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功德文(索达吉堪布)(3)

世界上的一切动物,实际上都好生怕死,与人一样。如《功德藏释》云:“往昔释尊当国王时,其眷属因田旱祈雨,而杀生供神,此时,国王生悲愍,设法遮止,而云:瞻洲天旱地干,余供无力,当从吾眷属之中,宰杀千人,


  世界上的一切动物,实际上都好生怕死,与人一样。如《功德藏释》云:“往昔释尊当国王时,其眷属因田旱祈雨,而杀生供神,此时,国王生悲愍,设法遮止,而云:瞻洲天旱地干,余供无力,当从吾眷属之中,宰杀千人,供神求雨。尔时,诸所有臣民,恐惧祈祷,免杀供神。时王曰:汝与余众,本皆相同,悉爱自命。”有些愚笨的人,见到正待遭杀的牛等牲畜恐怖抵拒而怕死的情状,不但不加以同情怜悯,反而大发愤怒,非去宰杀不可,此人死后定即堕地狱。

  一切小动物同样具生命,都具苦乐的感受,贪生怕死与人无有差别,不能轻易伤害,否则,必定遭受果报。譬如,从前在江苏扬州外城有位农民叫四六,他喜好整理园圃种植花木,有一天挖土时发现一个蚁穴,内有无数蚂蚁,因他凶残好杀,从家里拿一盆沸水,直接灌入蚁穴,无数的蚂蚁全被烫死了。那年八月的一天,他梦中忽然看见无数的蚂蚁爬遍他的全身,醒来时,发现全身肌肉有无数红色斑点,次日后,小点都化为红泡,每一红泡里长出一只蚂蚁,狠咬其肉,痛苦难忍,他恐惧哀叫,数日之后便趋死亡。这仅是人世的一种果报,而人趣之外,尚有三恶趣的无量难忍之苦。故敬请诸君,当思维杀生的不可思议业感!

  本来世上的一切众生,都爱执自己的生命,除地狱众生外,都不愿死亡。比如某人将遭枪杀,若有一人,以钱帛赎出或其它善巧方法救出,此人于彼无疑是一个真正的救命恩人,被赎之人此时定会思潮如涌,热泪盈眶,刻骨铭心,万分感激。同样之理,若见遭杀有情而行放生时,也有如此之德,哪怕仅仅是买一条小鱼。

  根据《俱舍论》所述,若有人委托或者随喜他人杀生,则此业被称为积而未作之业,此人与亲自宰杀者有同等罪过。如果在梦中杀生或平时误踩足下虫蚁而致死等,因无有杀害之心故,被称为作而无积之业,无有大罪。曲珠仁波切著的《极乐愿文释》云:“若为三宝杀生,其罪超过余罪十万倍。”以杀生所得之资财供僧、或修建寺庙、佛像等,非但无有功德,且有极大过失。又据佛经及《俱舍论》中说,凡买卖刀、枪、鱼网等用作杀生的工具,买卖双方皆当堕于地狱,并且在工具未毁灭之前,日日增上无量的罪业。

  另据教证,一家人中,如果有一人操持屠夫、猎人等杀生行业,则此家中人人均当堕地狱一次。若山谷中有一人杀生,则整个山谷不得吉祥。并且一刹那也不能与此类人接近和交谈,他们到别人家里,也会带去诸多不吉祥事,他们的物品若带在身上则会消减自己身上三宝加持品的力量,即使仅接触他的影子也会带来许多不安与不吉祥。

  因此,应该守护不杀生戒,纵不能永断杀生者,也应发愿一年或一月、甚至一天断杀。不杀有很大利益,从前在圣迦多延所居的城市中有一屠夫,他受持夜间不杀的戒,次后,因在世杀业所感而生于孤独地狱,白天在炽热铁室中受苦,但持戒之功德力却使他在夜里,住于天宫,四天女围绕享受安乐。

  明了上述杀生过失后,我们应当在上师三宝前,发坚固誓愿:从今之后,纵遇命难亦不杀害任何众生!

