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之研究(道因)(2)

(四)三种忏悔的关系 从戒定慧三学来说,慧的层次是高于定和戒的,慧是持戒、修定所要达到的目的。戒与定都不是究竟的,它们是达到慧的一种前方便,唯有慧,才是究竟的。由此,依戒而立的作法忏和中依定而立的取相

  (四)三种忏悔的关系
  从戒定慧三学来说,慧的层次是高于定和戒的,慧是持戒、修定所要达到的目的。戒与定都不是究竟的,它们是达到慧的一种前方便,唯有慧,才是究竟的。由此,依戒而立的作法忏和中依定而立的取相忏,自然也就不如依慧而立的无生忏来得究竟与圆满。它们之间是有层次的差别的,甚至可以说,前二者是达到无生忏的前方便。
  作法忏与取相忏可合称事忏,无生忏可称作理忏。中国历代祖师所编的忏悔法,都在事忏之后,再加入理忏,以求忏悔的圆融与究竟,故有“事忏除罪,理忏除疑”之说。(注十二)换句话说,理事犹如体用,不可偏举。事忏之后,必须再加上道理的剖解;前者对治妄心的执著,后者对治妄心的疑惑。这样才能究竟忏除罪业。


四、忏悔的原理

  说到忏悔的原理,就要涉及到佛法的根本,这就是“三果唯心,妄法唯识”。罪业的存在,不离三界,也是万法中的一法,它的灭除与否,自然是有赖各人心识的作用了。因此,“罪从心起将心忏,心若亡时罪亦消”这句忏悔偈语,充分表达了灭罪的原理。
  但是为何“心若亡时罪亦消”呢?因为罪本身是缘生缘灭的,它没有实在的自性,只是一种妄有。所谓罪生罪灭,也只是俗谛上的方便言说,并非真的有罪生与罪灭。正如《大乘六情忏悔》中所说:
  然此诸罪实无所得,众缘和合假名为业,即缘无业,离缘亦无,非内非外不在中间。过去已灭,未来未生,现在无住。故所作以其无住故亦无生。先有非生,先无谁生?若言其无及与今有,二义和合名为生,当本无时即无今有,当今有时非有本无。先后有及,有无不合,二义无合,何处有生?合义既坏散亦不成;不合不散,非有非无。无时无有,对何为无?有时无无,待谁为有?先后有无皆不得成。当知业性本来无生,从本以来不得有生,当於何处得有无生?有生无生俱不可得,言不可得亦不可得;业性如是诸佛亦尔。如经说言:譬如众生造作诸业,若善若恶,非内非外;如是业性非有非无,亦复如是。本无今有非无因生,无作无受,时节和合故得果报。行者如能数数思惟如是实相而忏悔者,四重五逆无所能为;犹如虚空不为火烧。(注十二)
  由此可见,罪业本是虚幻不实的。因为众生妄心执著,故有罪生罪灭的实在感。一旦我们破除了心中对罪的执著,它也就随缘散而灭,这就是忏罪的原理。


五、结语

  由上分析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忏悔本身是一种修行,通过这种修行,去除我们心中对罪业的妄执,达到灭罪的目的。所谓作法忏与取相忏只不过是无生忏的前方便,只有通过事忏从而进入理忏,忏悔才算圆满成功。

  注释:
  注一、见释圣严法师《戒律学纲要》P220
  香港佛教青年协会印赠
  注二、见大正芷卷一第893页C栏
  注三、见昂旺朗吉堪布《菩提道次第略论释》P470页
  注四、见同注三P472页
  注五、见大正藏第五十四册P217页C栏
  注六、见三藏法教:忏悔条
  注七、见大正藏第三十九册P112页B栏
  注八、见大正藏第四十六册P98页A栏
  注九、见大正藏第四十六册P485页C栏
  注十、见大正藏第四十六册P486页A、B栏
  注十一、见大正藏第一、二、八册P964页
  注十二、见大正藏第四十五册P921页C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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