之一。假使为求福,锻金以为人, 其数百千万,持用广布施,不如断酒肉,千万分之一。 假使有彿子,造幡华宝盖,满三千大千,持用供养佛, 不如断酒肉,千万分之一。犯之罪即重,持之福亦深, 善恶长形对,苦乐镇相寻,及健速回首,早计各悛心, 莫待无常到,如瓶满自沈,勉哉须努力,同侍七宝林。 此偈并出诸经,凡读诵者常须保护。若有轻慢,即是轻慢诸大乘等经,得罪非少! 肆、结论—素食为戒杀护生之基 在现今的吐会,科学和医学不断提出许多重要的理由,证明素食比吃肉要好,这并不仅仅出自于侧隐之心或宗教慈悲的立场,而是科学上得到的许多足以令人信服的证据。 近来欧美医学提倡的健康食物,大多以植物性食品为主,成为天然食品或有机食物。因此,对我们人类来说,素食是远离恶疾、保持健康、美容养身的大自然良药,除了能够维持身体健康之外,最重要的是能避免感召杀业的因果业报。 古人说:‘一日持斋,天下杀生无我分。’素食的最大利益,应是增长慈悲心。以‘不杀生’为例,轮回的业力论告诫我们不可以杀生,所以为了避免悲惨的命运,不可为恶。每一个人的恶业恶果不是来自于自己的父母或兄弟、姊妹以及朋友等等,而是自己所造的恶业,必须自己遭受果报。如果前世造杀业,促短他命,今世因得短命报,死后感召杀生的罪报。依《华严经》所说,杀生决定堕落地狱、畜生以及饿鬼道中,三途受罪完了,转生为人,还得受二种恶报:一者短命,二者多病。 人的生命就现世而言,只有一条,其他众生的生命也是如此。或许在世人看来,许多小生命也许算不得什么。但是无论生命大小,一旦被杀,则无法复活,所以杀生的罪业不可小看。要知道杀生的可怕,莫轻小过,以为无罪。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不会去杀人,但为贪口腹之欲,每天却不知杀死了多少飞禽走兽,造了无边的杀业。 杀生和食肉,这两者都是恶业,有的只造一种,如食肉者未必杀生,杀生者不一定喜欢吃肉,有的两者兼之,杀生的屠夫又喜欢吃肉的,罪业更重。关于杀生和食肉的关系,佛陀在《楞伽经》上告诉我们:‘为利杀众生,因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呼狱,若无教想求,则无三净肉,彼非无因有,是故不应食。’由此可知,无论是杀生或吃肉的,两者皆有罪,皆难以辞其咎。 所以在中国佛教中提倡素食,所谓‘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这正是表现了佛法平等、悲悯众生的精神。因此,大乘佛教由戒杀推展成为禁肉食,因为素食是戒杀与护生的基本。 慈悲的佛陀为了保护众生的慧命,屡屡在经典中告诫我们不可食众生肉,比如:‘食肉断大悲种。’或是说:‘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教人放生。若见世人杀畜生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