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律法师:如何利益亡者(2)

4、 药师 忏:又称 药师 三昧行法,系依《药师如来本愿功德经》所作,祈消灾延寿,多礼此忏。 5、净土忏:又名往生净土忏愿仪,系采《大无量寿经》及称扬净土诸经所成。 6、地藏忏:又名慈悲地藏忏法,所成年代较晚


  4、药师忏:又称药师三昧行法,系依《药师如来本愿功德经》所作,祈消灾延寿,多礼此忏。

  5、净土忏:又名往生净土忏愿仪,系采《大无量寿经》及称扬净土诸经所成。

  6、地藏忏:又名慈悲地藏忏法,所成年代较晚,凡报亲恩或祈父母冥福,多拜此忏。

  此外,如:金刚忏、八十八佛洪名宝忏、千佛洪名宝忏等,今皆盛行。眷属延僧礼忏,家人亦当斋戒精诚,始能有感,倘能亲自礼忏,功德更形殊胜。

  世俗以诵经拜忏可转为冥钱,供鬼魂于阴间受用,此见不合佛法。诵经拜忏乃在消除亡灵业障,超荐其往生极乐,非愚民迷信之作为。

  打佛七

  《弥陀经》:「若有善男子善女人,闻说阿弥陀佛,执持名号,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若四日、若五日、若六日、若七日,一心不乱,其人临命终时,阿弥陀佛与诸圣众现在其前。是人终时心不颠倒,即得往生阿弥陀佛极乐国土。...皆为一切诸佛之所护念,皆得不退转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自东晋慧远大师提倡打佛七以来,经灵岩山印光大师发扬光大,一时蔚为风气,盛行迄今。

  佛七系以一句「阿弥陀佛」念佛七日,或多个七日。为何以「七日」为期?盖「七」为一圆满数字。除《华严经》以「十」为圆满数,其他经典多以「七」为圆满数,盖取七七无尽之意。以七日为一循环念佛,谓「打佛七」。佛七期间,每日除早、晚课外,加诵《弥陀经》、赞佛偈,终日绕佛、念佛、静坐。通常皆设有超荐拔度及消灾牌位,家属可勉力参与,将功德回向亡者。

  《观经》云:「念一句阿弥陀佛,能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是以亲人亡故,家属当以念佛代替灵前哭泣。超度亡者,应以念佛为主,此乃最切实、最易行且功德最殊胜之方式。惟参加念佛者,应忌食酒肉五辛,果能至诚念佛,必可冥阳两利。

  水陆法会

  施斋食供养水陆有情,以救拔诸鬼之法会,凡在水、陆、空死者皆可超度。梁武帝萧衍夜梦神僧教设水陆斋,普济六道四生群灵,帝乃披览经论,自行撰集。后仪文散佚,斋会亦告中绝,至唐再兴修设之。今之水陆法会,内、外坛逾八十个,感应殊胜。

  放焰口

  焰口为饿鬼名,其体枯瘦,咽细如针,口吐火焰。以生前悭吝,遂感此报。曾于阿难定中现身,阿难求告于佛,佛乃为说《焰口经》及施食法,放焰口之法事即由此而来。该法会系以饿鬼道众生为主要施食对象;亦为迫荐死者佛事之一。做此法事,可使饿鬼仗佛力得以饱餐,再为彼等宣扬佛法,令其信受而脱此苦厄。即令亡者未堕鬼道,做此法事亦等同代亡者布施饿鬼道众生,仍有功德。

