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圆阿阇黎:神通力之现代科学哲学观假设(2)

《一切如来全身舍利宝箧印陀罗尼经》云“佛言谛听汝金刚手。后世若有信男信女及复我等四部弟子。发心书写此一经典。即准书写九十九百千万俱胝如来所说一切经典。即过于彼九十九百千万俱胝如来之前久植善根。即亦彼

  《一切如来全身舍利宝箧印陀罗尼经》云“佛言谛听汝金刚手。后世若有信男信女及复我等四部弟子。发心书写此一经典。即准书写九十九百千万俱胝如来所说一切经典。即过于彼九十九百千万俱胝如来之前久植善根。即亦彼诸一切如来。加持护念犹如爱眼。亦如慈母爱护幼子。若人读诵此一卷经。即为读诵过去现在未来诸佛所说经典。”“复次佛告金刚手言。若有众生书写此经置塔中者。是塔即为一切如来金刚藏窣都婆。亦为一切如来陀罗尼心秘密加持窣都婆。即为九十九百千万俱胝如来窣都婆。亦为一切如来佛顶佛眼窣都婆。即为一切如来神力所护。”(4)

这段经文就是佛教真理的全息性。可以背诵三藏未必理解体悟佛法,醉心纸面文章则去佛法更远。故弘法大师有名句“佛法非遥心中即近,真如非外弃身何求”(5)。

  物理学中最基本的定律是“物质不灭定律”和“能量守恒定律”,这也和佛教的“色”观相同,唯一不同之处是佛教认为物质和精神可以互相转化,这样物质不灭定律和能量守恒定律就产生了疑问:如果物质转化为精神物质如何守恒?如果物质能量转化为精神能量,能量如何守恒?从基本的哲学观看物质与精神的哲学关系是相互依存可以相互转化,如此佛法的研究就不能只象研究历史那样,还必要研究“心灵”活动。佛由人中修成,那么佛法的研究就不能离开对人的研究,也就不能只研究人体的生物学方面,还应该研究人类的精神方面,换言之研究人类的灵魂之实质。按照守恒定律,如果我们全息理解,应该是宇宙中的物质和精神全部守恒。流转于六道中的一切灵魂也应该遵守这一定律。既然物质宇宙是全息的,那么对应的精神宇宙也应该是全息的,换言之可以根据一个灵魂推知宇宙的全部精神。灵魂是对应于物质的精神“体”。同理现代科学也必须结合“精神”内容才能使其理论完善起来。

天耳通:分辨阴阳世界一切音声言辞的能力。

   与天眼通的理论假设同。

他心通:熟知他人内心动念内容之能力。

我们依然借助全息理论假设,同时借助于“宇宙大爆炸”理论,设若宇宙中的万物皆始于大爆炸,那么大爆炸之初我们假设对由于爆炸而产生的一切物质成分进行跟踪观察,那么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宇宙的全部物质之运行轨迹以及所发生的变化应该可以由跟踪观察的数据全息知悉。同样宇宙中已知的基本元素有百零三种,毫无疑问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还会有新元素被发现。构成生命体的最基本最多元素为炭氢氧氮四种,而就人类而言,机体的构成元素基本完全相同,而且这些基本原素由宇宙大爆炸同时产生,根据我身体中炭氢氧氮元素在漫长历史岁月中运行的全部数据也就可以推知一切人类机体中炭氢氧氮元素的全部历史数据。如此,即是在地球另一面的任何一个个体,尽管我们不认识,也可以由此相关原理推知。这正是他心通的物质学基础。然而人类毕竟是有灵魂的,如果我们可以根据某一灵魂的全部信息推知其他灵魂的全部信息,那么就可以了解其他人类的全部精神活动,一切生命体同理。

  宿命通:了解自身、他人、它种类含灵物三世轮转实际的能力。

   宿命通就是灵魂运行轨迹的全部信息活动和与之相关的物质活动的历史再现、现现和将现。实质就是精神信息的全息性。

漏尽通:烦恼已断、所做成办的能力。

这里我们必须引入一个全新概念“摄食”。按照字面意思理解“摄食”就是摄入、食入、消化吸收的意思。但在此“摄食”不仅仅指摄取物质之意,还指摄取“精神信息能量”之意。《金刚界五悔》和《胎藏界九方便》其实都是精神能量的交流,是行者的精神能量与佛菩萨精神能量的相互作用。如果因被人赞美而开心,那是因为赞美包含有是对其而言积极愉快的“精神信息能量”。同样,皈依、忏悔、劝请、随喜、回向等都可以假设为精神信息能量的交流。佛菩萨就是与宇宙全息一合相的精神体,行者对佛菩萨的供养就是精神能量的供养,佛菩萨对供养的接受就可谓摄食。我们在前面已经讨论过物质与精神可以互相转化,设若我们可以摄取精神能量,那么精神能量就可以转化为物质能量。道家修行中有一重要概念“辟谷”,就是不吃不喝数日可以维持生命活动机能正常。我们通常在佛坛上供养的花香灯涂不仅仅表明我们的虔诚,更重要的是与佛菩萨精神体的信息能量交流。

漏尽通顾名思义就是诸漏已尽之意,简言之就是停止新陈代谢。假设我们可以“摄食”,代谢机能就可以休息了。

神通力例子

(1)鸠摩罗什,历史上有名的佛经翻译者。《大正藏》《神僧传》卷二如下记载:

  「什未终少日。觉四大不宁。乃口出三番神咒。令外国弟子诵之以自救。未及致力转觉危殆。于是力疾与众僧告别曰。因法相遇殊未尽心。方复后世恻怆何言。自以闇昧谬充传译。凡所出经。论三百余卷。唯十诵一部未及删繁。存其本旨必无差失。愿凡所宣译传流后世咸共弘通。今于众前发诚实誓。若所传无谬者。当使焚身之后舌不焦烂。以弘始十一年八月二十日卒于长安。是岁晋义熙五年也。即于逍遥园依外国法以火焚尸。薪灭形碎惟舌不灰尔。」(6)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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