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荣五明佛学院 汇编 有关如何辩论的重要开示(5)

再者如于僧团之中互相恶言相诤,则会毁灭佛法。《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云:“比丘喜斗争,共相骂詈,彼此诤言,口如刀剑,互求长短,是为疾灭正法。”《本事经》中也说,若僧众和合则佛法大兴,若不和合则损坏佛法。

   再者如于僧团之中互相恶言相诤,则会毁灭佛法。《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云:“比丘喜斗争,共相骂詈,彼此诤言,口如刀剑,互求长短,是为疾灭正法。”《本事经》中也说,若僧众和合则佛法大兴,若不和合则损坏佛法。在五明佛学院,团结和合是全体道友必须遵守的纪律,在法王如意宝讲《百业经》时四众弟子都共同发愿:道友间不说恶语,不作毁谤。因此我们应树立正见,以正念守护三门,切勿违犯上师、佛陀的教言。

  五、以正确的态度看待不同的佛法

  我们受皈依时,所皈依的是十方虚空界的一切尊法。以教法来说,除此娑婆世界现在宏传的一切显密法要之外,过去、未来以及他方国土所宣之法,我们同样须要皈依,又不但化身佛所传的法,就是报身法身佛所传的法也要皈依。因此对于浩瀚如海的诸佛教法我们不
   能有半点的舍弃,必须全部信受。在四弘誓愿中,大乘佛子必须“法门无量誓愿学”,我们都反复念过,应该时时反观自己是否违背这条誓言。再以证法来说,大小显密诸乘修行者相续中所摄的一切戒定慧功德都是我们必须皈依的对境。既然如此,为何对具足三学功德的高僧大德不行恭敬反生毁谤、舍弃之心呢?加之他们是大乘僧或小乘僧,也是我们必须皈依的对境。
   明朝莲池大师云:“析理不得不严为辨别,入道不得不务有专门。然而执己为是,概他为非,又不可也。此在昔已然,于今尤甚。执一家者,则天台而外无一人可其意,而执简便者,又复诋天台为支离穿凿非佛本旨。执理性者,则呵念佛为著相。而执净业者,又复不念佛人便目之曰外道。乃至执方山者,病清凉分裂全经。执持咒者,疑显教出后人口。如斯之类,种种未易悉数。矛盾水火,互相角立,坚壁固守,牢不可转,吾深慨焉。奉劝诸仁者,曷若各舍其执,各虚其心,且自研穷至理, 以悟为则。大悟之后,徐而议之未晚也。”
   有人见祖师大德也常互相辩论破立,甚至显现说呵毁不敬之语,于是草率随学,岂知画虎不成反类犬,东施效颦唯现丑态,因祖师大德安住于如梦如幻的境界中大作梦中佛事,外现虽似出语不敬,或将不了义说为了义、了义说为不了义,但其内在本无自相嗔心,也并非不具抉择了不了义的智慧,实因为了度化各种根机的众生,有必要作如是的方便显现。相比之下,凡夫如果立自破他,则可断定大多难免生起自相的贪嗔,而颠倒了不了义也全是愚痴薄慧所致,这样在无有方便智慧摄持的情况下,妄加破斥他宗的大德与法门极易造下诽谤的
   罪业。全知麦彭仁波切的大弟子堪布根霍说:“为了增上智慧可以学习祖师大德之间的辩论,此外如对大德妄加破斥则会产生无穷的过患,连同那些盲目无知的追随者也因加入诽谤的行列而造下谤法、谤大德的罪业。”法王如意宝说:时值末法的如今,佛法异常衰微,各宗各派应该互相帮肋,携手共进,不应互相排斥打击,如此则佛法会兴盛,否则只能加速佛法的灭亡。因此为了平等护持三乘的佛法,为了一切有情暂时、究竟的安乐,为了自己今生来世的前途,我们应当舍弃门户之见,平息宗派纷诤,彼此赞叹,互相帮助,在根本上应当了知一切佛法都是修行的教授,悉皆圆融无碍、毫不相违。如此则一切教法现为修行教授、通达一切圣教无违、易于获得圣者密意、自然消灭极大谤法罪业的四种殊胜自
   然具足。
   总之,由于宿世的因缘愿力、串习深浅,形成了今生自己学法的根基意乐,无量的法门对自己来说会有缘深缘浅、相不相应的差别,所以择一最有缘的法门修学自宗、一门深入非常重要,而对一切他宗祛门应当一律现想清净,这样才能不造谤法舍法的罪业,对于佛法以及自他都有极大的利益而无任何损害。


