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中国人重视「隐恶扬善」,即使不能扬善,至少也不可以「扬人恶事,揭人隐私」,因为「事不关己」。尤其有的人无端造谣,蓄意陷害别人,看起来是害人,其实是对自己的阴德有亏。 老子曾对孔子说:一个生性聪明,而且懂得深思明察的人,为什么会经常遭受厄运?其原因无非喜欢议论别人长短;一个学问渊博、见多识广的人,却经常遭逢危险,多数也因喜欢揭发别人罪恶的结果。 揭人隐私,其心可诛。自古以来,许多忠贞烈妇被谣言污损名节,上吊而亡;造谣者即使没有受到「法律」治罪,但是「因果」之报不会没有。历史上,不少忠臣为国为民,却被陷害谎称他通敌叛国,以致遭到抄家灭门之祸;按照佛教的「因果律」来看,制造谣言者也不会没有因果报应。 例如,明朝魏忠贤陷害吕良焕,魏忠贤最后也没有好下场;清朝和珅一再在干隆皇帝面前说刘墉的坏话,但是一等嘉庆君上台,马上把他抄家斩首。 自古以来,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许多历史斑斑可考,千万不能心存恶意,故意算计别人、陷害别人,否则冥冥之中,因果报应,信有征也。 以下根据一般因果常识,列出十点「揭人隐私之过」:一、所求不遂;二、前途横逆;三、贫穷下贱;四、好事难成;五、名声败坏;六、遗祸子孙;七、命运不顺;八、口臭难闻;九、六根不全;十、恶果现前。 「因果」是每个人「自作自受」,用不着别人为他幸灾乐祸,一般人不检讨自己,专爱扬人之短,助己之长,但是因果报应不是一时的,有的是「现报」,有的是「来生报」,有的甚至「后世」才报。 《四十二章经》说:「仰天而唾,唾不至天,还从己堕;逆风扬尘,尘不至彼,还坌己身。」我们想要揭发别人之过,喜欢找别人麻烦,专爱传播他人的坏事,其实这就如同送礼给人,对方不接受,最后礼物还是要还给自己,所以揭人之过,可不慎乎。 ……在与金刚道友相处的日常生活中,应当常观清净心,切莫着眼观察道友的过患,更莫妄起蔑视之心,否则亦将障碍修行功德的生起。 应断除对趋入殊胜大乘信士之诽谤,因为凡入大乘者即为如来之子,种姓无比尊贵故必定具有无量的殊胜功德。圣者无著说:“以惑谈他菩萨过,则将毁坏自功德,故于大乘诸士夫,不说过失佛子行。”因此诽谤大乘胜士这一过患必将形成趋达菩提正道的一大障碍。佛曾于因地行菩萨道作常不轻菩萨时,每每见人就礼,言称“我不敢轻视汝,汝于来世当得作佛”。佛陀尚且如此示现,我们做为佛陀的追随者自当励力奉行。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