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八条义务与《弟子规》(2)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 生活 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这一条要求党员在生活与工作中起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这一条要求党员在生活与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一个人对父母能做到“ 冬则温、夏则凊、晨则省、昏则定”,“出必告、反必面、居有常、业无变”,做事情有这样一个胸怀“事诸父、如事父、事诸兄、如事兄”,做事情有这样一个态度“ 缓揭帘、勿有声、宽转弯、勿触棱”, “执虚器、如执盈、入虚室、如有人”, 又有这样一个学习态度“见人善、即思齐、纵去远、以渐跻”,“见人恶、即内省、有则改、无加警”,“ 唯德学、唯才艺、不如人、当自砺”。只重理论不重视实践是不行的“不力行、但学文、长浮华、成何人”, 只重视实践, 不重视理论也是不行的“但力行、不学文、任己见、昧理真”。只有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才能在生活与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这一条要求党员把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一个人能够时刻按照父母的要求去做,“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那么国家要求做到的,他也能做到。在日常生活中“或饮食、或坐走、长者先、幼者后”,在穿戴方面能够做到“衣贵洁、不贵华、上循分、下称家 ”,在饮食方面就不会挑三拣四的,“对饮食、勿拣择、食适可、勿过则”。在日常生活中就会时刻注意“年方少、勿饮酒、饮酒醉、最为丑”。人世间要常常想到父母,我们刚来到这个社会时,是父母无微不至的关照,在父母的身后,有人民,有国家呵护着父母亲。我们的衣食住行,一刻也离不开人民的帮助,从来没有离开国家的保护。从而得以生存下来。父母用双脚踏出了儿女的前程,却送走了他们的青春。父母与人民是一体的,人民和党心连心,因此想到父母,就会想到人民,就会自然想到了党的利益。这样才能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才能克制自己的私欲,时刻想到他人,从而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这一条是要求党员在纪律方面要达到的要求。 一个人如果有一个良好的生活习惯“出必告、反必、 居有常、业无变”,“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步从容、立端正、揖深圆、拜恭敬”,“勿践阈、勿跛、勿箕踞、勿摇髀”,又有一个良好的品行“用人物、须明求、倘不问、即为偷”,“借人物、及时还、后有急、借不难”,“列典籍、有定处、读看毕、还原处”,“虽有急、卷束齐、有缺坏、就补之”。那么他肯定能够遵守党纪国法,又能服从领导,主动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这一条要求党员要做到一个“诚”字。一个人如果能做到“凡出言、信为先、诈与妄、奚可焉”,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见未真、勿轻言、知未的、勿轻传”,事非宜、勿轻诺、苟轻诺、进退错”,见人善、即思齐、纵去远、以渐跻”,见人恶、即内省、有则改、无加警”。诚就是没有一丝毫的私心杂念,待人退一步,爱人宽一步,路遇窄处留一步让他人行。为人处事中,如果能把气愤的心境转换为柔和,把柔和的心境在转换为仁爱,拓宽自己的心量,燃起智慧之光,使一个家庭,一个团体,或者整个社会,每个人与你相处,都像沐浴在清凉的月光中,那样恬淡,那样静谧,那样舒服。那么这个世间将会越来越美好。你对父母诚信,对兄弟姊妹诚信,对整个家族、邻里乡党诚信,那么你对一个团体、一个组织也会讲诚信,这样就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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