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会引起许多矛盾和纠纷
由于婚前性行为可能造成遗弃,未婚先孕,丢脸,怨恨,报复,暴露马脚,受到惩罚等许多后果,这常常会引起某些意外事故。如有个女孩被“始乱终弃”以后,和另个青年结了婚,婚后由于内疚就向自己丈夫述说自己“受骗失身”的遭遇,年轻气盛的丈夫怒不可遏,于是就带上兄弟找那个人算帐,在争执中刺死了那个男子,犯了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而那个女子又得面临新一轮痛苦;还有个思想开放的男青年,使一个女子未婚怀孕以后。怕事情败露,又怕承担责任于己不利,就下毒手把女方杀害,沉尸河底,后来当然受到法律的严惩,即害了别人又害了自己;同样有个女孩,在其18岁时就和一个男子同居,在其22岁并怀孕以后才知道她的男友其实早在一年前就和另一个女人结了婚,自己一直被蒙在鼓里。不但如此她还赌气不听劝告坚持生下那个孩子,并还幻想和男友重温旧梦。要知道,她自己都没工作,以后拿什么去抚养自己,承担一个作母亲的责任,以后不又是一个社会问题???还有个女孩由于和男方草率发生了性关系后,又被男友告之分手,悲愤交加的她,心存报复,于是在最后和男友发生完关系曾其熟睡之际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具将对方阉割,然后服下大量安眠药并打开煤气试图和陷入昏迷状态的男方一起殉情。虽然事后被人发现而获救,但却落下一方脑瘫成为植物人,一方终生残疾无法生育,给双方家庭和社会造成痛苦和严重负担的恶果........这些都是现实社会中真实发生的案例,由此可见,婚前性行为等不负责任的性行为会引起多么严重的后果,它是一种性错误,但在一定条件下,它就会导致犯罪,罪与错往往是息息相关的。“爱到浓时方生恨,恨到烈时方显狠”,有些人因感情问题犯罪时她也是不由自主的,真到了犯罪了以后再去后悔却已经来不及了。所以,婚前性行为它不单单是个人的事情,它还有可能成为社会问题,那种认为这是个人私事的想法,是很不正确的。
综上所述:
我们这个社会不赞成婚前等不负责任的性行为,这不是由于我们的封建意识在做怪,而是因为它的的确确能给当事人双方,特别是给女方带来不可预见的严重后果。如果你做了,那你以后生活不辛的可能因素将会增加。既然那个男子口口声声称爱你,那他就要尊重你,就要和你结婚,给你一个可以依靠的将来,而不是光顾自己的感受,只争朝夕----他说他这一辈子都爱你,为什么连这几天都等不及?要知道,要是我们的社会每个男人都能在得到你以后履行他作为男子汉的责任,我不反对你们在生理成熟的情况下发生表达你们互相爱意的行为。但我们社会恰恰就是各种各样的男人都有,恰恰是我们的社会很复杂,所以,为了你们女孩以后的幸福生活,请大家三思。毕竟,在现今这个复杂,充满诱惑和虚幻的社会里,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和明辩是非的能力很重要。在婚前矜持一些,这没有坏处,它可以帮助你更清楚地辨别他是不是一个可让你依靠的男子:他是为一时之快,贪图朝夕温存?还是真心实意的爱你一辈子?这才是它最重要的作用。 现在的女子总是责怪男人没有责任心,但是你们可曾想到,你们的轻率和不自重正是男人责任心日缺重要的原因。想想吧,一个男子既然可以在婚前就可以以“爱”的名义和你上床,他为什么还要娶你?是人都知道,婚姻是种责任和束缚。激情一过,他同样可以以“不再爱”的理由来抛弃你。片面性解放和婚前性行为受伤的只能是女人。恋爱的过程不是上床发生性关系的过程,而是两人在思想上沟通和感情融合的过程。恋爱就要发生性关系是人们对恋爱的误解,婚前性关系为将来女方可能的不辛埋下了隐患。
既然婚前性行为会造成那么多的严重后果,为什么有些男女还要发生婚前性行为呢?这就有主动和被动两种原因:
被动的情况是:双方在恋爱过程中过分地亲昵,从而引起了性冲动,在一时头脑发热的情况下做了不应该做的事.同时,有时女方还由于男方的信誓旦旦,花言巧语的诱惑,心一软就答应了。针对以上情况,就应该避免在恋爱过程过早的亲昵行为,同时必须保持头脑冷静、理智、坚决。如果对方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就应该在这方面自制;如果对方是真正地爱自己的,就应该维护双方爱情的纯洁,不要使爱情蒙受耻辱,不要给女方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如果对方不是这样,而是自私地只顾眼前的一时之快,那么这样的男人就根本不值得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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