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心-邪淫受贿现世报应及忏悔

邪淫受贿,果报
笔者在几年前受邀到分局做「心理谘商」工作时,曾经处理一件很特殊个案,它是一件执法者犯邪淫受贿之现世报应故事。因在谘商那时,本案主角──张居士,他刚学佛不久,知道学佛弟子要发露忏悔及真诚不妄语,因当时笔者尚未入佛门,所以请一位慈悲法师来参与这件心理谘商访谈。法师认为他的故事具有教育及发人深省之启示意义,师父为了帮助他忏悔──过去因迷惑颠倒所造作深重罪业过错,经过当事人同意及法师鼓励,特将发露悔过事实披露出来给世人看,让世人作为警惕,千万不要重蹈覆辙。希望大家以慈悲宽宏之心来看这件现世果报,毕竟人非圣贤,谁能无过,上天毕竟会原谅真诚悔过之人,以下他以第一人称自说,结尾是由张居士引用感应篇来劝化世人。

我自从学校毕业後,分派基层工作,所以很容易接触民众,本来公门是好修行积阴德地方,但我却因为宿世累积淫习,及经不起物慾环境诱惑,反而造下损德败行罪业。刚学会警务工作,便有一位女市民报案要求协助捉奸,结果在多次行动过程中,没想到这位女众却对我有爱慕心,案件结束时,她藉答谢机会投怀送抱,当时血气方刚,经不起诱惑而造了淫业,後来我觉得有失立场,快刀斩断而结束。但性好女色积习反而越陷越深,也曾经跟一位同事情妇及一餐厅经理有不正常往来。犯邪淫的人,不仅丧失福禄,而且会被上天削去功名,我便因细故,与长官不和而迁调另一地方服务,结果老毛病又现前,在处理一件刑事案件时,认识一位没有名气女作家,她年长一些,在约我一次聚会中,表明爱慕之意,又说她与丈夫感情不好家庭事如何如何,让我不以为意。我又经不起诱惑,常常与她饮酒作乐及赴宾馆约会,造下这一生刻骨铭心,付出惨痛代价邪淫罪过,甚至有一次是受她邀到她家里,他为了保住这一段不正常感情,甚至曾经堕胎一次及生下一女孩。恶报灾祸终於来临,那一年我便突然生一场大病,病情严重,医生均束手无策,也查不出病因,整个人处於昏迷状态,在医院住了一段很长时间,差一点命丧黄泉,幸好有一位学佛的人,拿大悲水给我喝,病情才逐渐康复,也说明观世音菩萨慈悲为怀,把我从鬼门关前救回来。经过这次生死交关,我因佛缘未到,还是未清醒觉悟过来,但我已受良人谴责,猛然斩断这段不正常孽缘。後来又结识一位美发业者女子,她说与丈夫分居,但两人交往不久便分手,当时我已开始有罪恶感及生忏悔心。自己行为有收敛约束,但还是没有断绝宿世淫习,偶而会在喝得酩酊大醉之後,到一家熟识宾馆寻乐,甚至与业者有亲密行为。回顾约十三年来,造作无量无边邪淫恶事,甚至因掌握取缔之权,也与色情赌博业者往来,收受贿赂不义之财,所谓拿人手软,偶而也会为业者通风报信或方便,虽然有累积一些财富,但却投资朋友事业而血本无归。这正如《太上感应篇》上说:「世间有不合义理取财之人,就会有不合义理失财的人」,一人取财高兴,就会有另一人失财伤心,天道很快就会有报应,女色受贿犹犹如毒肉毒酒,等到吃下去,吐也吐不出来,泻也泻不下去,才感叹说:早知道不知就好,但已引火上身後悔莫及了!以上是我未学佛之前,因过去生所累积淫习,在今生自己又从事基层警察工作,自己心有邪念,把持不住立场,受了外在物慾女色金钱诱惑,造下深重罪业,今天把这些丑陋行径公诸於世,目的除了自己发露忏悔以外,也感恩让我进入佛门,受三归五戒,迷途知返、回头是岸、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也藉由我犯邪淫受贿而受天谴之现世报应,提醒世间还在迷惑造业的人,能以我为前车之监,不要再造地狱恶因,及时悔醒觉悟,悬崖勒马。,以下是我引用《感应篇汇编》,太上老君苦口婆心劝诫世人开示:

