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不属于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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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心通明: 关于杀生的问题,我确有疑惑不解。 1、最小的生命是什么?细菌?病毒?白细胞?蛋白质? 2、绝对的不杀生几乎办不到。宏观的世界里或许能注意得到,但是微观的世界里,是很难注意到的。(比如,吃药治病实际上就是杀病毒的过程)? 所以,持不杀生戒,我真的感觉几乎不可能。 3、不杀生,是否意味着面对野兽的威胁(比如在丛林里)不可以自卫?再比如,面对行凶的歹徒,不可以正当防卫? 如果遇到这样的两难:看到一只狼在吃小孩,要不要杀死狼,救小孩?如果见死不救算不算杀生? 4、杀大生命(大动物)是不是比杀小生命(小动物)的罪过大?还是同等的罪过? 以上问题,困惑我很久,让我不敢想持戒的问题。如何正确理解“不杀生”?
二麻子: 多嘴几句。 “最小的生命是什么?……” ──佛门戒杀生说的是不可以杀有情。植物不属于有情。否则我们连饭都没得吃了。所以不必追究到单细胞生物去。而“有情”这个概念与其他一切法一样,是没有绝对精确定义的,但我们并不难掌握其一般意义。
“绝对的不杀生几乎办不到……” ──见上。你这里举的例子是单细胞和病毒,连植物都不一定能算上。也不属于有情。
“不杀生,是否意味着面对野兽的威胁(比如在丛林里)不可以自卫?再比如,面对行凶的歹徒,不可以正当防卫……” ──这个要取决于当事人修行的程度。禅宗记录过杀与被杀双方当场放下宿业的事。对一般人来说,有生命危险时的自卫并不一定杀死对方。
“如果遇到这样的两难:看到一只狼在吃小孩,要不要杀死狼,救小孩?如果见死不救算不算杀生?” ──你能不能赶走狼?
“杀大生命(大动物)是不是比杀小生命(小动物)的罪过大?还是同等的罪过?” ──比这个罪过大小并没很大意义。
编辑: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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