  延请出家净众主持佛事,勿请巫道师公

  出家法师辞亲割爱,荷担如来家业,茹素持戒,精进修行,悲心度众。不若一般外道师公之流,或有家累,或赌博酗酒,本身即不清净,二者相较,功过立判。

  应至正信道场,本乎至诚,礼请法师,始能获真实功德利益。

  一切度亡以虔敬为要

  倘经济拮据,无法做前述佛事,可备四字佛号录音带一卷,子孙齐聚念佛,亦可超度亡者。须知,超度力量之大小,关乎内心虔诚与否。做同一佛事,效果迥异,原因在此。

  家属应任佛事重责

  有家属误认超度、诵经乃法师之任务,既已花钱即可了事,更有甚者,于灵堂前五喝六,赌博玩牌。当知「各人生死各人了」,由人代作佛事,远不及自身亲作。倘亡者生前未及学佛,由与其有血缘关系之亲属代作,较能引发至诚,若无亲眷遗族,则依与亡者关系亲疏次第代作。

  家属延请僧众主持佛事,所超荐者为亡故亲人,焉可置身事外?若欲得真实受用,家属应摒除荤腥淫欲,虔诚参与,且应专心致志,莫仅视为具文,照本宣科,敷衍了事。

  破除迷信

  民间咸以服丧为不净,急忙遮盖佛像,唯恐亡者晦气触犯佛祖,家属亦避免造访他人。此乃错误观念,亡灵本需佛祖接引,何须遮盖!

  大陆另有一俗,男子亡故须做一名为「过渡桥」或「破地狱」之佛事,女人亡故则做「破血湖」佛事,此于佛法无据,因为人死未必堕地狱,故毋须将亡灵引至「奈河」或「血湖」。

  古代阴阳家有「回煞」之说,即按人断气之年月干支,推算魂气返舍时间,并谓返舍之日,有凶煞出现。此乃世俗迷信,不足采信。

  民间盛行之牵亡未必可信。家属当尽其所能为亡者做功德、布施,不须牵亡,又徒增情执,甚或为江湖术士诈骗。

  随侍在侧,亲视含殓

  自亡者断气至安葬之前,家属应保护遗体,免受虐待。于殡仪馆诸般作为,应负监督之责。亡者沐浴、更衣、化妆乃至大殓,应随侍在侧,亲视含殓。不可为图省事,将亡者送至殡仪馆即不闻不问。何以故?据闻,某些殡仪馆以极不人道之方式处置遗体。或开膛剖肚,剜取内脏,以木屑稻草填塞;或视同鸡鸭,将遗体吊起,以便冲洗;更有骇人听闻之「奸尸」事件发生。诸如此类作法,置「死亡尊严」于何地?孝子贤孙情何以堪?是以,当与殡仪馆执事者协商处理方式,并随时监视其处理过程,方可免不幸事件发生。

  撙节丧葬用度,移作诸功德

  亡灵之升沈苦乐,系诸家属,切勿铺张浪费,为冥器、排场而虚掷金钱,如请五子哭墓、孝女白琴、购置上好棺木、辟建大墓园,乃至歌舞团等,于亡者毫无实益,又增其贪执之事。应节省种种妄费,布施济贫、印造经像、斋僧、买物放生,或以亡者名义作诸功德。据《往生十方净土经》云:「若以亡者严身之具、堂宇舍宅、园林浴池,以施三宝,此福最多。功德力强,可得拔彼地狱之殃。」故可将亡者所遗财物布施三宝,以资冥福。若逢节令佛诞、忌辰冥寿、周年纪念...等,皆可以庆贺之资,作诸功德,代替一切无益之礼数。

  结论

  《地藏经》云:「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众罪,命终之后,眷属大小,为造福利,一切圣事,七分之中而乃获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故吾人应于生前积极行善布施,将钱财化作功德,莫待百年后由子孙代作。若所做不如法,吾人已做不了主,岂非哀哉!

  为人子女当婉转劝请双亲茹素念佛,所谓「吃素则不造杀业,兼灭宿殃;念佛则潜通佛智,暗合道妙。」善报亲恩者,非唯现世色身之给养,亦当令其灵性顿超三界为务。亲亡故后,当念佛荐亲。此举非独超拔亡亲,兼可令历代祖妣同沾法利。所有荐亲功德,当回向法界一切众生,以广自他存亡之心量,冥合菩提誓愿,兼可培福。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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