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因果,不得恶死:法医因果观察报告

敬畏因果,不得恶死

敬畏因果,不得恶死——法医因果观察报告

文/秋颖


我是一名司法医学警察,就是俗话说的“法医”。我工作的这个实验室专门为两所中级法院和四个区县公安分局提供司法医学鉴定上的支持。简单一点说,如果哪里发生了命案,就会把尸体送到我们实验室,由我们进行检查,找出死亡原因,出具一份报告,递交给法院或者公安局。

死亡现象是因果铁律的最好证明

人有生必然有死。人的死亡原因五花八门,很难想象。但是,在我们出具正式报告的时候,有严格的格式。一般来说,分为根本死因、直接死因、辅助死因、诱导死因以及联合死因。我之所以解释这些专业术语,是想说,我们这个社会对死亡是有一整套完整的逻辑体系的,而且认为,这个逻辑体系完全可以实现对死亡的正确解释。

比如说,一起交通事故中,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被电动车撞倒,头部撞到路边的水泥路桩,就这样死了。其死亡检查报告会这样说“头部钝器损伤致使闭合性颅骨骨折,继发性颅内感染,多脏器衰竭,免疫系统紊乱死亡”。其中,头部损伤是根本死因,颅内感染是直接死因,免疫系统紊乱就是辅助死因。

但是,这样的解释真的能够解答“一个人为什么会死去”这样一个重大的问题吗?我从事法医工作二十六年,一直对这个现象感到困惑。因为在同样的损伤下,有人会死掉,有人则会活下来。有人遭受了很小的损伤就死掉了,有人则遭受了很大的损伤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后来我接触了佛法,在对佛法有了一些粗浅的认识之后,对这个问题就释然了。死亡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是人生的一个结果,是因果律的一个环节。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认识,我们就能够十分清晰地认清死亡的真相。

所以,最近几年,我对自己经手的案子都进行了更加深人的调查,做了很多笔记,越来越感到,死亡不是偶然发生的,它是因果铁律的最好证明。我听到有些亡者家属向我痛苦地陈述:为什么死者那么善良,却偏偏中年早逝?为什么某某坏人做尽了恶事,却享有高寿?为什么一生谨慎的人,却遭遇飞来横祸?为什么那些粗心大意的莽汉,千万次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却从来毫发无损?

我就想,所有的怨恨,都来自于对因果的不明。

杀鸡为业者被亲生子割喉而死

先说最让我困扰的一个灭门案子,这个案子直接引导我走进了佛门。案子本身并不复杂,但因为拖的时间很长,所以我调查得比较深人。2002年,一个28岁的小伙子,在深夜杀死了自己六十多岁的父母。两个死者在半夜熟睡的时候被捆在床上,然后被割喉,鲜血溉到墙上,血迹呈点状喷射。凶手当天晚上逃逸,后来在南方某小城市被捕。凶手已经结婚,育有一个儿子。案发的当晚,妻子因为离婚争执而抱孩子回了娘家,避开了这起杀人噩梦。

表面上看,这是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子,而且检察院有口供,有完整的证据链条,甚至有目击证人,应该从严从快从重判决。果然,一审很快就下达了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但被告律师以罪犯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申请进行精神鉴定为由上诉了,二审又拖了很长时间,结果以“事实不清”,退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又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充实证据。这样又拖了很长时间,最终判决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律师再次上诉,结果被驳回,判决成为终审判决,这个案子就这样完结。

这个案子前后拖了四年之久,我出庭作证七八次。在补充侦查期间,又对死者全家进行了深入调查,积累了大量资料。

起诉书解释被告的杀人动机时,说凶手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从小被溺爱,性格十分张狂偏执。因为家庭住房紧张,凶手结婚后夫妻俩一直与老人生活在一起,矛盾冲突频发。案发前几天,父母与妻子再次爆发争执,凶手要求父母给钱买房,父母表示暂时没有钱,并且责怪儿子丢了工作,没有能力,在邻居面前都没有面子,因而激发了凶手的杀人恶念。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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