众生的坏习惯很难拔除,经常做不善之事,造下茫茫业识,自造罪孽,自作自受,福报一天一天失去,最後被夺取寿命而死。死了还有业债没有还完,继续沈沦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受苦,业报无穷尽,痛苦轮回不已。谁说人可一死了之,更没有其他的报应。已经造下的定业,怎麽可以轻易让你逃脱赖债呢?人身难得易失,趁着气息还在,赶快努力行善,还可以弥补漫天的罪业。如果还在因循苟且、掩过饰非、犹疑不决,恐怕百年岁月像射箭一般,很快就过去,等到死期来临,身上的地水火风四大分离时,懊恼後悔便来不及了!以下十点是《太上感应篇》劝诫金玉良言与君共勉:

(一)「美色人人爱,但上天是不可欺;你去淫秽他人妻子,他人也会来淫秽你妻子」,这是古德垂示戒律。

(二)「万恶淫为首」,相传是地府阎罗殿前铁律榜牌,邪念一生,各种罪恶便聚集,廉耻丧尽,伦理俱亏。

(三)阴律说:「奸淫他人妻子的人,会遭到没有子孙报应,奸淫他人未出嫁的女子,会使自己子女受淫荡放佚报应。」

(四)俗语说:「劝君莫借风流债,借得快来还得快,家中自有代还人,你赖时她不赖。」

(五)杀人者,杀其一身;奸淫别人,则其三世。不仅破坏其名节,也使其父母、丈夫、兄弟、子女受到耻辱、痛心疾首,甚至羞愧而死。

(六)奸淫他人妻子,不仅乱了夫妇一伦,并且还乱了父子、兄弟伦理,五伦失去三伦,甚至使其祖先因受人鄙视而不受祭祀痛苦,这种人的行为,神鬼共怒而遭诛戮灾祸,难道能够逃避吗?

(七)片刻慾念易消,一生功名性命却很重要。何苦以百年名节,一生前程,祖宗所积德行,子孙福禄,断送在半时短暂迷惑中呢?有些邪淫者得病,服药无效,连累家庭破败,後悔不及。甚至奸情败露,以自己的生命换取片刻的欢乐。罪孽的报应是循环不已,以自己妻女来偿还风流债,更是悲惨难喻,速当警惕。

(八)俗语说:「奸淫接近杀生」,如犯奸情者,没有不被杀害的。如被丈夫发觉,就会忿怒杀死对方,如果女子二人争风吃醋,便会用利刃、毒液、放火、车祸互相残杀,甚至同归於尽。(如二OO三、三、七发生於台湾桃园女老师黄○云用车撞死邪淫情夫黄○来之惨事)。有的因奸淫致死而被判死刑。如果幸运逃过以上灾祸,那怨鬼(有些是前世)也会来杀你偿命。如你能幸免,身体也会罹患虚痨症,历久难以治癒,就如扁鹊的神医也无法医治,那麽司命之神就会来取你的命。人是天地至灵至贵之身,为何到此丧身地步呢?

(九)文昌帝君《天戒录》说:「奸淫人妻,玷污妇女,将来在地狱中受五百劫惨报,才能出生,做骡做马;又经五百劫才能转生为人,出生为娼妓或俳优。若奸淫寡妇或僧尼,败坏他人节操,在地狱受八百劫苦报才能出生,出生为羊为猪供人宰杀烹煮,又经八百劫,才转生为人,出生为眼瞎耳聋或五官四肢残缺不全的人。」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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