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类以产卵的形式繁殖后代。就像人生孩子一样。如果你无情地将禽蛋捡走,不就等于夺走了人家的孩子吗?这些蛋无论归学生个人做纪念,还是上交归公,都同样给母鸟带来了丧仔之痛。 切记,鸟做妈妈也不易,不要捡拾野禽蛋 7、“你贪婪的口腹之欲,势必要断送儿孙的口腹之需” 蓝孔雀,尾屏华丽,姿仪典雅,因颈部色泽特别而独占一色:孔雀蓝。蓝孔雀在印度等国被奉为仙鸟,可任意出没,是城市乡村随处可见的一道风景;可是到我们这里,却成了餐厅中的一道菜,有些动物被拴在饭馆前招来顾客,现宰现吃,全无怜悯之心。对美丽的孔雀尚且大吃大嚼,对蛇一类面貌可“憎”之物更是格杀勿论,中国每年被食之蛇不下六千吨。吃蛇之风横行导致鼠类失控,全国城乡的鼠口至少有四十二亿只,每年因鼠害损失粮食150亿公斤,相当于全国一年进口粮食的总和。 最近国家林业局和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发出,“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的倡议。吃野味者自古就被称之为饕餮之徒即贪婪凶恶的食客,吃野生动物属于封建社会残留下来的糟泊,一些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当做权势、财富、资历的象征,甚至把小孩领入野味餐厅,什么猴脑、熊掌、娃娃鱼、穿山甲等等无所不吃,既违法、又缺德。一切文明之士都应拒食野味,现在,一些少年儿童在餐馆就餐时,就理直气壮地拒食家长点的野生动物,甚至不在经营野味的餐厅用餐;有的小学生还对词典一类的工具书中违背保护珍稀动物的词条如:某某野生动物肉可食、皮可穿、骨可入药等提出纠正意见,真正成了动物保护的小卫士。 8、“只有野兽有权穿裘皮” 有人说,每张野兽毛皮背后都可能是一桩杀案,这话听似恐怖,但仔细琢磨,确实如此,因为每只野兽只有一张毛皮,“与虎谋皮”难道还能留得虎命吗?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女孩的母亲买了件狐皮大衣,却引起女儿伤心的联想,因为书上说,母狐每次产5-8只小狐,她便做了一幅画,画上有一群可怜巴巴的小狐狸张着大嘴向女孩哭诉:你妈妈为了穿裘皮大衣,把我们的妈妈杀了!后来,这幅画被选入国际儿童环保绘画比赛,组委会以此印制了海报,上有一行大字:你的妈妈穿了一件裘皮大衣,100多只小野兽却因此失去妈妈! 可想而知,穿野生动物毛皮制作的服装,其背后是多么悲惨的结局呀。目前,全球很多文明国家都开始抵制兽皮服装,这是人类生态道德觉醒的体现。 9、“在自然水域钓鱼,如同在水鸟口中夺食” 江河湖泊等自然水域既是鱼虾栖身之地,又是水鸟觅食之所,特别是水陆交汇之处的“湿地”,更是自然界生物多样性极其丰富的场所。作为地球食物链的一个个环节,鸟吃鱼,鱼吃草,物种之间有着自身的能量流动、信息传递、物质循环。过去人口稀少,以打鱼为生是正常的,但现在人口暴涨,如果再向江河张开天罗地网,则会轻易地将自然界的鱼虾捕绝钓光。为满足娱乐,请去养鱼池垂钓。 江河是水鸟,特别是一些鹤、鹳、鹬等赖以为生的区域,人的垂钓行为会使水鸟们无食可觅,因为人们抢了它们的鱼。 10、“你的买卖行为,会把动物推向绝境” 也许你不曾亲手屠杀过动物,但如果你购买了野生动物制品,可能就变成了间接屠杀者,许多野生动物是由于人们商业性开发,认为其“皮可穿、羽可用、肉可食、器官可入药”便肆意捕杀,导致了灭绝,如北美野牛、旅鸽等。 海狗因人类进补之需而遭横祸,血溅北极,藏羚羊因西方贵妇戴“沙图什”披肩之弦耀而暴尸高原;为出口日韩熊胆粉,至少七千头熊被囚入死牢,割开腹部抽取胆汁;为索取犀角而使犀牛陷入“灭顶之灾”,在为人类服务(其实是为少数人可有可无的贪欲)、合理开发利用的口号下,全球野生动物贸易额达100亿美元以上,与贩毒、军火并称三大罪恶。全球每年非法贸易灵长类5万只,象牙14万根,爬行动物皮1000万张,哺乳动物皮1500万张,热带鱼类3.5亿尾,对地球生态平衡起至关重要作用的野生动物都成了人们待价而沽,巧取豪夺的商品。可见购买野生动物制品的举动,无异于鼓励谋财害命之恶行。 11、“以科教、保护名义做标本,实质上是不断把活的变成死的” 标本采集制作是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发展起来的一种认识生物、鉴别物种手段,在生物学的研究、教学中有重要作用。但是,近年许多学生在野外实习时随意大量捕鸟,扣蝶、拔草、采花,把实习研究对象破坏殆尽,如北京小龙门原来满山可见的野百合现已踪迹难寻。 要知道,标本制作仅是认识自然的手段之一,而非目的,既然来到野外,就应当就地识别或拍照,看死的标本远不如看活物的效果好。另外,一些商人是以赚钱为目的,希望每个学校都建标本室,以便其做成标本生意,例如,福建有许多标本商在兜售虎、豹、熊、雉类等标本,这对野生动物又是一种灾难,把活的弄成死的,使无价之宝变成有价之货。一次,我对购买昆虫、鸟类标本的行为提出异议时,某绿色学校校长竟说:我们买的都是最便宜的,我说这些大自然的造物,都是有血有肉有情的生命,岂有贵贱之分?现在一些大博物馆、动物园都有制作精美的标本,我们完全可以到这些地方去观摩,根本没有必要自己去采集、制作和购买标本,根本不应制造这么多的冤魂。 12、“你爱谁,就把谁关起来吗?” 野生动物,顾名思义是野生的、自由之物,是属于大自然而非樊笼圈舍的。有人以喜爱动物之由把它们抓起来。关养起来,试想,这种“喜爱”是不是太残忍了,难道你喜欢谁就把谁拴或锁入牢笼吗? 人们常误认为野生动物缺吃少喝、餐风露宿,很不幸,其实,大自然的风刀霜剑对动物是家常便饭,而人为侵入其领地,破坏其生态,捕杀其个体,割断其交流,污染其饮食,干扰其行为等才会对它们构成巨大威胁。人类一方面去打破野生动物野生环境,一方面又以宠爱之名去捕养之,以致造成许多动物如麻雀被捕捉后的“ 不自由毋宁死”的悲剧。 把野生动物当宠物来养是人类对自然的占有欲、征服欲的体现,让我们记住弗兰西斯.巴库的这句话吧:“战胜自然的唯一方法就是顺服她。”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