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法师文钞嘉言录之九【丁】(2)

三归者(归,亦作皈,皈字从白从反,取其反染成净之义,) 一归依佛。 二归依法。 三归依僧。 归者归投。依者依托。如人堕海,忽有船来,即便趣向,是归投义。上船安坐,是依托义。生死为海,三宝为船。众生归依,

  三归者(归,亦作皈,皈字从白从反,取其反染成净之义,)
  一归依佛。 二归依法。 三归依僧。
  归者归投。依者依托。如人堕海,忽有船来,即便趣向,是归投义。上船安坐,是依托义。生死为海,三宝为船。众生归依,即登彼岸。既归依佛,以佛为师。从今日起,乃至命终,不得归依天魔外道,邪鬼邪神。既归依法,以法为师。从今日起,乃至命终,不得归依外道典籍。(法,即佛经,及修行种种法门,典籍,即经书也,)即归依僧,以僧为师。从于今日,至命终时,不得归依外道徒众。(杂著三九,)
  五戒者
  一不杀生。 二不偷盗。 三不邪淫。 四不妄语。 五不饮酒。
  好生恶死,物我同然。我既爱生,物岂愿死。由是思之,生可杀乎。一切众生,轮回六道。随善恶业,升降超沈。我与彼等,于多劫中,互为父母,互为子女。当思拯拔,何忍杀乎。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于未来世,皆当成佛。我若堕落,尚望拔济。又既造杀业,必堕恶道。酬偿宿债,展转互杀,无有了期。由是思之,何敢杀乎。然杀生之由,起于食肉。若知如上所说因缘,自不敢食肉矣。又愚人谓肉为美,不知本是精血所成。内盛屎尿。外杂粪秽。腥臊臭秽,美从何来。常作不净观,食之当发呕矣。又生谓人及禽兽,蛆虫鱼暇,蚊虻蚤虱,凡有命者皆是。不可谓大者不可杀,小者可杀也。佛经广说戒杀放生功德利益,俗人不能得读。当观安士先生万善先资,可以知其梗概矣。
  不偷盗者,即是见得思义,不与不取也。此事知廉耻者,便能不犯。然细论之,非大圣大贤,皆所难免。何也,以公济私,克人益己,以势取财,用计谋物,忌人富贵,愿人贫贱。阳取为善之名,遇诸善事,心不认真。如设义学,不择严师,误人子弟。施医药,不辨真假,误人性命。凡见急难。漠不速
救。缓慢浮游,或致误事。但取塞责了事,糜费他人钱财。自心中,不关紧要。如斯之类。皆名偷盗。以汝等身居善堂,故摘其利弊而略言之。
    不邪淫者,俗人男女居室,生男育女,上关风化,下关祭祀,夫妇行淫,非其所禁。但当相敬如宾,为承宗祀。不可以为快乐,徇欲忘身。虽是己妻,贪乐亦犯,但其罪轻微。若非己妻,苟合交通,即名邪淫,其罪极重。行邪淫者,是以人身行畜生事。报终命尽,先堕地狱饿鬼,后生畜生道中。千万亿劫,不能出离。一切众生,从淫欲生。所以此戒难持易犯。纵是贤达,或时失足,何况愚人。若立志修持,须先明利害,(利,谓不犯之利,害,谓犯之祸害,)及对治方法。则如见毒蛇,如遇怨贼。畏怖恐惧,欲心自息矣。对治方法,广载佛轻,俗人无缘观览。当看安士先生欲海回狂,可以知其梗概矣。
  不妄语者,言而有信,不虚妄发也。若见言不见,不见言见,以虚为实,以有为无等,凡是心口不相应,欲欺哄于人者皆是。又若自未断惑,谓为断惑。自未得道,谓为得道。名大妄语,其罪极重。命终之后,决定直堕阿鼻地狱,永无出期。今之修行而不知佛法教理者,比比皆是。当痛戒之,切要切要。以上四事,不论出家在家,受戒不受戒,犯之皆有罪过。以体性是恶故也。然不受戒人,一层罪过。受戒之人,两层罪过。于作恶事罪上,又加一犯戒罪故。若持而不犯,功德无量无边。切须勉之。
  不饮酒者,酒能迷乱人心,坏智慧种。饮之令人颠倒昏狂,妄作非为,故佛制而断之。凡修行者,皆不许饮。并及葱韭薤(音械,小蒜也,)蒜,五种荤菜,(五荤菜,西域有五,此方但四,)气味臭秽,体不清洁。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凡修行人,皆不许食。然此一事,未受戒者,饮之食之,皆无罪过,受戒饮食,一层罪过。即是犯佛戒罪。佛已禁制,汝又去犯,故有罪也。(杂著三九,
  十善者
  一不杀生。  二不偷盗。  三不邪淫。  四不妄言。  五不绮语。  六不两舌。七不恶口。  八不悭贪。  九不瞋恚。  十不邪见。
  此中前三名身业。中四名口业。后三名意业。业者,事也。若持而不犯,则为十善。若犯而不持,则为十恶。十恶分上中下,感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身。十善分上中下,感天人阿修罗三善道身。善因感善果,恶因感恶果。决定无疑,丝毫不错也。杀盗淫妄,已于五戒中说。绮语者,谓无益浮词,华妙绮丽,谈说淫欲,导人邪念等。两舌者,谓向彼说此,向此说彼,挑唆是非,斗构两头等。恶口者,谓言语粗恶,如刀如剑,发人隐恶,不避忌讳。又伤人父母,名大恶口。将来当受畜生果报。既受佛戒,切莫犯此。悭贪者,自己之财,不肯施人,名之为悭。他人之财,但欲归我,名之为贪。瞋恚者,恨怒也。见人有得,愁忧愤怒。见人有失,悦乐庆快。及逞势逞气,欺侮人物等。邪见者,不信为善得福,作恶得罪。言无因果,无有后世。轻侮圣言,毁佛经教等。然此十善,总该一切。若能遵行,无恶不断,无善不修。恐汝等不能体察,今略举其一二。当孝顺父母,无违无逆。委曲宛转,劝令入道,断荤吃素,持戒念佛,求生西方,了脱生死。父母若信,善莫大焉。如决不依从,亦勿强逼,以失孝道。但于佛前,代父母忏悔罪过,斯可矣。于兄弟则尽友,于夫妇则尽敬。于子女则极力教训,使其为良为善。切勿任意娇惯,致成匪类。于邻里乡党,当和睦忍认,为说善恶因果,使其改过迁善。于朋友则尽信,于仆使当慈爱。于公事则尽心竭力,同于私事。凡见亲识,遇父言慈,遇子言孝。若做生意,当以本求利,不可以假货哄骗于人。若以此风,化其一乡一邑,便能消祸乱于未萌,致刑罚于无用。可谓在野尽忠,居家为政矣。(杂著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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