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淫恶报14例(7)

地藏经云:“若有众生,玷污僧尼,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怎样叫做玷污僧尼呢?胡宅梵居士在地藏经白话解释一书中说:“玷污僧尼,是说有一般无赖浪子,引诱奸淫清修女子或尼僧;或有无耻的妇女,自

地藏经云:“若有众生,玷污僧尼,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怎样叫做玷污僧尼呢?胡宅梵居士在地藏经白话解释一书中说:“玷污僧尼,是说有一般无赖浪子,引诱奸淫清修女子或尼僧;或有无耻的妇女,自己不肯守贞,假装入寺修行,心存邪淫,扰乱初学僧人,暗暗私行淫欲,没有一些惭愧的。像这一类,都是罪大恶极的众生,死了也应该打入无间地狱的。”

奸污僧尼是罪大恶极的根本重罪之一,可是社会上不明因果的男女,犯这样根本重罪者,竟亦不少。周安士居士所著《欲海回狂》一书,曾有如下的记载:

许兆馨是福建省晋江县人,他在戊午年考中举人。有一天,前往福州拜谒他的老师,路经一座尼庵,看到尼庵中一位妙龄女尼,眉清目秀,皮肤净白,不禁心动,他就进入庵内,向那青年尼师挑逗,可是尼师不睬他,许某竟以权势胁迫,予以强暴。第二天,许某竟无故发狂,把自己舌头嚼断,流血不止而死。

周安士居士在这故事后,加注了八个字:“此是华报,果在地狱。”那是说许某嚼舌而死,仅是看得见的华报,其恶果更要堕地狱,且地狱有大小之别,奸污出家人,要堕地狱中最惨的无间地狱。

数十年来,我看到僧尼受到在家坏男人或坏女人诱奸而还俗者,不下数十人,可是也有一些人,犯了破坏僧宝戒体的重罪,竟不以为非,认为和尚还俗以后,一样可以弘法利生,所以犯了重罪而不知错误。殊不知僧居于三宝之一,在佛教中的地位,极为崇高,居士虽然亦可弘法,其价值远比不上僧宝。奸污僧尼,甚至诱其还俗,就是毁灭僧宝,所以地藏经把玷污僧尼,列为根本重罪之一,要堕无间地狱。因此我奉劝世俗的在家人,男人找不到对象,即使一生一世讨不到老婆,也决不可无赖的诱奸尼僧还俗。女人找不到对象,即使一生一世嫁不出去,也不可无耻的诱奸比丘还俗。因为玷污僧尼,是犯了佛门的根本重罪,要堕永无出期的无间地狱,万万做不得的。总而言之,我们面对异性的出家人,应保持高度的清净。(故事取材自欲海回狂)

14  邪淫者的暴毙

过去很多年来,常在报纸上看到邪淫者暴毙在旅馆中,或暴毙在其他场合的新闻。我觉得这一类现实社会的资料,足以使贪色好淫之徒,知所警戒,可是我过去对于这一类新闻,都没有剪下来保存。几天以前,我又在中华日报看到一件邪淫者在旅馆中暴毙的报导,兹照录如下:

本报高雄讯:高雄市新兴区八日发生一起意外命案,男子魏奎盈与女友在旅社幽会时,突然暴毙,初步相验,可能是因兴奋过度导致死亡。六十六岁的魏奎盈,与已婚的三十四岁陈姓女子,于八日下午二时四十分相偕到同爱街华谷旅社幽会,魏某突然口吐白沫,陈妇发现,大惊失色,赶快通知旅社女服务生,送到医院急救,不治死亡。据陈妇称,她不知道魏某为何突然暴毙,她与魏某是在去年十一月认识,并发生过数次关系。据法医初步相验结果,魏某可能是因兴奋过度,而导致休克死亡。(一九八四年七月十日台北市中华日报第八版)

上述类似的事,常有发生,不过一般人没有注意而已。为什么男女发生性行为,会导致突然死亡呢?因为发生性行为时,免不了过度兴奋,因此会使血压突然增高,心跳突然加速,倘因血压突增而导致脑血管破裂,或因心跳加速过甚而致心脏麻痹,都会发生突然死亡。不仅邪淫者常会发生突然暴毙,即使是夫妇间的正淫,也会发生兴奋过度而暴毙的事。记得二年或三年多前,报纸上曾有这样的新闻:

竹南镇某君,服务于铁路局竹南站,某日上午十时许,同事们发觉他尚未上班,就到他住处去找,发觉他卧室紧闭,敲门不应,心知有异,就会同某君儿子破门而入,发觉某君赤裸着伏在妻子身上死去,某君妻子亦已死亡断气,竟有这样夫妇兴奋过度而双双同时死去的事。

印光大师在《寿康宝鉴》一书的序文中,也有这样的记载:“前年一商人,正走好运,先日生意,获六七百元,颇得意。次日由其妾处,往其妻处,其妻喜极,时值五月,天甚热,开电扇,备盆澡,取冰水加蜜令饮,唯知解热得凉,不知彼行房事,不可受凉,未三句钟,腹痛而死。是知世之由不知忌讳,冒昧从事,以至死亡者,初不知其有几千万亿也。”由上所述,可知房事不仅不可过度,且应知忌讳,例如房事后不可饮冰受凉,否则亦易致病而死。

因此印光大师又十分慨叹的说:“光常谓世人十分之中,四分由色欲而死,四分虽不由色欲直接而死,因贪色欲亏损,受别种感触间接而死。其本乎命而死者,不过十分之一二而已。茫茫世界,芸芸人民,十有八九,由色欲死,可不哀哉!”(见印光大师寿康宝鉴序)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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