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子体性存在的重要性 种子的本体是什么?如《成唯识论》云:“此中何法名为种子?谓本识中亲生自果功能差别。””例这是说明在第八阿赖耶识中,含有直接为因而能生起自类果的功能(种子)。这“功能”是种子的别名,同时,也是指出种子的特性,哲学上叫做可能性,或曰性能。能是含有力量和作用的意思。如谷种子虽是小小的一粒,在未被损坏以前,这一粒谷种子就有生芽的可能性,含有那些庞大茎叶的性能。若谷种子被损坏了,则失其生果的可能性。我们心识上因有种种的行为活动,这些活动留下很多痕迹(习气)在心田之中,此习气在心中是不会消失的。这些行为的种子能生白果,故名功能。如《瑜伽师地论》建立七因,《摄大乘论》及《成唯识论》以此建立六义而显种子的本性: (一)刹那灭:即种子本身是刹那生灭的,所谓刹那生灭,就是才生即灭,灭已即生。一期生灭,如人之生与死,我们可以看到,而一刹那的生灭过程,不是我们所能见到的。本来任何一种东西,都是时时刻刻在那里生灭变动,但是我们看不见他动,因为它那即生即灭的速度很快,很微细的。一件事物,所以要变坏,终归之无常,就是因为它本身时刻在变动着,在生灭着;否则,没有生灭相,则事物就会常住不坏了。换句话说,人就永远不会老,也不会死了。种子是有为性,故它本身的条件,要刹那生灭。假如不是刹那生灭,则不能起变化作用。其次,种子必具特胜功能性,以生起白果,如谷种子若不能变为芽,那就不成为种子了。此遮大众部等立无为缘起,正量部立长时四相,又外道以自性神我等为诸法因,大乘一师以真如为诸法因。《成唯识论》云: 谓体才生,无间必灭,有胜功力,方名种子。此遮常法,常无转变,不可说有能生用故。 (二)果俱有:这是说在现行果法上并没有失去种子的性能,而且二者是不相分离的。如谷种子生了芽茎枝叶花蕊,原在地下的那粒种子虽然坏了,但是种子的性能并不是没有的,种子的功能是和那正在发展的芽茎叶枝等和合为一体。不过你只见是茎叶,而不能见种子罢了。其实,这叶茎枝就是芽种子的扩大,就是芽种子的本身发展。换言之,种子就是芽叶茎的收缩罢了。故种子在这阶段上,和芽茎等是同时现行生起的,种子的本身决未消失。心识外的种子与现行法如此,我们人生的现行业果和能招感的业种子的关系也是如此的,所以说现行与种子是和合不分的。现在人身生命是现行法,此生命是由过去的业种子而招感的。这业种子的功能,在入母胎时,种子就渐渐变化成为现行法。变的时间即是渐渐地增长,渐渐地长大,就是种子现行同时义。即是说明要种子望于现行果,不是同类法,互不相违,能在一身中,有俱时现在能生的作用。此遮经量部等因果异时;又外道计执从他身大自在天生一切有情等。然而,就此种子生现行论,若种子自类相生,无畏俱有义。《成唯识论》云: 谓与所生现行果法,俱现和合,方成种子。此遮前后及定相离,现种异类互不相违。一身俱时有能生用,非如种子自类相生,前后相违,必不俱有。虽囚与果有俱不俱。而现在时可有因用。未生已灭无自体故。依生现果立种子名,不依引故,但应说与果俱有。 (三)恒随转:这说明种子随现行法的时间性。谓种子要长时一类相续,无转易,无间断。然而诸法中恒时相续者,唯第八阿赖耶识。所以要恒时随此能持的第八识转变生起,一类相续,方为种子。即种子随现行法转变与现行法一类相续,至究竟位。在外种上说,就是要结成果实的时候为止。在内种现行上说,就是至招感异熟报尽的时候为止,或说至对治道生起时,才是究竟位。依无漏道说,就是要成佛的时候,方名究竟道。此遮七转识及色法,转易间断,不得为种子。《成唯识论》云: 谓要长时一类相续,至究竟位,方成种子。此遮转识,转易间断与种子法不相应故。此显种子自类相生。 (四)性决定:这是说明种子有类性的差别点。谓种子要随其能熏因力的善恶等性各别决定,从此物种子还生此物。即善种子决定生起善的现行,恶种子决定生起恶的现行,不相杂乱。明显地说,就是种子能熏的现行因是善,种子所生的现行果必定是善;能熏的现行因是恶,所生的现行果必定是恶。也就是说,善性种子为善因,感乐的果报,这性质是决定的,恶性种子,亦复如是。此遮小乘有部等说善、恶、无记等为同类因。《成唯识论》云: 谓随因力生善恶等,功能决定,方成种子。此遮余部执异性因,生异性果,有因缘义。 (五)待众缘:即是种子藏在第八识中而不生,因为种子必须要有很多条件来帮助才发生作用。也就是说,种子要待众缘和合,种子转变,方能生起现行果。如《成唯识论述记》云: 谓自种子,要待众缘和合,种子转变,起取现行等诸果作用,功能殊胜,方成种子。故种自类非因缘合,不名种子。 此遮外道执不待众缘,从自然一因顿生结果等。又小乘有部等执缘体恒有。《成唯识论》云: 谓此要待自众缘和合,功能殊胜,方成种子。此遮外道执自然因,不待众缘恒顿生果。或遮余部缘恒非无。显所待缘非恒有性,故种于果非恒顿生。 (六)引白果:谓种子要各自引生其色心自果。即色法种子,唯能引生色法现行;心法种子,唯能引生心法现行。如《成唯识论述记》云: 谓于别色别心等果,各自引生,方名种子。非善等色种,生善等心果,可名种子,不相应故。 从这一点上说,一切法的生起是从各自的种子而生白果,决无有一因生一切果,如上帝造万物之学说。此遮外道执一因生一切果,又小乘有部等执色心等互为因缘。具有这六种义的种子,而摄持在第八识中。故《成唯识论》云:“唯本识中功能差别,具斯六义、成种、非余。外谷麦等种,识所变故,假立种名,非实种子。”这是简别外法种子,非是宇宙本体。因此说,若不具此六义,就不能做为现行果法亲因缘种子的资格。所以,这六义说明了种子的体性。 四、种子的种类 种子的种类,即有二种:一有漏色心种子;二无漏色心种子。所谓有漏色心种子者,又有二种:一名言种子;二业种子。 (一)名言种子者:即由名言所熏能引生一切善恶诸法自果之各别亲因缘种子。此种子随能熏的现行,又成二种:一表义名言种子;二显境名言种子。(1)表义名言种子者:即能诠表义理之名句文字等。就是第六识缘诠表诸法义理之名言,熏成五蕴三性等差别种子,故曰表义名言种子。又即能缘心缘所缘境时,自发名言,诠显色心诸法,于自心前,变现彼诸法之相分,熏彼诸法之种子于阿赖耶识。或闻他名言所诠色心诸法,于自心前,变现彼相分熏彼种子于阿赖耶识。(2)显境名言种子者:即能了别境界之心心所法。就是一切心心所法缘各自境时,不因自他之名言熏成种子,谓之显境名言种子。即一切七识见分等心了别诸境时,变现彼诸境之相分于心前,熏彼种子于阿赖耶识。此乃由见闻觉知的作用所熏种子,实不因名言,然能缘心能显所了镜恰如名言能显所诠诸法的体义;所以,喻名此见分等为显境名言。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