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现在很多的电子邮件用户都深受垃圾邮件的困扰,虽然大部分的垃圾邮件会被过滤,但仍有一些会流入用户的邮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加拿大政府将于今年的7月1日推出《反垃圾电子邮件法》,规定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而向其发送电子邮件的话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加拿大这项新联邦法律规定,商家向消费者发出电子邮件或其他数码信息前,必须争得消费者的书面肆书面或口头同意,商家每发出一条信息都必须表明自己的身份允许消费者从商家的邮件列表中除名,给消费者拒绝接受电子邮件和其他数码信息机会,加拿大公共利益倡导中心的执行主任约翰・洛夫德表示,他们感到高兴的是,经过这么多年,政府终于抓住了不事先经过消费者同意的营销行为的根本问题,电子邮件也不例外,这个问题的实质在于除非消费者提出要求,否则消费者不应该受到商家以营销为什么目的的电子邮件。根据反垃圾电子邮件法,违反新法的商业公司有可能面对高达1000万加元的罚款。对违反新法的个人的罚款最高额是100万加元,而且这1000万加元和100万加元针对的是每一次违反新法的行为。按照即将生效的加拿大反垃圾电子邮件法,商家有三年宽限期,可用于确认在其邮件列表上的用户愿意继续收到他们发送的电子邮件,人们因此估计在今年6月份,电子邮件使用者可能会收到比以前多得多的垃圾邮件,而在今后三年,垃圾邮件问题也不会马上消失。 有专家指出,新法并不完全清晰,还有一些模糊之处,而有一些法律专家也正在探讨如何解释这一新法各条款的内容,大卫・弗雷泽专门为商业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商业公司如何遵守法律,他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一法律有许多例外的情况,有许多不能完全理解的地方,也有许多没有得到确切定义之处,弗雷泽认为,新法对商界人士来说,并不是一项容易操作的法律,他还认为,因为使用垃圾邮件过滤器和从邮件列表除名的软件,商业电子邮件对大多数消费者来说已经不再是一个大问题了,真正给消费者带来麻烦的是那些以诈骗为目的,以盗取个人信息为目的的电子邮件,弗雷泽因此认为,在垃圾电子邮件法将普通的商业电子邮件和诈骗电子邮件混为一谈是不应该的,这两者应该区别对待。但也有的专家,比如加拿大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法研究项目主席,渥太华大学的迈克尔・盖斯特教授就认为,在制定新法的过程中,各利益有关方都提出了自己的诉求,因此最后的结果已经是妥协的产物,商业企业遵守新法,不应该是一件麻烦的事情。在垃圾电子邮件法将于7月1日生效,这也让主管部门,加拿大广播及通讯管理委员会有些措手不及,这个委员会之所以宣布无法回应所有的投诉,其最主要的原因是人手紧张,资金短缺。该委员会表示他们首先会处理一些最严重投诉,对于一般的垃圾邮件问题,他们会首先发送警告信息,以防止垃圾邮件骚扰事件的再发生。 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讨论请进入:大地救援论坛,并欢迎访问大地救援的姊妹网站:中国梦 说明:大地救援网站是无量光佛教网旗下的公益网站。创办大地救援的动力来源于佛教弟子人人皆应上报四重恩(三宝恩、国家恩、父母恩、众生恩)的学佛理念。大地救援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个人投稿,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来信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并欢迎转载本站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