  《极乐愿文大疏中》关于谤法罪的宣说:
   拉喇曲智仁波切著
   堪布索达吉译
   ……

  暂时有两种人不能往生极乐世界,即造舍法罪及五无间罪者。然而,并非是佛根本不慈悲摄受他们,最终这两种人也能如愿以偿(往生极乐世界)。但因其恶业深重,暂时无有成就所愿的机会。因此,《佛说大阿弥陀经》中也宣说了此二者不得往生极乐刹土。

  何为舍法(诽谤正法)呢?有些稍微知道求学的人根本未懂得了义不了义、所化众生根基差别的密要,而认为所有教法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将显密宗派上下全部混为一谈而宣说,认为一者存在一切都需要存在、一者无有一切都不需要……将正法转为非法而宣讲,为贪执自造宗派之观点所染污而将非法说为正法,令他人也造舍法罪。如律藏中说:"劣慧宣邪道,称为邪法师,彼法若正法,非法将如何?"如此之人都是谤法者(舍法者)。

  此外,自称只学密宗的那些人以此为借口说别解脱学处是声闻乘,视其为低劣的法门而舍弃,认为有些是贤妙之法等等(都属于谤法)。如月称论师所说:"贪执己见嗔他见,此等皆为邪分别。"赞叹自宗、诋毁他宗,或者试探别人后妄加评价说这是智者,这是愚者。即使是极为愚痴之人,若他仅了知一句法义也是教法。所以,他直接诽谤某人而间接诋毁了正法,也成为舍法者。本来,只有智者才了知智者愚者的差别,自己愚昧无知,怎么能辨别他人是智者还是愚者呢?

  又如,给别人讲法、闻法等造违缘,是舍教法;对于他人受出家戒等制造障碍,或者,若有人受持过午不食、不饮酒等少分学处,则讥讽他说:你是假装的,胜过你的高僧大德们也不受持这些学处,所以你应当舍弃!而唆使别人舍戒,以及对修法者制造违缘,这都是舍证法,也是毁坏法身。如果为(讲闻)一句一义之法制造违缘不是舍法,那么对(讲闻)众多正法造违缘也同样不是舍法了。

  如今处于内教佛法衰败、大多数人以口灭尽福德之时,舍法罪业十分严重,因此我们应当小心谨慎。如《宝性论》云:"嗔恨正法者,彼岂能解脱?"造舍法罪之人甚至连获得人身的希望也没有,何况说获得解脱呢?(如《涅槃经》中说:"法为佛母,佛从法生,三世诸佛,皆供养法。")
   ……

  壬三、(忏悔舍法罪):

  三宝殿经所依等,以彼作证违誓等,

  发露忏悔舍法罪。

  此类舍法罪是指以殊胜的对境三宝、庙宇殿堂、经典论典三所依等为证,说绮语时也是随便发誓、赌咒,打官司、作生意等时明明盟誓,尔后却故意自食其誓。甚至仅仅说天尊为证,也要塑造其身像,否则便是已舍弃了这些本尊。(在阿弥陀佛及其眷属前)发露忏悔所造的此类舍法罪业。

  如今有些人,连做一个小泥塔和刻印一句观音心咒的能力也没有,竟然口口声声以《甘珠尔》、《丹珠尔》作证而发誓,这些人到底在想什么?大多数人以开玩笑的方式发大誓,结果福德在口中耗尽了。如邬金莲师说:"劣者自食其誓时,灭福损失庄稼(草木)也。"如今的人们为了区区一件小事也作大量盟誓。这都是不顾盟誓言、而无信的征象。如果誓言确凿可靠,那么何需作许多盟誓呢?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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