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淫现报录2
1、伙同19岁少女开黄色网站北京一干部被判刑 2003-10-14 10:51:49
新闻背景:推销性虐产品 北京某部级单位干部开办黄色网站
本报讯 昨天,备受社会关注的“华傲论坛”黄网案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慈化明等8名被告人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分别被判处7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5月,慈化明开办了“华傲论坛”淫秽网站,其网名为“华英雄”,并自任总版主。第二被告人冯家盟从2001年5月开始,以“都市女王”的网名进入该网站浏览淫秽文章、图片、电影等,并主动申请担任总版主。其他几个被告人有的参与了该网站的管理和维护,有的发表了淫秽文章及图片,传播人次达数万人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慈化明等8名被告无视国法,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应予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李罡 刘东民 杨兆山 )
2、飞来艳福 飞走现金
晨报讯 1日,上海来蚌出差的青年张某遭遇“飞来艳福”,结果3000多元现金飞走了。 当日凌晨3时许,蚌埠110报警服务台接到张某的报警:3000元钱被盗。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同时询问张某钱放在什么地方、是怎么被盗的,张某低着头,似有什么难言之隐。民警经过调查,很快查明了事情的原委:张某是上海来蚌的出差人员,10月31日晚上11时许来蚌后就到某大酒店登记住宿。张某在登记时就发现一名妙龄女郎不时对其微笑,张某办好手 续准备上楼时,该女郎又主动上前搭话,表示可以为初次来蚌的张某当导游,并暗示能够提供特殊服务,妙龄女郎迷人的微笑早使张某飘飘然了。张某不假思索就将该女带到自己的房间里,在女郎的暗示下,张某到卫生间洗澡,浴后却发现该女已不知去向,隐隐感到不妙的张某忙去检查自己的物品,结果发现衣服口袋内的3000多元现金已随妙龄女郎一同蒸发了。(周坤理 余勇 顾谦)( 2003年11月04日14:1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按:印光大师开示:“至于邪淫之事,无廉无耻,极秽极恶,乃以人身,行畜生事。是以艳女来奔、妖姬献媚,君子视为莫大之祸殃而拒之,必致福曜照临、皇天眷佑。小人视为莫大之幸福而纳之,必致灾星莅止、鬼神诛戮。君子则因祸而得福,小人则因祸而加祸,故曰祸福无门,唯人自召。世人苟于女色关头,不能彻底看破,则是以至高之德行,至大之安乐,以及子孙无穷之福荫,来生贞良之眷属,断送于俄顷之欢娱也,哀哉!”(增广文钞卷三《欲海回狂》普劝受持流通序)。此例张某仅是破财,尚属幸运。而因邪淫破家丧命者更加可悲可悯。
3、多次与酒店小姐发生性关系 海南工商局长被双开
中新社海口七月九日电(记者莫成雄)海南省工商局原局长马招德涉嫌受贿和包养情妇,日前被开除中共党籍和政府公职。 马招德一九四七年出生于马来西亚一个华侨家庭,福建闽清县人,中专文化程度。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至二00二年十月任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五十六岁的马招德一案告破,在海南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掀起了一场“廉政风暴”,仅有十八个市县的海南省就有八个市县的工商局负责人因马招德案被拉下马。 据中共海南省纪委通报称,经查,马招德主要违纪违法问题有:一是利用积务之便,收受贿赂。马招德在担任定安县委书记、县长和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万宁工商局原局长叶某某、屯昌工商局原局长吴某某、琼海个体老板许某等十一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六十三点四万元、美金一万元、港币一万元,并为他们谋取利益。 二是生活腐化堕落,包养情妇。马招德精神颓废,迷恋女色,生活作风堕落。在担任三亚市副市长和定安县委书记、县长期间,多次与三亚某酒店小姐徐某某发生性关系,先后送给徐某某人民币共计三十八万元。 对于马招德涉嫌受贿案,海南省司法机关已依法进行查处。据悉,海口中级人民法院已于六月二十七日在开庭审理,但当天没有宣布一审判决。(2003-07-10 ) 3、雇凶杀死情妇的芜湖市原政法委书记周其东伏法
中新网北京8月14日消息:昨天下午,安徽省芜湖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其东因雇凶杀人被依法执行死刑。同案犯赵征和、王长春、袁政一并伏法。 1991年,被告人周其东在任繁昌县荻港镇党委书记期间,与时任该镇妇联主任的孙兆华关系暧昧。2001年年初,孙兆华以公开两人隐私催促周其东离婚并与自己结婚。周其东认为孙兆华将威胁到自己的个人声誉和政治前途,遂萌生杀孙恶念。2001年五六月,周其东与赵征和预谋买凶杀害孙兆华。在周和赵的策划下,同年9月4日上午,凶手王长春、袁政在孙兆华下班回家时,用刀将孙兆华杀害。 2002年3月1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法院依法对周其东、赵征和、王长春、袁政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其他同案犯一并予以严惩。周其东等被告人不服上诉,安徽省高级法院于2002年8月9日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死刑。(尹良兵) (2002年08月14日)
4、建行副行长栽倒石榴裙下 为红粉挪用公款1100万
为“红粉情人”,偃师市建行原副行长昏了头,他先与原配妻子离婚,接着就和“红粉情人”结婚,在娇妻的怂恿下,他挪用公款1100万元,然后双双畏罪潜逃。没承想,逃到桂林后,“患难与共”的娇妻却另择高枝,投入他人的怀抱。背井离乡,举目无亲的副行长,只好忍气吞声栖身于“变节妻子”门下,以打杂、开车、看门度日。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四年多之后,他们仍未逃脱正义的审判。 办案干警在孙清甫的住处提取了两本日记,其中一本逐笔记载了他与刘挪用建行公款的全过程。另一本详细记录了自己在桂林的生活经历和思想动态。在被抓捕的前一天晚上,孙在日记中写了一份遗书。遗书中,他表示了几层意思:将桂林的房产等所有东西归还给偃师建行;他一直想挣点钱还给银行,但都赔了;他一直坚持锻炼,身体很健康,愿意捐献器官;对不起家人,没有尽到责任,什么也没有留下。 2002年12月12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孙清甫有期徒刑十五年,判处刘淑哲有期徒刑八年。 (2003-04-14 法制日报)
5、侵吞公款324万包养情妇38个 延安判贪官死刑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