  圣者亦受杀生之报

  曾经佛在世时,有阿罗汉邬陀夷,给一婆罗门女子说法,后此女子与一盗贼谋杀了这位阿罗汉,把砍下的头埋在灰坑里。国王发现此事后,捕捉并活烧了盗贼与女子,并将盗贼的五百眷属处以砍断手足的刑罚。当佛弟子向释迦牟尼佛请问此事因缘时,佛陀告以从前鹿野苑有一梵施国王,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的肠子捆住了城市。国王问婆罗门大臣此梦吉凶,婆罗门本知是善梦,然为自己与五百眷属的利益,答以需大量杀牛供众,当时有一母牛与公牛,国王本不想杀,而婆罗门儿子坚持要杀,这两条牛因无故遭此横祸而在临死时发了恶愿,发誓将来报仇并断婆罗门五百眷属的手足。那时的梵施国王即现在的国王,当时的大臣即现在的阿罗汉邬陀夷,五百眷属即五百盗贼,当时的母牛与公牛即现在的婆罗门女与盗贼。

  又有圣者龙猛菩萨布施其头的故事。以前印度的乐行王作太子时,为早日继承王位,而求龙猛菩萨布施其头,太子先用宝剑斫砍菩萨,但是如砍虚空,丝毫不能损伤。龙猛菩萨告以自己的兵器业障已消除,只有往昔割草时杀过一虫,此果未报,因此只有以吉祥草才能割断头颈,后来果然如是。

  大圆满传承祖师贝洛扎那,以前世作比丘时曾杀过身上虱子,以此果报,在迁往到蒋慕茶瓦容后,被关在有许多虱子的监狱里。

  虽然诸圣者已内证了相应的空性,外境对他们已经无利无害,但在显现上,仍须感受如幻的杀生业报,这也是因果真实不虚的又一旁证。

  

  杀生毁戒不得成就

  皈依三宝的众信徒,守菩萨戒和密乘戒者,千万不能杀生,否则失坏一切戒律。佛经云:“皈依佛者,真实居士,不依余天;皈依法者,当离害心;皈依僧者,不随外道。”《大圆满前行引导文》云:“皈依戒三所断者:皈依佛,不得皈依外道诸天;皈依法,断除损害众生,甚至梦中亦不得害众生;皈依僧,不依外道伴友。”是故若杀生,则失坏皈依戒,若无皈依戒,则岂有居士沙弥、比丘、比丘尼等戒?《七十皈依颂》云:“一切功德依律仪,若无皈依则无戒。”若杀害众生,也定失坏菩萨戒,因根据经论,一切菩萨戒的根本为愿菩提心,若故意损害宰杀众生,难道还有此心吗?设使无有菩提心的种子,其余善法从何增长?《华严经》云:“善男子,菩提心者,犹如一切佛法种子。”若杀害众生,则违犯密乘十四条根本戒中的第三条嗔恨总道友和第四条对众生舍慈心之戒。

  无论修显宗或密宗,若杀害众生,则诸佛菩萨不会欢喜,若他们不喜,则永时不得加持和成就。寂天菩萨云:“若谁安乐诸佛即欢喜,谁遭损恼佛心不悦生,有情欢喜诸佛即欢喜,损恼有情即伤如来心,若人逼身烈火所烧燃,一切欲妙不能令心安,若人损恼有情亦如是,更无余法可使佛欢喜。”《普贤行愿品》云:“众生至爱者生命,诸佛至爱者众生,能救众生身命,则能成就诸佛心愿。”

  是故很多修行人不得成就和不见本尊的根本原因,恐怕是由前世或今生中伤害有情而来,因此应忏悔自己的杀业,立誓从今以后再不作令诸佛不喜之事,如寂天菩萨云:“是故由我损恼诸有情,所有诸大悲者不喜事,一切现今各各皆忏悔,所有诸罪愿佛悉鉴宥,为令一切如来欢喜故,从今誓为世间作仆使,假令众生践我顶上行,至死不报为令汝欢喜。”

  吾等大恩根本上师、显密圆融、众生怙主、法王如意宝金刚阿阇梨晋美彭措勇列吉祥贤尊者,亦于今年近五千僧俗弟子中,传讲释迦牟尼传,讲到悲苦众生时,不能自已而哽咽流涕,再三发誓纵遇命难亦不害任何众生,此时,吾等众多弟子,亦从内心深处,发誓永远不加害众生!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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