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任何事要时时想到因果 相信因果是佛法中一个基本的理论,人在没有成佛之前,是没法跳出因果圈子的。有这样的因,一定会产生这样的果,丝毫不能勉强。有的人做了坏事,硬说不相信因果,这种人只是自己骗自己,其实他心中毫无把握,只是口硬心里慌。一旦恶果成熟亦无人能替他受。 为什么许多人都不相信有因果呢?因为人类的智慧,只能及到今生今世,过去世怎样的?未来世又是怎样?都是我们知识领域以外的事。可是据佛法言,今世的因,并不一定在今世成熟,这要看这种因的性质,及轻重而定。有的因可能要来世或几世之后方才成熟。今世的果更不一定是由于今生所种的因,而可能是前世或几多世前所种的因,强烈的因是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如即在今世)结果的。但这只是指非常强的大善或大恶业而言,方能在今世见到现果。 还有,一个人种的因,并不一定全是善因,或是全是恶因,往往是多种善恶的因都有;有的果,也可能由于缘的不足而消沉,因此单看某个人某件作业(因),就很难说他一定会得如何的果。 明白了上面所讲的道理之后,看到世界上往往有许多害人利己的人,终身享乐。而不少忍让乐善的人,却常常吃亏,就不会有因果无信的感慨,更不必恨人生无是非,无果报,而生悲观彷徨的断见。 佛法说任何因,不论大小,一定会产生它应有的果。法华经上明明讲,任何微小的功德,如向佛像低头稍稍致敬,如小声唱念一、二句经句或佛号,这种小因都会渐渐成熟,最后得成佛道。所以我们倘若能随时随地想到因果,就自然而然的会种下多种善因,无论其大小,至少也可以少种点恶因,此种随时随地想著因果的习惯,一旦养成,力量是很大的。各位不妨从今天起,尝试试看,在做任何事时,都想想此事的可能因果如何,即是一种极有力量的修法。 恒心,毅力 我们都应该知道,世界上尽管有明显的确切的因果现象,然而这种因果现象的产生,却绝对不是呆板固定毫无弹性的一种机械作用,主要原因是因为每一个人都有相当自由的意志,都可以在相当的范围内随心所欲从事‘作为’或‘不为’的能力,这种‘想为’与‘不想为’所造成的‘因’便往往使后来命运的发展产生极大的变异,例如童话故事中,乌龟与兔子赛跑的结果便是最好的说明。我们知道乌龟虽然笨拙,完全不是兔子的对手,然而勤能补拙,锲而不舍的结果,最后竟能击败骄傲自满、聪明自误的兔子。‘愚公移山’寓言中的愚公也以最大的恒心和毅力终于铲平了一座挡路的大山,而造福了无数的村民与后代的子孙。前往西域取经的玄奘,更是事在人为,有志竟成的最佳范例。 因此一个人只要有抱负、有信心、有毅力,不断克服目前的困境,并多做一些有益社会人群的事,那么在自助与天助的配合下必是可以开拓光明的前程。反过来说,一个人如果遇到不如意的事,便以‘天意如此’‘命中注定’或‘因果使然’来自我安慰,那么这种‘听天由命’‘逆来顺受’的宿命论所造成的‘因’当然只好任凭命运的摆布。因此千万不要误会因果完全是不可抗力的,是无可改变的作用,而应该多多注意‘人定可以胜天’吾心信其可行,则移山倒海之难亦有成功之日,这种积极乐观的一面。唯有如此,一个人才能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而不是命运摆布下的可怜虫。 佛教的平等观 世间所谓平等的意义,是狭小的,枝末的,仅仅只讲到政治地位的平等,经济地位的平等,教育机会的平等,而不讲究彻底的平等,人生来就有很多的差别,论家世、论相貌、论品行、论智慧、论体格,就有贵贱、美丑、刚柔、智愚、强弱之分,根本就不能平等,但就佛教的教义说,这不过是假相的差别,论其理体,实是彻底的平等,所以经云:‘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平等、平等。’佛教所以说平等,不是局部的,乃是全面的平等,不单说人与人平等,佛与佛平等,人与动物,人与天神鬼狱都是平等的;不单说有情平等,一切心法,一切色法,心法与色法,因法与果法,无不平等,所谓‘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但众生本性,起颠倒邪见,遂妄见种种差别,实则各各本性依然平等,未尝改变,这是佛教的基本理论,全部教义皆从此流出。 长远心行善必获善报 为什么有些人做善事后很快就产生感应,甚至发生奇迹,而有些人却毫无作用,根本没有善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乃是一般公认的现象,并没有错。问题乃是在一个人所做所为是不是真正的善,或真正的恶,必须分辨清楚,才能正确的定论。例如一个法官铁面无私,执法如山,毫不接受罪嫌家属的关说,做事绝不徇私。又如一位老师在监考时非常严厉,一发现违规即照章处罚,这种‘恶’便不是真正的‘恶’。反之一位法官如果对任何人都很随和,对罪犯的判决和处罚也非常具有‘人情味’,处处予以通融,则这种‘善’也不一定是真正的‘善’。因此这些人将来的果报也就常常不符合一般人所想像的那样。 此外,为何有些人行善后不觉得有善报?这可能有下列几个因素: (1)此人可能业障很重,因此所做的一些布施与过去的业障相较,简直还不成比例,这时自然就会不能产生明显的效果,正如一个曾经贪渎或倒会几百万元,后来捐了几千元或几万元作善事,便想获得善报是一样不切实际,因此必须长远布施行善,持之以恒,将来才能收到真正的效果。佛家曾云:‘为善必昌,为善如不昌,其身或祖上必有余殃,殃尽乃昌;为恶必殃,为恶如不殃,其自身或祖上必有余昌,昌尽乃殃。’一个人为善为恶之后,有时未能立即获得应有的报应,其理由也在此。 (2)所作的善事可能并非真正的‘善’。所谓‘善’应该是纯粹出于‘利他’的动机,为解救别人的不幸或痛苦才不顾一切的施予援手,完全不考虑作此事后,将有何种的‘回报’,或对自己将有何种的‘好处’。如果在布施时,一再考虑‘自身的好处’,甚至只是存心沽名钓誉,那么基于这种‘自私’的动机,则布施的意义就不一样,将来的‘果报’自然也就大打折扣,因此行善时最好不要心存回报。这种不求善报的布施,事实上反而能获得更大的‘功德’,以及更多的善报。 (3)如果经常布施行善,固然功德不少,然而也可能平时由于不大注意而造成了身、口、意各方面的一些业障,(例如曾经出手伤人,做事害了人,或不修口德,使人名节受损,或心中常有贪婪、嫉妒、嗔恨等等不良的杂念,或对父母不孝,待人不仁不善,或纵狗伤人,或缺乏公德心,造成噪音毒气、废水等等各种的公害,其他类似之事等等)因此‘一恶破九善’‘火烧功德林’善恶两者互相抵销,结果也就毫无功德可言。正如一个人,经常在银行存款,然而一方面却也不断开付支票,结果到月底结算,银行存款所剩无几,甚至有时还会透支的现象一样。因此为人不仅要尽量行善积德,而且平时更要注意修持或严守戒律(不杀盗淫妄酒等等)以免造成恶业抵销善行,正如一个人除了要努力工作增加收入外,还要注意减少无谓的支出,这样才能增进财富,道理完全一样,因此修福与修慧两者都很重要,应该同时并重,不可偏废才是。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